APP下载

基于政府治理视角的农村烟花燃放制度

2020-08-16周显忠

西部论丛 2020年6期

周显忠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提质增效、成果不断巩固,全党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使得我国农村的发展日新月异。但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阻碍,最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就包括农村烟花燃放问题,一边是传统民俗的传承,一边是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的发生,这就需要政府治理既要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又要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大农村烟花燃放治理办法,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

关键词:政府视角;烟花燃放;治理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大计,关乎着人民福祉以及民族未来。因此,必须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切实地贯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美丽家乡,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农村烟花燃放问题一直存在,提高农村烟花燃放管理,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有效缓解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利益、降低资源浪费等问题,是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的。

一、烟花燃放危害说明

烟花燃放危害较多,其一就是严重污染环境,产生固态炮屑垃圾和空气污染,农村烟花燃放集中在春节和清明期间,通过相关数据显示,节假日期间我国雾霾和空气质量问题较为显著。其二危及公共安全,春节期间因烟花爆竹产生的交通、火灾警情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农作物较多,烟花明火极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其三危及人身安全,烟花燃放会产生多种刺激人体呼吸道的有害气体,农村街道较窄,家家户户房屋紧邻,所释放的噪音也是对老人、儿童有着很大影响,更为严重者,在院内或街道燃放烟花容易造成直接炸伤或烧伤人体的事件,危害程度可想而知。其四资源财富浪费,节日期间,人民大众对于烟花购买需求较大,家庭支出浪费较多。

二、农村烟花燃放现状分析

2.1村民责任意识不够强烈。在对多个地区乡村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村民对于村两委及安全委员会关于烟花禁燃的宣传工作都有所了解,但在实际中并没有严格遵守,综合原因无外乎几点内容:炮竹声响有着辟邪避灾祈福的寓意,农村家族长者去世的守丧习俗,节假日哄孩子开心的途径以及生活富裕家庭实力的象征。当前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房屋施工修建越来越高级豪华,互相攀比的心态就会产生,对于燃放烟花后果和影响不做考虑。

2.2政府治理管控不到位。从政府治理方面来看,农村两委及相关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党和上级指令,通过各自的渠道提前向村民宣传烟花燃放规章制度,但却没有形成一个稳定、持续的动态监管机制,多数情况下仅仅只是注重宣传动员,不痛不痒,并不能达成实现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目的,最终的结果往往流于形式。此外,农村村民容易存在侥幸心理,对于管控视而不见,只要没有造成重大的损失和社会后果,即便有人进行检查,只要管控检查不落在自己的头上,就可以继续燃放。

2.3传统民俗民风的固化思维。村民燃放烟花的内在动因是出于遵循传统民俗的目的而燃放烟花爆竹。不可否认,在农村传统封建迷信和陈旧观念较为严重,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有着寓意辟邪避灾祈福的作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来年将事事顺顺利利、平平安安。而这种传统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传统农业社会时代,时至今日,农业文化继承效果稳定保留下来,多少年来固有的观念已深深烙印在农村居民的思想中。同时,对于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也往往寓意着新人婚姻幸福和祝愿逝者安宁的寓意。

三、提升乡村烟花燃放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3.1重视乡村精神文化和法制建设。加强新时期乡村治理工作,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兼备,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宣传新时期烟花燃放管理规章制度,提升农村居民思想文化道德水平,引导农村居民更深刻的理解烟花燃放的危害和社会责任,尤其是在粮食收获时节和恶劣天气即将到来之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其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和生活方式,合理地看待传统习俗,不断改造和剔除村民以往的不良风俗习惯。同时,扎实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落实,以更为通俗易懂的方式在乡村进行推广和教育,逐步使村民敬畏法律、服从法律,推进乡村治理步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德治”作用。乡村振兴离不开乡风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并充分利用乡规民约道德教化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德治建设,助力乡村治理。重视对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价值观的正确引导,鼓励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于在烟花燃放制度规定中遵守相关规定,起到带头模范作用的家庭或集体给予高度评价和奖励。

3.2切实发挥乡镇政府职能。强化乡镇基层政权公共服务职能,重新定位新时期乡镇基层政权在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設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转变乡镇政府悬浮型角色下的错误思维定式,纠正怕出事、不作为的错误行为逻辑,规范基层政权的行政行为,严肃惩戒部分乡镇基层政权懒政和怠政行为。加强农村烟花燃放治理工作,就是对乡镇安全管理和生态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的直接体现,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基础上,赋予乡镇政府承担事务的相应权力,落实大部制改革精神,优化精简行政事务工作程序,解决因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造成乡镇政府负担沉重的局面。对于农村烟花燃放安全管理要做到及时有效监管,通过网络平台、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渠道加大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和制度,提高乡镇政府工作效率、行政效果,对于烟花燃放导致的事故伤害,提前做好紧急预案,严查事故发生起因,严惩烟花燃放责任人员。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下乡调研力度,了解第一手资料,建立乡镇干部定期与村民的交流联系机制,建立畅通的行政监督渠道,实现民情自下而上的表达,政策自上而下的实施的双层联动,有效构建农村安全监管体系。

3.3 充分调动村民主体积极性。凝聚民心、提升群众参与村治热情十分重要。转变乡镇村民群体边缘化角色和消极的行为逻辑,教育引导农民服从集体组织合理性的公共安排。广泛听取民意,切实代表和维护好村民利益,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民主参与渠道,让群众看到自己的意志在村集体决策中得到体现,唤醒参与乡村安全治理的热情。新时代乡村安全治理要支持鼓励能人带头,不断探索能人治村模式,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引领示范效应,有效地进行乡村建设。切实解决乡镇村民对于烟花燃放所关心的问题,传统风俗不可摒弃,烟花燃放需要严格管控,近年来对于节假日、农村白事红事烟花燃放需求可通过其他方式代替,如节日期间、结婚现场、开业典礼等都可用扎气球的形式代替烟花爆竹;对于家庭白事可用敬献鲜花的形式来代替烟花燃放,即完成了美好祝愿,又不影响到公共安全,实现双赢,充分唤起村民参与农村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主人翁意识和热情。

四、结语

综上所述,烟花爆竹的燃放问题,关乎乡镇安全治理、社会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应结合当地民众的要求与呼声,统筹考虑,设定合理的禁止、限制区域与时间段,既不“一刀切”也不放任自流。

参考文献

[1] 王婧.对燃放烟花爆竹“禁”与“放”的立法思考[J].法制博览,2014(6):147-148.

[2] 钟自奇.各地烟花爆竹禁限放引发的思考[J].花炮科技与市场,201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