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020-07-31蔡秀军
蔡秀军
新时期传染病特点是爆发频率高,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随着国际交流日益广泛,全球人口流动加速,新发和再发传染病在全球扩散,我国公共卫生安全面临挑战,需要我们将疾病预防的关口前移,严防输入性传染病的本地蔓延。疾控工作具有社会责任大、突发事件多、工作任务重的职业特点,形象地讲,疾控机构是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主力军”,是实施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侦察兵”,是组织落实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战斗队”,是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消防队”,是为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决策咨询的“参谋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已运行了近70年,在历次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作出了重要贡献。2003年非典后,各地政府都加大了对疾控中心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历经17年,2020年此次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是对我国疾控体系应急处置能力的一次大考。在这次大考中,暴露出我国疾控体系和能力建设中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亟待解决,比如重医轻防的观念依然存在,公共卫生应急协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基层人员编制数量不足,专业人才流失情况严重等。
随着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的树立,疾控机构职能已从单纯的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地维护和促进全人群健康转移,这需要我们统一思想认识,看清发展方向,贯彻落实2020年5月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出的“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要求,主动顺应健康发展新趋势,积极应对健康需求新挑战,推进重构和强化疾控中心作为公共卫生体系重要环节的核心能力建设。
为此,建议:
一、提升疾控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的战略定位
要从国家公共安全战略高度考虑,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疾控系统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起到监测预警、决策咨询、技术支持等关键作用,在处置突出公共卫生事件中,授权与发改、经信、科技、农业、交通、应急、公安等一系列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成为落实和实施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重要力量,强化公有、公益、公平、公开和公信的机构公共属性。
二、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多数据、全方位、广覆盖的全省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健全早期信息透明共享机制,加强传染病直报渠道,探索疫情防控“熔断”制度,即时自动触发应急响应。加强医防结合,探索疾控机构和医疗单位共建共管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的新机制,疾控机构向同级医院派驻疾控工作人员,建立疾控部门对医院上报信息的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双向流动,协同构建疫情监测防线。
三、调整疾控中心管理体制
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提高疫情监测预警能力,疾控中心处于关键地位。一是从法律上明确赋予疾控中心垂直管理权和信息发布权,增强权威性、独立性,提升其話语权。二是参照省级设置,将市、县(市、区)疾控中心机构规格提升半级,以增强其公共卫生决策话语权和协调权。三是省级以上疾控中心主要开展政策研讨、科学研究、趋势研判、技术研发等,省、市、县(市、区)三级疾控中心可以作垂直管理或半垂直化管理,设区市的城区两级疾控中心进行一体化管理,区一级作为市级派出机构,精简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既科避免重复投入,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强化疾控中心复合型专业人员培养,通过实战操作提高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经常性到临床治疗机构进行轮转培训,提升业务指导能力,“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疾控系统真正可以起到“侦察兵、突击队、指导员、参谋长”的作用。
四、重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关爱
一是要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对照国家“十三五”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到2020年,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0.83人”的要求,突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人才、现场流行病学等领域人才的培养。二是改变CDC人才评价和导向机制,特别是基层要从以论文、科研来定业绩转向以实践操作来定业绩。三是加快疾控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基础上,积极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有效模式,提高疾控人员工作津贴,激发机构运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