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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分纪》作者考

2020-08-13吕钦

锦绣·中旬刊 2020年5期

摘 要:《职官分纪》是宋人孙逢吉撰写的重要类书。在《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四库全书总目》等目录学著作中均有提及。但关于作者孙逢吉的介绍,传世下来的典籍却出现了相互矛盾之处,特别是《四库全书总目》中对孙逢吉的介绍,与诸多典籍处所见的介绍相互矛盾。通过相关记载的比较得出孙逢吉的详细情况,对于今人认识《职官分纪》的价值以及部分目录学著作史料来源的真实性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职官分纪》;孙逢吉;《四库全书总目》;秦观序

《职官分纪》共五十卷,是北宋中后期人孙逢吉所著的现存最早的职官类类书。全书共八十万字,收录的内容始自上古传说时代,止于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该书不仅搜采历代史书、文集、笔记等史料,又汲取前人的编修经验,采用先制度后故事的结构,力图通過历代文献分门别类地揭示职官源流、反映仕林故实,具有鲜明的专业性。《职官分纪》是我国历史上的一部重要类书。通过阅读本书及《四库全书总目》、《直斋书录解题》和《郡斋读书志》等书关于本书的记载,再结合清末藏书家陆心源的研究,笔者发现关于《职官分纪》的作者孙逢吉的有关记载《四库全书总目》中的相关记载于其它各书的记载存在矛盾。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以上各书中的有关《职官分纪》作者的记载相互比较和考订,以还原其作者的庐山真面目。

在对宋代典籍的查阅中,笔者发现在宋代多个时段均出现了名叫孙逢吉的人。那么这些人中,《职官分纪》的作者到底是何人?本文试图从史料中对于孙逢吉的多处记载入手,进行研究比较。

目前流行的中华书局影印本《职官分纪》采用的是文渊阁四库全书版本,该书的开头以及清代官修的《四库全书总目》中,均包含《职官分纪·提要》一篇,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辨析《职官分纪》的作者。[1]《四库全书总目》中关于《职官分纪》的部分记载如下:

职官分纪五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孙逢吉撰。逢吉字彦同,富春人。事迹具宋史本传。前有元祐七年秦观序。陈振孙书录解题亦载之。考逢吉举宋隆兴元年进士,距元祐七年凡七十二年……在绍熙五年,距元祐七年凡一百三年。逢吉至宁宗朝,尚官祕书监、吏部侍郎、知太平州,距元祐七年则一百几十年矣。谓元祐时秦观序之,殆谬误也。[2]

通过《四库全书总目》中对于《职官分纪》的记载,可以看出该书的作者为孙逢吉,且“逢吉字彦同,富春人。事迹具宋史本传。”“逢吉至宁宗朝,尚官祕书监、吏部侍郎、知太平州。”[3]从这些记载中可以分析出,四库馆臣认为《职官分纪》的作者是在《宋史》中立传的富春人孙逢吉,该孙逢吉在南宋宁宗朝曾经担任过“尚官祕书监、吏部侍郎、知太平州”的官职。这就把孙逢吉的活动时间定位到了南宋孝、光、宁朝时期。因此,四库馆臣得出秦观为《职官分纪》作序的错误,理由是秦观作序的时间为北宋元祐时期,这与生活在南宋的《职官分纪》的“孙逢吉”很明显是相互矛盾的。在《四库全书总目》的记载当中,还提到了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中也记载了秦观为《职官分纪》作序的事情。综上所述,《宋史》中孙逢吉传、秦观为《职官分纪》作的序、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中的有关记载,成为了考订“孙逢吉”的重要线索。《宋史·孙逢吉传》部分记载如下:

孙逢吉字从之,吉州龙泉人也。隆兴元年进士第,授郴州司户。乾道七年,太常黄钧荐于丞相虞允文、梁克家,将处以学官……绍熙元年,迁秘书郎兼皇子嘉王府直讲。[4]

从《宋史·孙逢吉传》中记载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条信息:

1.孙逢吉字从之,吉州龙泉人也。2.传记当中没有关于孙逢吉撰写《职官分纪》的记载。3.孙逢吉活动在南宋孝、光、宁三朝。这些记载的信息,四库馆臣在编写《四库全书总目》中《职官分纪》的解题时,一定考虑到了这些信息,才会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有类似的这些记载。换言之,四库馆臣直接相信了《宋史》中的相关记载,而没有过多的考订。在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中,关于《职官分纪》的记载如下:

职官分纪五十卷 富春孙逢吉彦同,撰大抵本职林而增广之,其条例精密,事实详备矣。秦少游序之元祐七年也。[5]

在这条记载当中,交代了《职官分纪》的卷数,以及编撰过程中借鉴了《职林》一书。同时,指出孙逢吉为富春人,字彦同。这和《宋史·孙逢吉传》和《四库全书总目》中“孙逢吉字从之,吉州龙泉人也”[6]是相互矛盾的。特别的强调秦观在元祐七年为《职官分纪》作序一事。因此,从陈振孙的记载来看,陈振孙是认定秦观确实是在元祐七年为孙逢吉的《职官分纪》作了序。元祐七年,即公元1092年。该年处于北宋哲宗在位时期。既然秦观在元祐七年为《职官分纪》作了序,这就说明《职官分纪》的成书也应该至少在元祐七年以前。如果这条记载成立的话,很明显的就与《宋史·孙逢吉传》中关于孙逢吉的活动时间段处于南宋孝、光、宁宗朝阶段相互矛盾。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职官分纪》的作者孙逢吉,是否是四库馆臣认定的《宋史》中立传的孙逢吉呢?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元祐七年秦观为《职官分纪》作序一事的真实性。笔者在查阅,宋代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中,也看到了关于《职官分纪》的记载:

职官分纪五十卷 右孙逢吉彦同所集也。以杨侃职林而广之,具载新制,而又増门目之亡缺,补事实之遗漏。元祐中赵叡、秦观为之序。[7]

从上述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关于《职官分纪》的卷数和《直斋书录解题》中的记载相同,并且对于《职官分纪》的编撰过程中参考杨侃的《职林》的内容也介绍的更加详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处记载的“孙逢吉字彦同”,这和《直斋书录解题》中相同,并且也提到了“元祐中赵叡、秦观为之序”一事。这也更加验证了秦观作序的真实性。同时也带来了一问题,即是否存在关于孙逢吉同名同姓情况的出现呢。在查阅李焘的《长编》中有这样一条记载:

上遣右拾遗孙逢吉逢吉,未见。至成都收僞蜀图书法物。乙亥,逢吉还,所上法物皆不中度,悉命焚毁,图书付史馆。[8]

该史料说明在宋太祖时期,也存在一个孙逢吉。这也验证了,笔者在前文的论证,即确实存在与《职官分纪》作者孙逢吉同名同姓的人。但明显太祖朝的孙逢吉一定不是《职官分纪》的作者,因为该书是在杨侃《职林》的基础上撰写的,“以杨侃职林而广之,具载新制,而又増门目之亡缺,补事实之遗漏。”[9]而杨侃为真宗朝人,时间上相互矛盾。但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确实存在同孙逢吉同名同姓的人,也许以上几部著作中记载的关于孙逢吉的矛盾,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最终解决《职官分纪》的作者到底是哪个孙逢吉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秦观序的真伪。

笔者在秦观的文集《淮海集》当中没有并找到秦观的《职官分纪》序。但是,页不能以本人文集未见此序为由,而否认秦观作序的真实性。中国古代文人学者给他人著作撰写序言,而未收录到自己的文集中的例子可谓是比比皆是。因此,不能以秦观的《淮海集》中没有收录关于《职官分纪》的序言而否认秦观作序的真实性。笔者最终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找得了这样一条记载:“ 左宣德郎吕大临,秘书省校对黄本书籍秦观并为正字。”[10] 根据此条史料,我们可以看到在元祐年间秦观所任的官职为“秘书省校对”,秦观的主要工作就是校对书籍。那么秦观为著作撰写序言也是很顺理成章的。再结合前文中《郡斋读书志》和《直斋书录解题》的记载,秦观元祐时作《职官分纪》序一事当为实,秦观序文的真实性不当怀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孙逢吉的《职官分纪》的成书年代在元祐七年之前。

上文列举了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中所言元祐中赵睿和秦观为《职官分纪》作序的事。秦观的序文可以在书中找到,但赵睿的序文并不见于今本《职官分纪》中。那么,是否确有赵睿作序的事情呢?笔者以为,赵睿为序是确有其事的。最为重要和直接的证据是周必大《跋鱼计亭赋》中的记载:“当元祐初,英俊聚朝,以奉议郎、礼部编修贡籍,首与孙逢吉彦同作《职官分纪》序。后数年秦观少游方继之,才名亦可知矣。寻自秘阁校理迁太常博士,知登、随、商三州,召为郎,出提点京东刑狱,摄帅青社,年五十九奉祠就养,闲居二十五年。”[11]按赵睿元祐更化中属司马光一派。《鱼计亭赋》为北宋宣和三年二月宇文黄中所作。此事亦记于《江西通志》中。该书卷四十引《名胜志》:“宋赵睿,元祐中官职也。先居郑州作鱼计亭,宇文黄中为亭赋。”[12]此文为我们判定孙逢吉《职官分纪》的成书时 间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按文中所言,赵睿为孙逢吉 的《职官分纪》作序是在元初,秦观的序文是在元祐七年,上引《跋鱼计亭赋》中的“后数年秦观少 游方继之”一句也可以证明,赵睿的序文应当是在距元祐七年有一段比较长的时间的元祐初年。因而,孙逢吉的《职官分纪》在元祐初年或更早的时候已经成书了,其时间一定是早于元祐七年的。

综上所述,秦观序是可信的。即证明了《四库全书总目》和《宋史·孙逢吉传》记载的孙逢吉并不是真正的《职官分纪》的作者。

上述的问题,清末著名藏书家陆心源也注意到了。他在《仪顾堂续跋》卷十一《明钞职官分纪跋》中对孙逢吉进行了考订,最终得到了关于宋代三个孙逢吉的信息:

首先第一个孙逢吉,为五代末期至宋初的蜀人。孟昶时为国子《毛诗》博士,附《宋史·勾中正传》。在《宋史》中记载:“昭裔性好藏书,在成都令门人勾中正、孙逢吉书文选、初学记、白氏六帖镂板,守素赍至中朝,行于世。”[13]“蜀人又有孙逢吉、林罕:逢吉尝为蜀国子毛诗博士、检校刻石经。”[14]这和前文所提到的宋太祖朝的那位孙逢吉为同一人。即“上遣右拾遗孙逢吉逢吉,未见。至成都收伪蜀图书法物。乙亥,逢吉还,所上法物皆不中度,悉命焚毁,图书付史馆。”[15]从其活动的时间和所从事的工作上可以判定。

其次第二个孙逢吉在《宋史》卷四百四有本传。南宋,吉州龙泉人,字从之,隆兴元年进士,卒于庆元元年。在楼钥所撰孙逢吉《神道碑》中,孙逢吉不字彦同,亦不言其著有《职官分纪》。在楼钥《攻瑰集》卷九十六《宝谟阁待制献简孙公神道碑》中记载:“公讳逢吉,从之其字也。”“一无所好,维刻意经史。”“尤精于国朝典章,事物之原委。”[16]从上述的史料中可以看出,其记载的关于孙逢吉的内容和《宋史·孙逢吉传》中的记载基本一致,但是必须要指出,在《宝谟阁待制献简孙公神道碑》中,也没有出现关于孙逢吉撰写《职官分纪》的记载。

最后第三个孙逢吉为浙江富春人,字彦同,《浙江通志》中有传,即著《职官分纪》者。在《浙江通志》卷一百七十八《人物六·文苑一》记载:

《富阳县志》,孙逢吉,字彦同,博学多文,习于典故。元祐间撰《职官分纪》五十卷。

此处史料,直接证明了《宋史》传记中的孙逢吉并不是《职官分纪》的作者,而《富阳县志》中记载的孙逢吉才是真正的作者。也证明了《直斋书录解题》和《郡斋读书志》记载的正确,而四库馆臣在编修《四库全书总目》中对于《职官分纪》作者孙逢吉的记载确实错误的。

参考文献

[1]汪卉.《职官分纪》研究,第53页。

[2]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三十五,子部《类书类一》,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47页。

[3](清)永瑢撰《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三十五,子部《类书类一》,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47页。

[4](元)脱脱撰,《宋史》卷四百四,列传一百六十三,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225页-第12226页。

[5] 陈振孙撰,《直斋书录解题》。

[6](元)脱脱撰,《宋史》卷四百四,列传一百六十三,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225页

[7](宋)晁公武撰,《郡斋读书志》。

[8](宋)李焘 撰,《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七,乾德四年五月乙丑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71页。

[9](宋)晁公武撰,《郡斋读书志》。

[10](宋)李焘:《长编》卷四百六十二,元祐六年七月乙卯条。

[11](宋)周必大:《文忠集》卷五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谢旻等:《江西通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元)脱脱:《宋史》卷四百七十九,列传第二百三十八,世家二,西蜀孟氏,中华书局,1977年,第13894页。

[14](元)脱脱:《宋史》卷四百四十一,列传第二百,文苑三,中华书局,1977年,第13050页。

[15](宋)李焘:《长编》卷七,乾德四年五月乙丑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71页。

[16](宋)楼钥:《攻瑰集》卷九十六《宝谟阁待制献简孙公神道碑》。

作者簡介:

吕钦,男,汉族,籍贯: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