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帮助“掉队者”卸下“包袱”再出发
2020-08-11庞芳
庞芳
“刚 受处分时,觉得自己犯了错误,见到村民总抬不起头。后来,组织多次找到我谈心,了解我的思想状况,进行心理疏导和工作鼓励,又让我找到了以前的热情和信心”。 2018年7月周村村文书付明花因工作履职不力受到警告处分,通过她本人反省、组织关心,及时放下思想包袱,工作积极,业绩突出,得到村民的认可,在2019年10月被选为支部书记。据了解,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她带领群众发展中药材佛手柑200余亩,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党员群众向全县各单位捐赠“爱心蔬菜”5000斤。
2020年3月以来,芦山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违纪219人陆续进行回访,重点回访了党政机关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受处分人员,回访主要围绕处分执行情况、相关组织、干部群众对受处分人员受处分以来的现实表现情况反映、受处分人对所犯错误认识及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
“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让其明纪律、知敬畏、守规矩。”芦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吴晓俊说,开展回访教育的目的就是要真心关怀帮助“掉队”的党员干部,让他们能够认清错误、吸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以更飽满的精神投入工作。
为做好违纪违法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县纪委监委制定了《芦山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回访教育工作的方案》,将回访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与审查调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乡镇(部门)各负其责、分级归口回访、属地监督教育”的回访教育工作机制,按照“谁处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回访教育情况一一填入《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登记表》。
针对不同的错误性质及处分情况,采取回访教育与疏导帮教相结合,通过电话访谈、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与受处分人员交流谈心,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违纪违法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芦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全县已开展关心关爱谈心谈话65件(次),帮助30余名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