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取消,你会同意吗
2020-08-12刘畅
刘畅
(报道提示)一则“呼吁取消公积金改年金”的建议引发各方持续争论,甚至有一些专家、企业家也表示赞同。“住房公积金”的历史使命究竟是否已经完成了呢?真的取消的话,对我们有多大影响呢?
“住房公积金”引发争论
疫情期间,清華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黄奇帆撰文《新冠疫情下对经济发展和制造业复工的几点建议》,谈及现在各级政府所采用的税收等政策,建议多方面加快改革,包括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
他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贷款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同时他还建议,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实行年金制度,并疏通企业年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机制。这不仅有利于补充社会养老保险资金,还有利于形成庞大的长期资本供给,为资本市场繁荣稳定奠定基础。
近年来,不只是黄奇帆提出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先后有不少人提出过类似观点,但讨论的范围广度、持续度都不如这次。黄奇帆一文引发各方持续争论,多位专家、企业家都参与讨论、表达各自观点。
近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表示:“我赞同黄奇帆的观点,取消公积金。我认为可以把公积金拿掉。我觉得这个公积金完全没有必要,像我们公司根本不需要,每个员工都发一套房,哪里还要公积金。”
董明珠承诺让员工都住上两室一厅的房子,如果员工能干到退休,那么这套房子最终会归属为员工个人。然而,并不是每个企业都像格力电器一样财大气粗。很显然,董小姐的观点不具有普遍性。到底“住房公积金”要不要取消——依然存在很大的争议。
赞同者:住房公积金使命已基本完成
总的来看,不少人呼吁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一定的客观理由。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上世纪90年代推出以来,虽然经历了多次修订,但在管理、提取比例等方面仍有一些先天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不同单位公积金缴存差距大。公积金要缴纳多少,由公积金缴存基数、缴纳比例决定。按照相关制度,目前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有统一规定: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2%提取,也不能低于5%,但不同城市、不同单位之间员工住房公积金差距还是相当之大。有些效益好的单位还有“补充公积金”。
有一些民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通常按照最低缴存比例,一个月算下来,只有几百元;而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国有大型企业、外资企业动辄每月几千元的公积金。不同单位之间提取公积金的比例相差较大,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分配不公。
二是有“补贴”富人嫌疑。公积金的提取有严格条件规定,一般买房、装修等情况才可以提取;或者买房后,可以用公积金还贷款,其他情况一概不能支出。在当前高房价之下,有能力购房通常被认为是较高收入人群,他们不仅能在自己消费需求最高的阶段提取公积金,而且还能获得公积金低利率贷款。然而,如果一个人虽然缴纳公积金,但始终没有购房能力,则只能退休后领取公积金。这就出现了“穷人补贴富人”的怪现象。
三是巨量资金低效沉淀。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当地的公积金。然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非专业金融机构,所以造成公积金运用低效,巨量的资金收益低下。对低收入群体来说,如果一直没有买房,就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享受到低利率贷款,只能让公积金躺在银行账户“睡大觉”。如果能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例如像养老金入市),适当提升资金的收益水平,则更加公平。
反对者:住房公积金需要保留
住房公积金制度伴随住房制度改革应运而生,是住房“暗补”改“明补”的产物,是职工的一个重要福利。因此,反对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观点也很鲜明。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对媒体表示,对于居住困难群体购房而言,住房公积金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支持公积金贷款及还款功能,二是购房时可以提取作为首付款等。当前老百姓的住房难题依然没有解决,住房公积金作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资金来源依然有其价值,现在并不适宜取消住房公积金。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刘俏也发文反对“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他指出,从本质属性上来看,公积金是作为住房工资强制发到职工账户里,是免税工资,是职工福利的重要体现形式,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是属于职工储蓄的一部分,与企业税费不同;从取消后的效果来看,并不能真正降低企业负担;并且,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对于居民的购房消费有很大的价值,如果设计更为合理的公积金制度,将住房公积金用来支持、甚至积极引导住房公积金加入到租赁住房的建设,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发挥巨大的价值。
事实上,目前居民家庭负债较高,房贷负担重,这也许就是公积金制度依然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
据前不久央行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317.9万元,但总体上居民资产分化比较明显,其中家庭资产大多以实物资产为主,住房占比近七成;城镇居民的家庭总体负债率比较高,达到56.5%,而家庭负债结构相对单一,主要就是房贷,这部分贷款占据家庭总负债的75.9%。
调查还显示,有负债的家庭中,户均家庭总负债为51.2万元。其中,53.8%的居民家庭负债余额在30万元以下,35.6%的家庭负债余额在30万~100万元,10.5%的家庭负债余额在100万元以上。居民家庭负债集中于中青年和高学历家庭,户主年龄为26~35岁的家庭负债参与率最高,为73.1%。
目前,在公积金制度下,购房人可以根据政策获得一定额度的低息贷款,每月缴纳的公积金还可以用来还房贷。这些措施,有利于缓解购房压力。
此外,随着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如今公积金的功能也日趋丰富和强大。《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5195.58万人,其中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提取的人数是681.7万人,占比13%;总提取额14740.51亿元,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4206.41亿元,占比达到28.54%。
海外各国如何提供“住房补贴”
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购房补贴政策并非中国独有。海外很多国家都有各种各样的“住房补贴”政策,这些政策不仅照顾到购房人,也让租房人可以从中受益。未来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需要在“如何让覆盖面更广”上做些思考和改革。
海外的“住房补贴”政策主要可以分为4种类型。
按“人头”补贴
瑞典实行的住房补贴制度属于按人头补贴,补贴对象有两类:第一类是退休人员,第二类是低收入多子女家庭。补贴费用由国家和地方团体共同负担,政府发放。补贴的金额,有时甚至可以覆盖退休人员全部住宅消费所需费用。退休人员的收入超过一定水平时,补贴金额减少。目前约有30%的退休人员从住房补贴中受益。
实体补贴
住房实体补贴,是把费用直接补助在建房、买房和租房上。为了实行该项政策,政府首先制定居民应享受住房服务的最低标准,然后再规定为达到这一标准所需付出的住房费用占家庭总开支的比例。当实际房费超出规定标准时,政府对超过部分给予补贴。 但只有住上公共住宅的家庭才能得到补贴。从发展趋势看,许多国家都在逐渐减少住宅实体补贴,而保留住宅人头补贴。
多种补贴方式并存
法国实行住宅人头补贴和住宅实体补贴相结合的政策,即:1.对低收入居民,其房租如果超过其家庭收入的20%~30%(平均25%)时,承租人可向国家申请房租补贴;2.政府资助非盈利性建房企业建造公共住宅。建房企业每年向政府提交建房数量计划,并提交经费预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国家提供长期低息贷款。贷款年限为25~30年,可贷款额一般占建房预算的50%~60%。
美国实行住宅补贴的主要做法是:低息贷款为老年人和残疾人修建住房;向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政府出面向私人租赁住房,再分租给有资格享用公共住宅的住房;对私人房主实行税收优惠。美国的住房補贴一般占财政拨款的2.5%左右。
英国的住房补贴一般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住房补贴分为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两种。租房住的居民可享受租房补贴,购房者则可在贷款利息、保险金及住房维护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存款、家庭成员和住房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公共住宅政策
建造公共住宅,是向低收入居民提供价格较低的住房。目前欧洲一些国家的公共住宅所占比例约40%~60%;亚洲如日本、新加坡的公共住宅所占比例在50%左右。
不少国家都制定了有关政策,规定了入住公共住宅的条件。新加坡房屋发展局规定,月总收入在5000新元以下的家庭可以限购一套,到期须归还政府,或者重新估价后继续出钱购买。公共住房依据不同地段和单元面积,分级确定其价格和政府补贴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