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出品味,写出精髓
2020-08-14徐玉琴
徐玉琴
【摘 要】 随着教育改革的持续深化,各种教学方式被提出,读写结合就是其中之一,将其应用到初中语文教学中可以促进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吸收和内化,提高阅读能力与写作水平,实现综合发展。基于此,笔者在下文对读写结合的开展策略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初中语文 读写结合 开展策略
在初中语文教学中,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阅读和写作,它们相当于语文学科的“左膀右臂”。然而,从现阶段教学实践可以发现,初中阶段的语文阅读教学和写作教学还是分开“走路”的,阅读教学所用时间长但质量不理想,而写作教学也无法得到阅读的帮助,因而双方都陷入了困境之中。那么,如何做好读写结合呢?下文进行详细分析。
一、为学生构建高效读写结合课堂
读写结合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积极参与到阅读教学中,提高他们的阅读和写作兴趣。因此,语文教师在具體教学中,要充分把握教学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设计读写结合教学课堂,具体如下:(1)提前布置读写活动。在每次教学中,教师可以将相关写作活动提前布置好,作文主题要与教学内容相契合;(2)根据教学内容为学生设计合理的问题,让学生通过回答问题全面理解所学内容;(3)根据教学内容划分阅读类型。教师要根据课文体裁详细划分阅读类型,让学生在阅读与写作中提高阅读能力,锻炼写作技巧;(4)在读写结合教学互动结束以后,教师要和学生一同总结阅读内容的素材框架;(5)引导学生完成实现布置作文写作活动;(6)让学生投票,选出最佳作文,并让写作者上台朗读,教师和其他学生一起点评。就像在《白杨赞礼》这篇课文中,教师可以提前设计一些问题,如:题目是对白杨的赞扬,但实际要表达的什么?为什么是而对白杨的赞扬,而不是其他树木的赞扬?文章所采用的写作方式是什么?作者通过哪些方式将他的情感表达出来?通过这些问题引发学生的深入思考。紧接着,教师对写作技巧进行详细讲解,让学生明白什么类型的文章要用什么样的写作方式的。最后,让学生写读后感,将自己的想法与建议在读后感中表现出来,这样既加深了对课文的理解,又增强了对写作技巧的掌握。
二、以读促写,积累写作素材
一篇好文章可以给学生提供大量的写作素材,这些素材都极富有“营养”。目前初中生在写作中经常出现的毛病就是内容空洞、与生活无关、情感表达不深刻等等,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学生没有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针对此,要求教师要不断提高学生积累素材的意识,明白一个家庭、一个人,甚至是生活中任意一件事情都可以当做是素材。同时,教材中很多优秀的文章也可以当做是写作素材,如朱德的《回忆我的母亲》,这是一篇记叙性散文,主要是通过描写母亲善良、简朴、勤劳的品质抒发作者对目前的爱。作者文中所写的事情都是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也就是说,写作素材源于生活。又如《背影》这篇文章,朱自清主要是表达了父亲对自己爱,文中父亲送“我”到站台、父亲为“我”买橘子等事情也都是我们常见的事情,在描写这些事情的时候没有用华丽的语言,而是用最朴实语言将父亲的爱展现出来。同样,这篇文章的素材也是来源于生活。所以,教师在具体读写结合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阅读文章的同时积累写作素材,并梳理正确的选材观,明白写作素材的积累和选择并不是一件难事,主要多观察、多积累,那么写作素材将“源源不断”。
三、拓展课外阅读,迁移读写结合
在初中教育阶段,课内阅读已经无法满足学生发展需求,需要进行课外阅读,但是由于课外阅读存在随意性大的特征,所以教师必须要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针对此,教师可以在教材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拓展课外阅读,在提高学生阅读与写作能力的同时促进其语文素养的提升。
为了将学生的课外阅读兴趣激发出来,教师可以通过教材文章引导学生阅读相关名著。在初二语文教学中,教材一共给出了四篇课外阅读,分别是《红星照耀中国》、《昆虫记》、《傅雷家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对于这四篇名著导读,教师可以将学生划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一同完成一本书的阅读,将名著导读中的优秀句子、段落摘抄下来,并各自完成一篇读后感。每个小组在完成课外阅读以后,可以让他们在课堂上分别说说这本名著的写作技巧、写作方法以及带给自己启示,将他们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出来,进而主动在课下阅读这些名著作品。这样一来,学生既完成了课外阅读,体会名著作品的魅力,也提高了自身的语文素养。
综上所述,初中生在语文学习中必须要具备的两项能力就是阅读能力与写作能力,这两项能力对学生语文综合素养发展有极大影响。现代教育要求学生全面发展,而这也为教师的阅读和写作教学提出了较多挑战。因此,初中语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有效开展读写结合教学,促进学生阅读能力与写作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赵辉芳.“读写结合”教学模式,构建高效初中语文课堂[J].读写算(教师版):素质教育论坛,2015,000(002):55-56.
[2] 顾宝华.谈初中语文教学中的“读写结合”[J].语数外学习:初中版中旬,201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