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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评价体系构建

2020-08-07刘勇于丽曼

青年时代 2020年15期
关键词: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创新创业

刘勇 于丽曼

摘 要: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蓬勃发展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较高要求,优秀的师资队伍成为推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稳态高效进行的根本基础和重要保障。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队伍教育质量的提升需要一个过程,而完善的评价体系对促进双创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最直接的作用。因此,高职院校应通过建立双创教育的长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最终打造出一支高质量的双创师资队伍。

关键词:创新创业;师资队伍;评价体系

自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9月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后,国内教育界掀起了创新创业教育的热潮。创新创业的关键在于人才,而人才的培养主要来源于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因此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是高职院校的责任之一。为了培养出高质量的学生,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服务,各高职院校都在进行“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在此过程中,完善的评价体系对促进双创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最直接的作用。因此,研究如何构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的评价体系已经成为高职院校的重要课题。

一、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及评价体系基本现状

近年来,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从推进知行合一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政、行、企、校协同推进实践育人的“四螺旋”理念,探索实践了“院园一体”产教融合实践育人模式,成为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更好地实现了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目标,在全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学校、政府、行业、企业围绕培养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品德、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发挥了交叉协同作用,积极参与到学校育人师资队伍的创建中来,显著提高了实践育人师资队伍的质量。目前,学校共有校内创新创业导师31人,校外兼职创新创业导师25人。他们当中既有校内教授、专业带头人,又有投资管理经验丰富的金融专家与企业家。为了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综合水平,更好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科学指导,学校还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导师计划”,专门聘请学校的专业教师、知名校友、成功创业人士、企业家、投融资专家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创业导师,组成混编创新创业导师团队。截止到2019年6月,我校共成立涵盖校内创业课程教师、校内专业指导教师、企业兼职导师的混编创新创业导师团队11个,复合型教学团队23个。

管理深处是激励,激励对于一个组织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成员的能力和天赋并不能直接决定其对组织的价值,其能力和天赋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激励作用下动机水平的高低。众所周知,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是一个复杂、持续性的过程,这就需要学校针对双创教师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来推动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从而充分发挥双创教师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学生实现最佳的学习效果。据课题组调查,目前我校的评价机制中虽然涵盖了一些与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项目,但没有相应的系统配套制度和政策支持,所以还无法充分激励教师的创新创业积极性。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处于快速成长中。但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还有待提高,这与以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的大部分高职院校还未建立起完善的双创师资队伍评价体系有直接关系。高职院校现有的评价体系确实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双创教育师资评价对象不全面

高职院校现有的针对双创教育的评价体系中,评价对象不够全面。现有评价体系的评价对象主要针对专任的双创教师。但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校内兼职教师和企业外聘教师,而相关的评价制度对他们的义务和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对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约束性并不强。这导致在实践中,校内兼职教师和企业外聘教师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积极性完全是靠个人的责任感和兴趣,无法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来确保他们的双创教育质量。

(二)双创教育师资评价主体有缺失

在高职院校,对双创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主要由校内督导和学生评教构成。虽然校内督导多是由专业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但他们对双创教育的特点并不了解,只能从专业教学的教法方面去评价,很难对双创教育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学生评教虽然能从教师的教学状态和对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去判断教师的教育质量,但学生以前很少接触过创新创业活动,对双创教学活动自然也很难做出准确评价。所以,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最缺乏的评价主体是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人员。

(三)双创教育师资评价项目不完善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现有的评价项目主要针对双创教师的双创理论课程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学生打分、督导听课打分,对双创实践教育的质量关注较少,并且几乎没有考核。另外对教师双创教育的资格条件也缺乏评价,有些双创教师根本未曾从事过创新创业项目,并不具备从事双创教育的资格。最后,对双创教师指导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质量也未纳入考核评价。这样就不能够准确、客观、全面地评价双创教育的质量。

(四)双创教育师资评价结果使用少

虽然高职院校对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也有一些针对性的评价,但是这些评价结果对他们的年终考核幾乎不产生影响。因为首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不归属创新创业学院直接管理,另外他们的主要工作也不是双创教育,所以他们所属的部门或企业对他们的考核重点也不在双创教育上。所以他们也不重视双创教育方面的考核,导致评价体系对激励他们提升双创教育质量起不到明显的作用。

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评价体系建设路径

针对大部分高职院校双创师资队伍评价考核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课题组认为应通过以下四个路径来解决。

(一)准确定位双创教育师资评价对象

针对现有的评价考核体系重视专职教师,忽略兼职、外聘教师的问题,高职院校应准确定位双创教育师资评价对象,不仅仅要强化对双创教育专职教师的评价考核工作,还应将校内兼职教师队伍和企业外聘教师队伍完全纳入评价考核工作中来。全面评价双创教师队伍,也会加强包括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在内的教师队伍对双创教育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对全面提高双创教育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二)科学补充双创教育师资评价主体

针对高职院校现阶段双创教育师资评价主体不完整的问题,应通过补充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人员来解决。究其原因是校内缺乏懂创业、会创业、已创业的双创教育师资评价主体。而在社会行业中,却存在着很多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企业主。高职院校应聘请此类专家加入到评价考核队伍中来,以提高双创教育师资评价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企业专家可能没有时间督导每一位教师的教学过程,但可以抽审教师的讲稿,因为从讲稿中完全可以判断双创教育的内涵和质量,最后据此给予较为准确的评价。另外,企业专家还可以较为准确的评价创新创业项目的实际质量,并可以给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

(三)分类完善双创教育师资评价项目

高职院校应分层分类设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项目方案,以满足多主体的不同价值诉求。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具有多层次性,每层次有不同的目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还具有多主体性,政府、社会、高等学校、学生和教师等均是利益相关者,可根据需要选取不同的评价项目方案,满足多主体不同的价值诉求。例如对双创教育专职教师和校内兼职教师队伍的评价考核工作,应将双创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教学质量、创新创业项目的运行质量以及创新创业竞赛的获奖情况和组织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数量等方面设置为考核评价项目。而对企业外聘教师队伍,应将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的教学质量、创新创业项目的完成情况设置为考核评价项目。

分类设置好双创教育师资评价項目后,还应科学设计评价指标。例如针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应赋予不同档次奖项的加分分值,且加分分值差距应拉开距离,以便考核。针对双创课程的教学质量,除了督导听课打分和学生评教打分外,还应根据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来赋予相应的分数。

(四)充分利用双创教育师资评价结果

一个阶段的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如果不利用评价结果对评价对象进行奖惩激励,那么评价考核的意义将大打折扣。目前,高职院校针对双创教育专职教师的奖惩激励工作比较充分,已经把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双创教师职称晋升、骨干培养和绩效考核的依据。而对双创教育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则应加强评价结果的兑现。例如将评价结果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以及不合格等档次,可根据不同档次拉开课时薪酬差距,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则可予以淘汰。对于企业外聘教师,高职院校也可以与合作企业加强考核方面的沟通,促成企业将企业外派至学校的客座教师的教学质量纳入企业的整体考核。通过以上做法,可以最大限度的激励各类教师提高双创教育质量。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蓬勃发展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较高要求,优秀的师资队伍成为推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稳态高效进行的根本基础和重要保障。所以,高职院校应通过建立长效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来完善双创教育师资激励体系,提升双创教师教学质量,最终打造出一支高水平的双创师资队伍,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持续发展奠定师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薇.高职院校校企协同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评价模型构建与分析[J].高教学刊,2019(2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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