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二重证据法在史料研究中的运用

2020-07-29刘娟霞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0年9期

刘娟霞

摘 要:20世纪,殷墟甲骨、西北简牍的发现为史料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与方法。经过一段时间的示范,王国维总结性地提出了“二重证据法”,来描述这种史料研究的新方法。时至今日,二重证据法仍是最有影响的治史方法之一。近几十年来,史学研究者使用这种新方法,不断对存在疑惑、争议的问题进行新的研究,对《广政碑》《庆王圹志》加以研究,解决学术界长久以来对武则天出生地、明庆王出生问题的争议,是二重证据法在史料研究运用中的普通范例。

关键词:二重证据法;武则天出生地;《广政碑》;《庆王圹志》

二重证据法是王国维先生于1925年在清华大学研究院的讲义《古史新证》中正式提出来的,是其利用殷墟甲骨、西北简牍、敦煌文书等新出地下资料进行多方向、多层次的大量研究后总结出的治史方法。在《古史新证》第一章《总论》中,王国维先生对二重证据法做了充分的阐释:“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①所谓“纸上之材料”,指古今流传的文献典籍。他曾按时代先后,列举了他认为可靠或有价值的一些典籍以为例证,即《尚书》《诗经》《易经》《春秋》《左传》《世本》《战国策》《论语》《吕氏春秋》《史记》等。至于“地下之材料”,他认为甲骨文字、金文、简牍等值得信赖。在《流沙坠简》一书撰写的过程中,王国维先生与罗振玉先生参考《史记》《竹书纪年》等文献资料,用以考释敦煌汉简、罗布泊汉简以及敦煌文书等地下之新材料的内容,从而研究古代历谱算术、阴阳占术、汉代政治、戍兵制度以及西北史地等,可谓是二重证据法运用的伊始。

近年来随着考古资料的不断出土和文献研究的持续发展,二重证据法的史料源源不断地充实更新。地下资料的研究除了甲骨文、金文和简牍,还有出土的历朝各代墓志碑文等,地上文献资料研究范围也随之延展,用地下的出土资料补正纸上的历史材料更是历史研究者治史的重要方法。关于女皇武则天的出生地问题,历史研究者就运用二重证据法得以补足纠正。

作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的生平一直备受史学家的关注。关于武则天究竟出生在哪里这个问题至今未有定论,有学者认为她出生在山西文水(古称“并州”),因为《旧唐书·则天皇后纪》卷六《本纪第六》记载:“则天皇后武氏,讳曌,并州文水人也。”②《新唐书·则天皇后》卷四《本纪第四》也有记载:“则天顺圣皇后武氏讳曌,并州文水人也。父士彟,官至工部尚书、荆州都督,封应国公。”③《资治通鉴·唐纪十六》卷二百《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上之下》,亦载:“显庆五年……皇后宴亲戚故旧邻里于朝堂,妇人于内殿,班赐有差。诏:‘并州妇人年八十以上,绵版授郡君。”④

这几段史料说明武则天出生在并州似乎是一件无可争议的事情。但也有学者认为她出生在陕西長安,因为据《资治通鉴》记载,武则天享年82岁,按生卒年推算,她出生于武德七年(624),时其父武士彟为工部尚书,在都城长安任职。但是随着广政碑的出土,武则天出生于山西文水和陕西长安的说法遭到了质疑。

《广政碑》,全称《大唐利州都督府皇泽寺唐则天皇后武氏新庙记》,出土于广元市皇泽寺,立于广政二十二年(959),由当时的昭武军节度使李奉虔所立。《广政碑》载:“……天后其人也事具实录此不备书贞观时父士彟为都督于是□□生后焉寺内之庙不知所创之因古老莫传。”这段碑文虽然有缺失,但时间、地点、事件信息完整。“天后”“后”指的是武则天,意思就是说贞观年间,武则天的父亲武士彟为(利州)都督,天后武则天就出生于此。该碑所立时间距离武周王朝不过250多年,碑文自然有较高的可信度。那为何史书记载武则天的出生地是山西文水呢?笔者认为史书关于武则天出生地的记载可能是受了中国人认祖归宗观念的影响,武则天祖籍山西文水。那又为何有学者认为是陕西长安呢?这可能是对武则天享年时间的错误认知。武则天在位期间频繁更换年号,更是在公元692年一年更换三个年号,造成了当朝纪年错误。陈洋先生因此推断武则天应该出生在贞观二年(628),而贞观二年武士彟为利州都督。①

由上述事例可见,出土实物资料无疑可以纠正史之错,这也是历史研究者注重出土实物资料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出土资料与其他文献资料一样,也存在刻意或无意的失误。如1963年在宁夏同心大罗山发现的一合《庆王圹志》,该圹志记载:“王讳?太祖高皇帝第十五子也母妃余氏生于洪武戊午正月九日二十四年辛未四月十三日册封庆王……”②

《庆王圹志》所载内容与史书记载稍有不同,按《明史》记载,朱?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接受分封,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就藩宁夏。据《明史》朱元璋本纪和诸王列传,将朱元璋诸子排行,从长子朱标到十六子朱?明确无误。《嘉靖宁夏新志》中有庆王受封“金册”册文,也明确地记着“第十六子?,今命尔为庆王”③。

不仅庆王朱?的排行在文献资料和出土实物资料中有分歧,宁王朱权的排行也有误,南昌发现的宁王朱权的圹志记载:“王讳权,大明太祖高皇帝第十六子。母杨氏。王生于洪武十一年五月初一日。”④但《明史·卷一百一十七·诸王二》载曰:“宁獻王权,太祖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四年封。踰二年,就藩大宁。”⑤

为什么有这种不同的记载呢?庆王朱?到底是朱元璋的第十五子还是十六子?到底哪个记载是正确的呢?一般而言,文献资料和出土实物资料有分歧时,应以出土圹志为准,但在这一争议中,恰恰碑文中的内容是错误的,这一字之差,是明王朝宗室内部矛盾斗争的反映,是燕王朱棣“靖难之变”的产物。⑥朱棣兵变夺权以后,为了标榜自己的皇位正统,下诏改建文四年为洪武三十五年,次年为永乐元年,将朱标、朱允炆从历史上抹去,推前了诸子齿序。《明史》卷五载曰:“乃革命而后,纪年复称洪武,嗣是子孙臣庶以纪载为嫌,草野传疑,不无讹谬。更越圣朝,得经论定,尊名壹惠,君德用彰,懿哉。”⑦朱棣的这一举动造成了文献记载中朱元璋诸子齿序与出土碑文不相符的情况。有人认为《庆王圹志》十五子的记载可纠《明史》十六子之误,显然是缺乏分析的。俗云“地下碑刻可纠正史之误”,但是也偶有例外。如果出土地下资料本身刻意篡改历史,很容易误导研究者,造成研究成果和结论上的错误。庆靖王墓圹这一事例告诉我们,对于地下出土的金石资料,固然不可忽视其特别重要的历史价值,但由于它们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必然受到当时政治形势的影响,必须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

近年对海昏侯墓的发掘,为汉代史料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与证据;张献忠江口沉银的发现证明,清代文献记载张献忠率军从成都沿锦江而下,在江口镇遭遇南明将领杨展伏击,其船队装载的大量白银沉于江中不是凭空妄言。新的材料不断增加,地下材料与纸上资料得到不断的补正,这些成果逐渐积累,我们对古代社会的认识将会更加全面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