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角下动画产业业态发展研究
2020-08-13张锦涛
张锦涛
摘要:“互联网+”是互联网技术发展下诞生的能够推动经济发展的创新发展模式,各行各业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稳定、快速的成长,满足自身经济利益要求的同时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增长。动漫产业是我国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成员,在面对国家提出的“互联网+”发展理念下,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能够创新出更多的新兴业态与作品类型。本文针对“互联网+”背景下的动画产业业态发展进行了深入性的研究。
關键词:“互联网+”动漫产业 业态 发展
“互联网+”的核心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进行有效的联合,实现优化生产过程、创新业务体系与商业模式的目的,从而推动传统产业能够满足当下经济发展需求,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在“互联网+”背景下,动画产业需要引入“互联网+”,并根据“互联网+”的发展理念改革自身传统模式,让创作形式、内容规划、推广宣传、后期运营等过程能够创新出新的模式,推动动画产业快速发展。
一、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动画IP
(一)“互联网+文学”为动画的创意提供新能量
文学作品是影视行业与动画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IP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后,通俗文学类型与题材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探险题材、修仙题材、历史架空等文学作品成为当下读者较为喜爱的故事内容。例如,《鬼吹灯》、《盗墓笔记》等恐怖类小说,并且这些作品还被拍摄成了动画片或者是影视剧,也受到了较多观众的喜爱。因此,网络文学是实现动画IP创作的重要元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学作品生产方面具有成本低廉的优势。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依靠的是作者利用脑力完成;二是网络中写作众多。热爱文学创作的人都会利用网络寻找创作平台发表自己的作品,并且只需要利用计算机完成文字输入,具有更新速度快的优势;三是创作而出的作品都具有成熟的世界观,并且作品的篇幅较长,应用于动画制作中能够保持创作体量与热度周期;四是由于小说类作品属于内容付费较为成熟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点击率与收益率,可以为动画制作反映出市场的热度。
(二)“互联网+漫画”实现跨媒体动漫IP
漫画也是读者较为喜爱的读物之一,动画制作中引入剧本时也可以从漫画中提取。近几年来,动画与漫画的合作逐渐加深,比如《狐妖小红娘》等漫画被编制成了动画片,经上映后获取了良好的口碑。喜爱这部漫画的读者也成为了动画片的粉丝,并通过吸引较多的观众,又推动观众观看漫画,两个媒介之间互相影响、互相进步,呈现出相辅相成的关系。
(三)“互联网+游戏”推动动画产业发展
游戏不只是儿童专属的娱乐方式,也是成年人较为喜爱的内容。动画产业为了快速发展并吸引更多的观众观看动画,将较为热门的游戏改编成剧本并制作成动画片,从而吸引了游戏爱好者的眼球,大量点击创作的动画内容,推动了动画产业的发展。比如根据《口袋妖怪》改编的动画片、以《王者荣耀》为题材创编的动画片等,都是来自于游戏领域,并且获得了较好的点击率。
二、“互联网+”促进动画创作进行变革
动画的题材与内容受到“互联网+”影响以外,动画产业发展思维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主要表现在发展格局、客户群定位、营销理念等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碎片化”观看行为改变长度规制
在互联网时代下,用户的时间表现出碎片化的现象,动画产业的发展与观众的喜爱度密切相关,需要针对用户时间碎片化现象进行改革,通过调整动画剧集的长度,满足观众碎片化的需求。经过研究点击率高的几部动画可知,动画内容时长都比较短,原因与观众自身时间碎片化密切相关,在选择动画片时会尽量选择能够看完的作品。由于时间较短无法完整阐述故事发展过程,因此动画编制时采取了突出角色特征的手段。经过实践,观众对角色特征产生深刻记忆并喜爱,表明轻情节、重形象的动画内容成为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动画IP创作模式。
(二)内容垂直化丰富创作类型
互联网技术、手机移动设备的普及为观众提供了多种观看自己喜爱内容的方式,并且各大门户的发展为用户提供了互相交流的平台,能够在各类平台中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并通过未知双方的交流满足自己“讨论”的需求。由于较多的用户对动画较为喜爱,各大门户为了发展创建出专属动画的分类,能够让喜爱动画的用户进入专项内容中发表自己的言论,从而形成互联网动漫平台内容垂直化,也就是内容专项分类,比如有妖气、漫客网等。这些内容垂直化的网站与用户之间的粘性层面大大增强,在推动了门户网站发展的同时,也丰富了动漫作品的种类,促进了动漫产业的发展。另外,短视频行业成为当下热门的行业,用户自己可以成为短视频内的主人公,并且在制作中与动画相结合,创建出自己满意的作品。可见,在短视频与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等交互手段的有效整合下,动画创作类型不断丰富化,并继续向外进行大面积拓展。
三、“互联网+”背景下的动画新业态
(一)“互联网+信息传播”创新动画业务
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技术之一,并且在了解当下新闻时已经不再只单一选择电视媒介,而是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时下新闻。在“互联网+”思维的影响下,各种媒体之间的融合速度加快,并且模糊了以往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边界。在功能与业务进行转型的同时,为动画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方向。动画属于视听媒介,可实现虚拟也可进行仿真,为观众带来了不一样的视听感受。目前,新闻、广告宣传等表现形式充分利用了以图形动画为辅助信息解读的MotionGraphic动画,与传统动画相比较,制作手法简单化、生产周期较短、满足新闻传统时效性,并且较短的篇幅能够满足受众碎片化阅读的特点。因此,MG动画成为体量较大的供需市场,还为动画制作群体提供新的创业机遇。
(二)“互联网+学前教育”推动动漫产业发展
学前教育是当下教育中发展最为快速的行业,学前教育中应用的教育内容中融入了动漫模式,目的是通过趣味性的卡通人物、动物等元素吸引幼儿的注意力,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经过实践后,学前教育的动漫教育内容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作用,在吸引幼儿眼球的同时,能够让幼儿跟随教育内容学习并实践,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学前教育的各种知识教学中大量应用了动漫教育内容,比如成语教学中,利用卡通人物演绎出成语表达的含义,能够让幼儿通过演绎过程了解成语的含义,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四、“互联网+”时代动画产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版权保护
版权代表着创作者的利益,而互联网技术为创作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多的侵权行为,比如模仿他人作品、未经授权引用图片、视频等素材等,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护版权。而目前的互联网中却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经常发生侵权行为,不利于动画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市场与内容需求方应给予创作者更多的支持。国家还应健全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打击侵权行为,为动画产业的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实现“互联网+”对接
目前,大部分企业在“互联网+”背景下都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进行对照的。而动漫企业由于体量较小,并且较多的动漫IP仍然处于孵化阶段,还不存在较高的知名度,无法实现有效的跨界对接。另外,传统行业也未认知到动漫产业对自身品牌价值提升具有的重要作用,导致动漫产业利用互联网发展的效率较低。因此,政府产业主管部门应为动漫产业搭建内容IP平台或者是组织对接活动,从而促进动漫与需求建立合作关系。此外,还要给予政策支持,实现动漫产业快速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为动画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并且拓展出更多的新型业务。在为我国文化发展提供动力支持的同时,又为动漫专业学生提供较多的工作岗位,解决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1]郑晓慧.“互联网+”背景下漫画品牌成长的路径分析[J].传媒,2016,(7):91-93.
[2]黄楚新,王丹.“互联网+”意味着什么--对“互联网+”的深层认识[J].新闻与写作,201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