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
2020-07-31本刊讯
本刊讯3月18日,农业农村部在京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总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部署2020年全国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勇挑在肩使命筑牢安全防线——2019年全国渔业安全工作亮点纷呈
会议肯定了2019年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一年来,农业农村部和地方各级渔业部门不断健全渔业安全事故防范化解机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及时应对处置重大险情事故,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2019年渔业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全年共发生渔船水上事故162.5起,死亡(失踪)171人,同比分别减少8起和10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多年实现“双下降”,为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强化工作部署,推动责任落实。召开视频会议,统筹部署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70周年大庆、伏休、开渔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项安保,确保不发生渔业安全重大险情事故。开辟“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综合改革试验田,落实驻港监管,推进实施“港长制”。细化实化渔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压实渔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船东船长主体责任,严防渔船“带病”出海作业。
实化能力建设,提升防范水平。夯实渔业安全基础,持续开展渔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创新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举办首届全国渔业安全技能大比武,启动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究,丰富拓展安全防范手段,持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细化日常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渔船渔港安全专项执法,并派出8个工作组巡回交叉督导,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渔船险情事故督查督办,采取通报、提醒、约谈相关责任人等方式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整治要求,实现排查与整改两促进、双提升。围绕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以案示警,推动各地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改变渔业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深化部门合作,增强风险保障。加强与海事、气象等部门的联动合作,着力化解海上商渔船碰撞风险,推动建立渔船渔民和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维护渔船水上航行作业安全。常年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强化渔业应急救援,2019年各地共组织参与救助的渔政船123艘次、渔船1250艘次,救助渔业海难险情事故1046起、救起渔民8048人、渔船1093艘,挽回经济损失5.79亿元。推动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和渔业“安责险”有效实施,增强渔业风险保障能力。
行至半山不停步中流击水再出发—— 扎实做好2020年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当前我国渔业安全生产正处于“爬坡过坎”期,多重风险和隐患交织叠加,安全事故与重大险情时有发生,短板弱项依然凸显。同时,随着国家防范化解与应对处置重大安全风险事故体系的构建完善,渔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以及国际组织对渔船安全水平要求的不断提升,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要坚定信心,深刻认识渔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渔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要求,各地渔业部门在慎终如始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扎实做好2020年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厘清管理职责边界和权责清单。修订完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无线电管理等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安责险”在渔业领域有效实施,促进我国渔业安全管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涉渔国际公约研究,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地参与全球渔业治理,建设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
坚持三防并举,防范安全事故。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发力,不断加强船东船长警示教育和渔民安全技能、自救互救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创新渔船航前安全状况检查、船员教育及海上编组生产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安全知识进渔村活动。加大渔船渔港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讯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并推广应用,规范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管理,强化渔船动态干预、动态编组,切实夯实渔业安全基础。
深化渔港改革,打造“岸上堡垒”。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以国务院名义出台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驻港监管,推进实施“港长制”。大力推动各地开展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落实“港长”责任,优化执法力量驻港监管,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健全出港前24小时内报告机制,做到已报抽查、未报必查,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实施常态化的泊港渔船登临检查制度,强化对问题渔船实行安全记分和停航整改。
推进隐患排查,对症督查整治。
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列出清单、对症下药、堵塞漏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
抓实应急管理,守牢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快研发并推广应用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系统,强化对高危渔船、涉外渔船的风险排查和重点管控,实现渔船“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监管,确保险情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加强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渔民开展自救互救,完善参与海上抢险救助的补贴机制,切实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渔业安全事故调查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策源功能,提升事故调查处置能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改革互保体制,强化风险保障。鼓励发展渔民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安责险”在渔业领域全面实施,指导渔业保险规范有序发展。指导渔业互保协会依法依规做好新设保险机构的筹建、报批、登记注册和业务开展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渔业产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机制优势和渔区经济社会“稳定器”“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渔民因灾致贫返贫。
齐抓共管强落实凝心聚力保平安—— 多部门合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会上宣读了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警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强调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不只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事,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深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和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应急管理部指出,2019年,地方各级渔业部门在农业农村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升监管能力,部署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克服了台风、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多发以及船流密集、渔业作业环境复杂等困难,成功处置了多起渔业险情,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渔船事故发生,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历经36小时紧急救援和安全转移,“琼琼海渔01039”船32名遇险渔民全部获救,成功避免了一起特别重大事故。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切实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和船东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渔业部门执法为主向船舶实施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三是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渔业安全重大风险,推动建立渔业部门重点监管、多部门联合的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疲劳作业、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持续提升渔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科技应用和信息化装备配备,鼓励引导渔船更新升级和推广使用防碰撞AIS、北斗终端等设备,进一步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交通运输部提出,希望各地渔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协同合作,共同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商渔船航路规划和无线电整治工作;二是强化渔船船员安全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渔村活动;三是强化渔船船员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遵守海上避碰规则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海警局提出,希望各地渔业部门强化与海警局的执法合作,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海上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一是切实履行好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作业人员招录,做好船员教育和心理疏导,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二是加强依法依规生产作业秩序维护,严厉打击违反伏季休渔、禁渔区禁渔期、跨海区作业,以及使用禁用渔具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稳妥处理海上矛盾纠纷,协商解决网具刮碰、船舶碰撞等渔事纠纷,严禁打砸抢等暴力行为。最后,中国海警局提醒广大渔船民,发现海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拨打95110海上统一报警电话。
农业农村部安委会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农业农村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负责同志,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