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琀字及古代丧葬玉微探

2020-08-06崔自欣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0年4期

崔自欣

摘要:啥”作为一种丧葬玉,起源于新时器的“口含物”习俗,经周礼确定为一种丧葬制度,且有饭玉和含玉之区别,其后这种制度在汉代发展到顶峰。其口含之物从最开始的贝、石到谷物粮食以及各种珠宝玉器,除了满足最开始的“不忍虚其口”外也逐渐体现着死者的阶级层次。而以玉作口含之物和汉代的玉琀蝉都与古时人们的生死观念及对玉和蝉的认知有关,体现着古代“尸解成仙”的迷思。

关键词:琀;丧葬玉;饭含;生死观念

中图分类号:K87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20)11-0129-02

琀,古代的一种玉器,通常是人死后放入口中入殓。《说文·玉部》:“琀,送死口中玉也。经传多用‘含,或作‘晗。”《汉语大字典》中将琀解释为古代含在死者口中的珠、玉、贝等物。《周礼·地官.舍人》:“丧纪共(供)饭米熬谷。”郑玄注:“饭,所以实口不忍虚也。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雖然放置在口中的物品不尽相同,并且有些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逐渐被摒弃。但这种行为却在丧葬仪式中被保留下来,是我国古代丧葬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琀”最初起源于人死后的口含物习俗。

据现如今的考古发现,这种在死者口中放置以物品的习俗最迟可以追溯到新时器早期的仰韶文化中。考古家在姜寨遗址的墓葬之中发现死者口中含有贝片,充州王因遗址大坟口文化墓穴中同样出现口有石块、陶球的现象。这些被发现的墓葬不断证明在新时期时代便已经出现有了“口含物”的习俗。①

目前所知最早在逝者口中放置玉的行为大约在新石器时代的大汝口文化中。在三里河遗址的考古中发现,一些墓葬之中的尸体口中含有玉琀,其玉的形状有些像镞,手里面握着长条形蚌器或者是獐牙。这一时期“口含”这一行为主要作为一种习俗开始奠定开来,其口中所含之物多以贝、石为主,少量地有出现玉的身影。反映了古代先民对口腔的丧葬崇拜,目的是“象生食也”。而以玉作口琀,既有取其珍贵相伴的意思还有以巫通神的含意。②

而随着“口含物”这一习俗的不断发展,在周代逐渐被奠定下来作为丧葬礼仪的一部分。《礼记·杂记下》中有记载:“天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在这里“口琀”作为一种丧葬行为被明确规定并且依据当时的政治制度对所含之物有了严格的等级划分。刘向《说苑·修文》“口实日啥,天子啥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贝,庶人以谷实。”唐制中一品至三品官员,饭粱含玉壁;四品至五品,饭稷含珠;六品至九品,饭粱含贝。明制中一品至五品官员饭稷含珠;六品至九品,饭粱含小珠;庶人饭粱含钱。可见口含之物也体现了当时死者的社会阶层与地位。

与此同时,大量的文献中也出现了饭玉和含玉两种说法。

饭含,古代丧制之一。即在沐浴以后小殓之前,在死者口中放入米、贝、珠、玉等。饭、含本有区别。饭,本指谷类熟食或吃饭,特指在死者口中放入米贝等;含,本指把东西衔在口里,特指在死者口中放入珠玉等。因均为死者口中,故含、饭亦可互称,后世或合称饭含。

《周礼·春官·典瑞》:“大丧,共饭玉,含玉,赠玉。”对此郑玄作注:“饭玉,碎玉以杂米也。含玉,柱左右旗及在口中者。”根据此说法,可以看出饭玉主要材料是杂米,它的形状碎而小;含玉的主要功能则是为了撑开死者的口腔,因此它更大且形状一般比较完整。但因为注释常常受原本的思想色彩所影响,内容也有所拘泥,所以孙诒让认为:“‘至饭玉小于含玉,而与含玉同实尸口,故散文亦得互称。”@然而在事实上,即使在周朝时有着“饭玉”和“含玉”的区别,可对于考古者来说,在实物上没必要也没可能去分辨二者。

《仪礼》上说,人死后不久就要给死者“楔齿”。就是往他上下牙里塞几个楔子,以阻止尸体因僵硬而导致口腔关闭无法进行饭含。旧时通常是亲属在人死的当天就为他沐浴,洗完澡立刻进行饭含,饭含完成后才是给死者穿衣服的“敛”。从这一意义上讲,最早设置的丧葬用玉是周朝墓葬中已出土的琀玉。

因此饭含的本意可能与人们不愿逝者口中无食的观念有关,可是在当时此观念又受到金钱、地位甚至是阶级制度的影响。虽说在现代珠玉等并不能食用,但在先秦这一习惯的存在可能与“玉”所承载的生死功能有联系。

如《周礼》说:土斋,则共食玉。”郑玄作注日:玉是阳精之纯者,食之以御水气:郑众注:土斋,当食玉屑。同样在汉朝铭文之中也记载着“上大山,见神人。食玉英,饮澄泉,驾交龙,乘浮云”的说法;而在李善注《文选·西京赋》中:“(汉)武帝作铜露盘,承天露,和玉屑饮之,欲以求仙。”。可见在当时“玉”除了作为一种名贵的器物或配饰,还可食用以延年益寿或报肉身成仙。从秦汉到隋唐时代,此观念一直存在,例如“唐贵妃含玉咽津,以解肺渴。”(《天宝遗事》)和《枕中记》记载的资料显示“玉屑如麻豆,久服轻身长寿”,这些都说明了食玉的概念与人们追求长生和传统养生的认知相关。

甚至可能确实存在死者食珠玉以保持尸身不坏的观念《抱朴子·对俗》云:“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而裴松在注引《抱朴子》时详细描述道:“破其棺,棺中有人,发己班白,衣冠鲜明,而体如生人。……两耳及鼻孔中,皆有黄金如枣许大,此则骸骨有假物而不朽之效也。”《汉书·杨王孙传》中记载: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的情形。甚至于长沙马王堆中出土的刘胜的“金缕玉衣”,也是以金丝为线,串联缝制起来的一件玉衣。这些记载虽有夸大成分,但也不难看出,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玉琀”最大的作用是让逝者的尸身不腐。

至此“玉琀”作为一种丧葬用玉被固定下来,且其种类复杂多样,主要是装饰玉器,其中为珠玉、玉块、玉石以及玉管、碎玉、玉环等多种形式,且外在是以鱼、蚕、蝉等为主的动物形状。尤其在汉代,此丧葬制度发展到顶峰,以玉蝉为主。其玉器雕刻精湛,通过寥寥数刀便刻画出蝉之形,线条简约而流畅,产生闻名的“汉八刀”。而当时出土一些玉蝉,有的无孔,有的有孔。据考究有孔的是活人身上挂的玉佩,为玉佩蝉,即人死后将其生前佩戴的心爱之物作为丧葬玉。而一般死人嘴里的玉蝉都是薄片圭形的,而汉代活人身上挂的玉佩蝉都是相对而言更厚、更立体的圆雕。在汉初以及汉之前,大部分的玉蝉都是有孔的,而在汉代之时,这种有孔的玉蝉逐渐减少,大部分为无孔的。说明当时作为丧葬玉,玉蝉作为“玉琀”逐渐细分化,平时的佩玉只能作为一般的陪葬品入墓,不能入口。

而对于为何以“蝉”入形,则又与当时人们对于“蝉”的生物特性和生死认知有关。

前文指出,玉在人们的观念中有着保持尸身不朽的功能和作用。而在古人的观念里也一直追求着人死后“尸解成仙”。《抱朴子》曾引用《仙经》中一段:“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但是从逝者角度看,在当时无论是上士的“举形升虚”还是中士的“游于名山”,这些都无法再实现,因而最后只能寄托在下士的“尸解”上了。而蝉这一动物,最开始其蝉蛹里破壳而出,之后蜕皮变换为蝉的过程在人们眼里如同生命复活重生的奇迹。《论衡》对此解释道:“夫蝉之去复育,龟之解甲,蛇之脱皮,鹿之堕角,壳皮之物解皮,持骨肉去,可谓尸解矣。”因而以“蝉”形入玉作为“玉琀”,实质上是人们死后“尸解成仙”的生死观念的镜像。除此之外蝉本身以露水为食用的生活习性也自带一种高洁珍贵的象征,这在许多的古诗歌资料中都有体现。因此以玉蝉之形入玉雕刻的玉石一直以来被看做是温润高洁的标记,这直接展现了汉人希望利用于蝉的破壳重生来满足自己死后羽化登仙的愿望。除此之外,王力先生也曾解释玉琀蝉在死者口中代表他的舌头,赋予死者在幽冥世界中永不丧失的言辩能力。

但是在汉以后,作为丧葬玉的玉蝉却逐渐消失。首先是因为口含玉能保尸身不腐的观念受到了挑战。《后汉书》中有记载:“饭含、玉匣、珠贝之属,何益朽骨。”这说明人们已经开始怀疑丧葬玉“不朽骨”的功能,这在行为上的表现便是丧葬时反对使用琀玉。到了魏晋时期此认知更渗透到了当时的统治阶层,如《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载曹巫的终制云:“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糯玉匣,诸愚俗所为也。”认为这是愚蠢的习俗,人们开始要求自己在死后“不得敛琀”。《晋书·皇甫谧传》曾记载:“殡含之物,一皆绝之。”由此可以看出,在魏晋后期,以蝉形入琀的社会习俗逐渐消失。其次另一原因则是人们逐渐意識到,蝉这一动物不仅不可以复活重生,反而其生命短暂,寿命只有一夏。孙楚《蝉赋》有云:“当仲夏而始出,据长条而悲鸣……终日不衔一粒,激哀响之烦扰。”这可以看出蝉在人们的意识中不再是高洁的象征,其鸣叫扰人清幽,被认为是生命转瞬即逝的悲叹。

“琀”作为一种丧葬玉,从“口含物”发源,经过周朝时的礼制确定,“玉琀”作为一种丧葬制度被逐渐确定下来,其口含之物由谷物粮食到珠宝玉石不等,且其数量和总类与死者的阶级层次有着明确的划分。而到了汉代,这种玉琀发展到了顶峰,其口琀以玉蝉为主,这与古时人们的“尸解成仙”生死观念和对“蝉”这种生物的习性认知有关,而随着人们认知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不断破除思想上对玉石和“蝉”的迷思。玉蝉乃至于以玉作口含也不断消失。

注释:

①王煜,谢亦琛.汉代蝉形口琀研究[J].考古学报,2017(01).

②路兴.古代丧葬玉器之玉琀[J].中国拍卖,2013(07).

③孙庆伟.周代用玉制度研究[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245.

参考文献:

[1]葛兆光.骨与肉:古代中国对身体和生命的一个看法[J].文史知识,2016(10).

[2]杨玉彬.汉代丧葬口琀蝉[J].收藏家,2007(07).

[3]张泽莹.玉琀与含蝉辨析[J].文物春秋,2003(02).

[4]许嘉璐.中国古代礼俗辞典[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

[5]汉语大字典编写委员会.汉语大字典(第1册)[M].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6.

[6]王力.中国古代文化常识[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