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部署扩大有效投资守住“三农”战略后院
2020-08-02综编
综编/本刊记者 史 诗
7月3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规模,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推动农业优结构、增后劲,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牢,守住“三农”战略后院,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问:请您谈谈当前出台《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受宏观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2015年以来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年下滑。去年以来,更是一改以往“领跑”态势,投资增速持续下降,甚至出现了连续8个月的负增长,全年增速只有0.6%,明显低于第二三产业。今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农村投资造成了较大冲击,一季度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降幅13.8%,其中占比最大的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6.9%,后续跌幅虽然逐步收窄,但下降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这个势头持续下去,与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的要求不适应,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突出短板的任务不匹配,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不相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农业农村带来意想不到的冲击。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副食品供给、稳住农业基本盘,必须切实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这也是当前稳投资、扩内需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意见》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对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进行全面系统部署。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拓宽渠道,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各类投资主体活力,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规模,努力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推动农业优结构、增后劲,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牢,守住“三农”战略后院,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问:《意见》提出了“三农”补短板的哪些重点领域?
答: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农村建设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业生产基础支撑还不牢固,低产田还有4亿亩、占到耕地面积的2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还不高,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仅为2.3:1,而发达国家普遍在4:1以上,分拣、仓储、烘干、保鲜、包装等设施明显不足,水果、蔬菜等产后损耗率高达20%;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农村道路、供水和污水处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欠账较多,82.6%的村生活污水未得到集中处理,30%以上的农户没有普及卫生厕所,水冲厕所比例更低。补上这些短板,亟需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建设力度。
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突出短板,《意见》着重提出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沿海现代渔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11个方面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这里既有打基础、管长远的现代农业设施工程,又有关乎民生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工程,还包括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新基建工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就要围绕这些重大领域,谋划重大工程项目,真金白银地投、实打实地干。具体来说,围绕促进稳产保供,重点是加大高标准农田、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现代种业、动植物保护等方面投入力度,加强耕地、种子、装备、灾害防控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切实提升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抗灾减灾能力。围绕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是加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创新条件能力建设等方面投入力度,推进农业向集约高效、绿色安全方向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治理、村庄道路建设、农村电网建设等方面投入力度,不断促进乡村建设向更高水平推进,努力建成更多美丽宜居的新农村,推动缩小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的差距。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加大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向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给农业农村赋能,提升现代化生产水平,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问: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意见》出台了哪些有力度的政策措施?
答:扩大农业农村投资需要多措并举、共同发力。《意见》从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保障财政支农投入等方面提出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当前,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关键是抓住国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的难得机遇,努力增加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地方政府债券是中央部署支持地方“补短板”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今年,中央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发行3.7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比去年增加了1.6万亿元,并明确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同时,还要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上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已发行2.23万亿元,27个省份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专项债865亿元,安徽、四川、江西、山东、浙江、甘肃等省发行规模相对较大,而且形成了高标准农田专项债、村庄整治专项债等一批成功发行的典型模式。如江西省由县级政府作为举债主体,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和耕地产能提升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在全国率先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累计分两批打包发行78.39亿元,在此基础上统筹财政资金等投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从每亩1500元提高到3000元,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1158万亩。但总体上看,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占比还较低,不到4%,这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的任务要求不符,与乡村振兴的形势需要不符。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意见》明确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加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治理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同时,还明确各地应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按规定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这些政策,需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其他涉农部门,抢抓机遇,积极争取政府重视,要把农业农村作为债券支持重点,主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细化操作指引,结合实际采取打捆打包等有效方式,努力提高后续债券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在保障财政支农投入上,近年来,中央财政用于农林水的支出稳定增长。今年受疫情影响,在财政收入下滑、收支平衡趋紧的情况下,中央财政仍实现了对农林水支出的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只增不减。此次《意见》进一步强调,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
问:《意见》从哪些方面提振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信心?
答:民间资本常年占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80%左右,是农业农村投资的主力军。但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民间资本投资信心明显下滑,对于促进农业农村投资稳定和可持续带来不利影响。扭转这一趋势,关键要在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上下功夫,出台落实支持鼓励投资的政策,帮助解决融资、用地等制约,《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金融支农政策上,为解决农业农村投资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要求抓紧出台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举措,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全面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要求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特别是切实发挥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提供新型经营主体推荐名单、推荐项目等方式,增加信贷投放。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首贷业务。《意见》也对完善农业保险试点,推动建立多层次、高保障、符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体系进行了再部署。总之,就是千方百计疏通渠道,把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投资,让投资主体贷得到款、有钱去投资。
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上,主要推动解决制约民间投资的土地、环保等瓶颈。农业农村部与自然资源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与生态环保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提出了明确要求,等等。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出台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梳理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产业和领域,提出了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的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对于带动农业农村投资回暖起到积极作用。着眼于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区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指导意见,细化落实用地、环评等政策措施,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各项促进农业农村投资政策,增强社会资本投资信心。同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快实施一批PPP项目,支持发行公司信用债券,加大农业企业在公开市场股票发行支持力度。
问:如何推动《意见》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答: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到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农村基础稳固。为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举措有效落实落地,《意见》专门提出了落实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出台政策措施,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主动推进落实。二要严格督导考核,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抓好落实。三要扎实做好项目长远谋划设计,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聚焦《意见》提出的11类工程项目,抓紧制定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建设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长短结合做好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加快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