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征求意见
2020-08-10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明确,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行为,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和保障安全原则。其中过罚适当是指,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规则》还提出,学生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形,教师可采取不超过一节课的教室内站立等措施进行惩戒,但是禁止实施击打、刺扎、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或反复抄写、辱骂等。
多维解读
让惩戒教育有章可循
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权一直有不少争论,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有了惩戒权如何规范使用?在教学实践中,赋予教师必要的惩戒权,是严肃课堂纪律、保证正常教学的内在需要。近年来,因对教育惩戒理念和方法的不同理解,常常导致师生矛盾和家校矛盾,有学生因教师“体罚”引起身体、心理严重不适,也有教师因“体罚”学生被处分、解雇,甚至引发极端事件。
惩戒不等于体罚,教育惩戒权的“度”如何把握,是关键环节。此次《规则》明确赋予了教师教育惩戒权力,并对教育惩戒范围和程度做出具体规定和限制。《规则》明确,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强制措施四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相应的规定条款。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的禁止行为。例如击打、刺扎、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或反复抄写、辱骂、言行贬损等,这些导致学生身体、心理伤害的惩戒行为都是禁止项。
《规则》正式实施后,还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条规可依、操作方便。比如,对过于顽皮的“熊孩子”,一节课时长的罚站,一天最多可惩戒几次?对屡教不改的,是否可以惩戒升级?如此种种,在教育惩戒的具体实践中可能还有不少。赋予并规范惩戒权是一个渐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既不能让教师不敢管甚至不管学生,也不能让教师的惩戒权被滥用,导致学生正当权益受侵害。有了《规则》就有章可循,依法依规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才能达到可预期的最佳教育效果。
教育惩戒法治化,免除教师后顾之忧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舍不得动孩子一根手指头,更容不得教师碰自家宝贝一根汗毛。教师对学生不要说打不得、骂不得,批评重一点都有可能闯祸。面对学生的违规行为,教师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俨然已成为当今教育界的一种怪象。教育需要爱心,但只剩爱心、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事实上,做过老师的人都知道,对处于青春叛逆期有些缺乏自制力、屡教不改的学生,再怎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都是徒劳。正如马云所说:“老师没有惩戒的权力,就如同让老师去开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是向规则低头,要向真正良好的、有价值观的素质去低头。”
当然,我们呼吁给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绝不是鼓励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的体罚。惩戒不等同于体罚,其根本目的还是在于教育,实质是使违纪学生重新树立起对纪律的敬畏感,从而自觉地遵守纪律规范。如果一个学生犯了过错,而没有受到相应的教育惩戒,对他自己是一种放纵,对别人更是一种伤害。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既要懂得为什么惩戒,更要知道怎样惩戒。这次《规则》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厘清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明确了惩戒的范围、方式和尺度。如此,老师和家长便都能有把尺子去衡量和判断,也能缓冲家校矛盾等问题。不仅让教师们敢管,也能让家长与孩子们信服,既维护了师道尊严,也免除了教师的后顾之忧。
备考素材
学生20年后打老师被判刑
2018年7月底的一天,当看见初二时的班主任张清林骑车经过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变电站附近时,常仁尧的痛苦回忆被瞬间勾起。他回忆起20年前,自己蜷缩在讲台底下,张清林朝他身上、头部踹着;他被勒令面朝黑板站着,上衣和背部之间还被插进一块木板,张清林喊着“手伸直”……
怨恨瞬间爆发,32岁的常仁尧朝50岁的张清林进行了持续9分多钟的击打和推搡。常仁尧还让同乡潘二用手机把打人的过程拍了下来。事后双方均没有声张。但5个月之后,随着视频的疯转和裂变式的传播让这一事件逐渐升级,引爆舆论。
2018年12月20日,常仁尧被刑拘。常仁尧的5名初中同学表示,他们曾目睹张清林打常仁尧,且班上一半的学生都挨过张清林的打。2019年3月14日,张清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本不打算追究此事,但视频经网络扩散后,他及家人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此外,他表示当年没有打过常仁尧,但惩戒还是有的。
2019年7月10日,栾川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常仁尧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8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常仁尧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素材点拨
一方面,舆论理当对殴打教师者做出谴责,这样的暴力报复行为,无论对当事人双方,还是对社会道德准则都带来了巨大伤害;另一方面,也需要严肃看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问题,如何构建健康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保证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身心健康,我们无疑还应付出更多努力。
中学教师因体罚学生被两次处分
2019年4月29日,山东日照市五莲二中两名初三学生因上课迟到被班主任杨守梅罚站,又在罚站反省期未经同意擅自离开,而被杨老师用课本抽打。之后,其中一名學生家长认为老师处罚过重,随即报警。很快,学校方面对杨老师做出停职一个月、赔礼道歉、取消评优、行政记过等处分决定。
对此,学生家长表示不服,继续向教育局施压。两个月后,五莲县教育部门对杨老师做出追加处理:扣发其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杨老师所在学校2019新学年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将杨老师自2019年7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激烈的关于教育惩戒权的讨论,网友们普遍认为当地教育部门惩罚过重。7月28日上午,山东五莲县发布情况通报,该县教体局决定撤销对杨老师的追加处理。
素材点拨
五莲县政府撤销对杨老师的追加处罚,是对之前错误的纠正。体罚学生是不对,但矫枉过正也会寒了老师的心。教育部明确教师拥有惩戒权,学生服从学校和教师的管理是教育工作的前提,教育部也需要定义清楚什么是适度的惩戒,为负责任的老师撑腰,在维护学生权益的同时,也务必要保护好教师的权利。
老师提水桶用毛巾给初中女生卸妆
2019年9月初,一則关于老师提水桶用毛巾给初中女生卸妆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据悉,这件事发生在贵州黔东南三穗县的一所中学。视频显示,一大波中学生在开学第一天化着浓妆返回校园,校门口,一位男老师正拿着一条毛巾,给一个学生擦脸卸妆。之后,老师把毛巾放进身边的水桶里洗了一下,再继续擦拭下一个女学生的脸,边擦边说:“学生就要有学生的样子。”
不少网友认为学校的做法“简单粗暴”,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但也有很多网友认为对于一所乡村学校,不应该用所谓的理想状态和高大上的教育理念来指责这些做具体工作的教师。学校方面也回应称,该校学生中百分之八十是留守儿童,缺乏家长的教育和引导,此前有个别学生在校期间化浓妆,结果影响了更多学生,学校多次引导,都没有取得太好的效果,不得已才采取了这样的措施。
素材点拨
除了给学生卸妆的老师可以改为女老师这个细节之外,贵州这所学校的做法其实没有任何值得非议的地方。真正需要反思的反倒是抨击学校的人们,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假若一边呼吁尽快落实老师的教育惩戒权,一边又对老师执行惩戒权的任何行为吹毛求疵,是不是有叶公好龙的嫌疑?
考题预测
试题设计
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作文。
近年来,基于对一些教育乱象的深刻反思,立法明确和落实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已成为社会共识。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师可根据学生违规违纪的情节轻重,采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不同的惩戒手段。另据报道,广东省拟在全国率先尝试用立法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
《新时代教育》杂志社拟就“教师教育惩戒权”展开一次大讨论活动。请从中学生、学生家长、中学教师、中学校长和法律工作者中任选一种身份角色,参与讨论,给编辑部写一封信,发表你的见解与思考。
要求:结合材料,自选角度,确定立意;切合身份,贴合背景;符合文体特征;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思路点拨
这道作文题属于话题型情境任务写作,话题是“教师教育惩戒权”。材料分三层意思呈现,包含教育惩戒权的出台背景、教育部“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信息以及广东省在这一方面的率先实践。情境写作任务包括:①文体样式为书信,“参与讨论”暗示文章主体部分以议论为主;②身份角色方面,“从中学生、学生家长、中学教师、中学校长和法律工作者中任选一种”。
根据材料的基本内容与指令,实际写作中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了解教育惩戒权提出的背景。近年来,“爱的教育”热潮席卷,赏识教育成为主流。“爱与赏识”的主流教育思想虽然没有什么问题,但部分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让一些孩子成了“熊孩子”甚至“小霸王”。而赏识教育、以人为本成为部分家长主张学生权利的利剑,老师不敢管、不能管,导致教师教育职责的缺位。在这种背景下,应赋予教师更多教育孩子的权力。
二是要明晰教育惩戒权相关概念的基本内涵。考生要明确的是教育惩戒不等于惩罚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惩戒侧重于“戒”,而惩罚侧重于“罚”。惩戒的出发点和目的是“爱”与“尊重”,惩罚则是以“罚”为目的,惩罚的教育意义要远远弱于教育惩戒。
三是要有辩证分析意识。在明确概念内涵的基础上,实际写作中要有辩证思维。现实生活中,教育惩戒走向了两种极端——被滥用或弃用。如果教育惩戒权被滥用,就会使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受到伤害;如果教师因忌惮种种责难而放弃了教育惩戒权,将会使学生的错误或失当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导致学生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因此,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要把握惩戒尺度,防止滥用,滑向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违法境地;而赋予教师教育,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过度赏识教育带来的一些不良影响进行纠偏。
四是注意写作的身份角色意识。写作指令方面,书信样式比较容易把握,但题干中的五种备选身份角色值得仔细思考。选择中学生的身份角色,可以从自身角度选择典型材料(包括错误论调)论述;选择学生家长的身份角色,应偏重从子女成长及家校结合的角度论述;选择中学教师的身份角色,重在从教育者的角度参与讨论;选择中学校长的身份角色,应偏重从教育及教育管理的角度论述;选择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角色,则偏重于法律层面的讨论。这样,才能体现出明显的身份角色意识。
佳作展评
呼唤教育惩戒权的理性回归
文/薛覃瑶
尊敬的《新时代教育》杂志社的编辑:
您好!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知悉贵刊就“教师教育惩戒权”这一话题开展讨论,我想从一名法律从业者的角度谈谈我的见解与认识。
首先,我对通过立法手段落实教师教育惩戒权表示赞成。
近些年来,由于“以人为本”、赏识教育思想的大力推行,教育生态中的师生关系有了明显的变化,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毋庸讳言,少数家长,特别是一些祖辈,把自己的孩子视为“掌上明珠”,长期骄纵,导致“熊孩子”越来越多。在我们身边,一些顽劣学生“绑架”了这种赏识与爱心,因为老师不敢管而肆意妄为。更有甚者,个别家长打着“维护学生权益”的旗号,对教育方法失当的教师当事人纠缠不休,大肆挞伐。例如,山东五莲县某中学教师,因惩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处理后,又被当地教育部门追加处理。种种现象警示我们,教育惩戒权应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得到许可与规范。
有些人可能会说:“允许教师行使惩戒权,不是会让教师体罚学生合法化吗?”我的回答是:“此言差矣!”教育惩戒与体罚根本不是一回事,有人误读了教育惩戒的内涵,才会陷入这种认识的误区。教育惩戒权是教师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强制性管理的权力,它以爱护学生为出发点,以尊重学生人格为基本前提;而体罚会对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带来直接的伤害。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从根本上说,教育惩戒权是学校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保证,有利于教师正常行使教育职责,同时也有利于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
2007年,英国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教师惩戒权,教育惩戒权使教师在对付不守规矩的学生时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国外常见的惩戒形式主要有言语责备、隔离措施、剥夺某种特权,等等。目前,立法的不足使我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权“有名无实”,相关的监督机制亦随之处于不明确的状态。上述山东五莲县相关事件中,学生犯错,教师理当教育;教育失当,教师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学校应及时依规进行处理。但不至于因为当事家长的纠缠,为“息事宁人”而侵害了当事教师的正当权益。更可怕的是,此类事件引发了联动效应,广大基层教师处理类似事件时,出现了因为“明哲保身”而不愿管、不敢管,甚至放任自流的现象。所以,我国各级教育立法机构,有必要像广东省那样,积极探索和制定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明确教育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以及方式方法,实属当务之急。
当然,教育惩戒权的立法与实施,重在形成社会共识,特别是家校共识。对于家长来说,爱自己的孩子并没有错,错的是以爱的名义偏袒孩子,从而逃避或反对教育惩戒。但愿教育惩戒权得以理性回归!
一名法律工作者
××××年×月×日
/点评/
这篇文章从法律的角度谈对教育惩戒权的理解与认识,契合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角色。文章主体部分的论述中,有现象引述,有概念辨析,有国外例证,也有现状分析与后果阐述,体现了作者不凡的认知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