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就渔业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2020-08-01本刊讯
本刊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多次就相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2月18日和2月27日,“‘菜篮子’稳产保供情况”和“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分别在北京召开。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2月18日,江开勇副局长就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随着现在返城复工人员的规模越来越大,现在城市里对鱼虾等水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请问疫情对水产品的市场影响大不大?现在水产品的供应是否充足?谢谢。
>> 江开勇:俗话说“年年有鱼”。水产品是“菜篮子”的一个重要产品,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对大中城市和重点地区水产品市场情况以及主产区的水产品生产情况加强了监测。
从监测的情况来看,当前水产品产地存量充足,供应是有保障的。从市场的情况看,据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45家定点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监测情况,2月1日~10日,各个市场的交易量仅为往年同期的10%左右,到昨天为止在逐渐恢复,恢复到了往年同期的25%左右。水产品的综合平均价格每公斤大概在50元~60元之间,其中鲤鱼、草鱼等大宗淡水鱼价格每公斤在20元~25元之间,价格基本平稳,波动不大。湖北省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城市周边的规模养殖场直供超市,水产品的供应有保障,价格和疫情发生以前比变化不大。
从供应的情况来看,当前国内水产品存量是能够满足消费需求的。据农业农村部监测调度,山东、福建、湖北、广东等12个生产大省目前存塘的水产品有近500万吨。接下来随着运输和销售的进一步畅通,更多的水产品将进入市场,满足老百姓的需求。谢谢。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我们了解到一些地方现在出现了水产品滞销等问题,比如像罗非鱼、对虾这样的水产品严重压塘,想问一下我们如何来帮助这些养殖户把他们的产品给卖出去?谢谢。
>> 江开勇:正如这位记者所说,现在受疫情的影响,当前水产品压塘的现象还是较为严重的,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和再生产开展。从农业农村部调度的情况来看,罗非鱼、对虾、小龙虾和大宗淡水鱼等压塘的情况尤为严重,造成压塘严重的原因主要是产销对接不畅,市场交易不足,特别是一些加工企业的收购量还不大。
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农业农村部联合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对解决水产品的压塘问题都有一些针对性的安排,农业农村部也正在积极推动落实。一是推动水产品的加工和冷链物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扩大压塘鱼的收储,推动符合条件的水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企业享受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补助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和防护物资需求。广东等地还专门出台了政策,对加工收储企业收储压塘鱼给予了资金的支持。二是推动畅通运输和销售的渠道,落实好将鲜活水产品纳入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协会、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等的作用,推进水产品的主产区和大中城市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和销售终端建立起稳定的销售对接关系。
除此之外,农业农村部还督促地方各级渔业部门加强压塘水产品的管理,组织水产技术推广和科研人员做好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压塘水产品的存活率,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谢谢。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我们都知道水产是大农业的优势产业,春季是水产养殖关键的生产时期,我想问,疫情是否会影响今年全年的水产品生产?农业农村部将如何促进全面恢复生产,确保水产苗种,确保水产品供应?谢谢。
>> 江开勇:水产养殖确实有很强的季节性,春季是池塘修整、苗种繁育、生产资料收储等养殖生产准备的重要时间节点,南方地区比北方地区的时间更为紧迫。疫情发生以后,为了稳定水产养殖的生产,保障水产品的供给,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了相关的工作。一是组织做好春季的水产苗种生产,渔民常讲,好苗产好鱼,我们督促地方渔业部门动员各级水产原良种场积极开展苗种繁育,增加水产苗种的供应量,加强供需信息服务和调度。二是推动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政策,畅通饲料、水产苗种等生产物资以及水产品的运输,积极推动解决水产品的压塘问题。三是加强春季养殖生产的指导。2月上旬,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编写并印发了《春季水产养殖技术操作指南》,要求各地组织科研力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各地也在积极行动,因地制宜的开展养殖生产的指导工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努力将疫情对水产品生产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保障春季渔业生产的顺利开展,稳定全年水产品生产。
2月27日,韩旭副局长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日前出台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中,并没有对禁食水生野生动物有规定,很多网民疑惑,比如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这一类还能不能吃。刚才也提到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大家也关心它进展到哪一步了?农业农村部对此有什么安排?
>> 韩旭: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关于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已经在媒体上作了解读。
关于您提到的养殖两栖爬行动物,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
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农业农村部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关于您提到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问题,就是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而不是陆生的野生动物,哪些动物的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属于畜牧业生产。
我们所指的畜禽主要是指人类为满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经过长期劳动驯化的各种动物。其和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主要有四点:一是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三是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四是符合国际的惯例。
从200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现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农业农村部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 农视网记者:根据《野生动物法》的规定,林草部门、渔业部门负责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作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在保护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及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 韩旭:从管理上,水生野生动物分为两类,一类是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就是大家熟知的鲸鱼、海豚等,这些物种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还有一类是珍贵、濒危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就是我们常食用的捕捞水产品,如带鱼、鱿鱼等,这些物种适用于《渔业法》等相关法律管理。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力度。
一是针对长江江豚、中华鲟、中华白海豚、斑海豹等旗舰物种,我们出台了7个专门的保护行动计划,构建系统的保护网络。
二是我们建立了海洋和内陆水域的休禁渔制度,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拯救长江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我们在长江流域实施十年禁捕。
三是我们每年启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的活动,利用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组织实施“中国渔政亮剑”等系列执法行动,建立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严厉打击涉及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采取超常措施,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的违规交易。截至上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万多人次,开展联动执法4000多次,封控隔离水生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6254处,查封违规经营场所42处,停业整顿违规经营利用的商户162户,查获违规交易水生野生动物445只、制品1088.5千克。目前各地的专项执法行动还在进行当中,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强对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协调,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从修订法规、完善目录、规范管理、强化执法、扩大宣传等多个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