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对我国木业行业影响与应对方略
2020-07-27石峰
石峰
我国是全球木质家居产品第一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2019年,我国生产的木门、地板、橱柜、墙板、家具、定制家具,以及装修建材等木竹家居产品的产值达1.5万亿元,与其相关联的木竹人造板材及其制品等上下游木竹产业的产值近3万亿元,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特别是传统木竹家居终端产品在疫情期间的线下销售十分艰难。面对严峻的形势,我国木业行业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凝聚全行业的智慧和力量来应对疫情对林产工业行业带来的影响。
一.木业战“疫”共克时艰
作为木业行业的主流协会,为及时监测行业运行状况,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预判疫情对林产工业行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局面的准备,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和活动。2月19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家居产业绿色供应链联盟、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国家林草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联合发起中国林产工业“战疫情 谋发展”主题活动,得到全行业的响应和参与。收到地板、刨花板、装饰纸与饰面板、膜压饰面制品、绿色家居、木门窗、松香、林业工程及装备、桑产业、石木塑、木材保护与改性、橱柜与定制家居、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木塑、活性炭、木结构等16个协会分支机构开展主题活动的报告,汇编了数十家企业“战疫情 谋发展”的典型事迹和案例分享材料。
通过网络问卷、电话问询、线上会议等方式对人造板、地板、木门、橱柜、家具、林场等693家木业企业进行调研,我们分析汇总形成了《中国林产工业“战疫情 谋发展”共性政策需求》,并报送国家有关部门,为政府在疫情背景下优化政策引导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汇总梳理形成《中国林产工业“战疫情 谋发展”典型经验和应对措施》,面向全行业推广,以指导和帮助会员单位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利用新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并对在“战疫情 谋发展”活动中贡献突出的会员单位给予通报表扬;采用视频会议、微信语音会议、电话等“无接触”工作形式,持续开展主题活动研讨和分享,成功构筑了“全力以赴战疫情,多措并举谋发展”的行业氛围。
二.疫情对我国木业行业的影响
企业复工复产和销售情况调查截至4月底,数据显示,企业复工复产率已回升到同期七成以上,但产品销售率仅为同期三成左右。林产工业企业正陆续复工,但复产率低,销售率低,特别是地板、木门、家具等终端产品的实际销售率锐减,经营形势十分严峻。
(一)终端市场未完全放开,产业链供应链无法协调运行。地板、木门、橱柜、定制家具等家居消费品直接面向终端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小区实施封闭管理,销售服务人员无法进入小区和工地开展现场测量、送货、安装、装修施工等业务。即使各地区疫情防控等级已经下调,原则上持有各低风险地区“绿码”的人员都可出入自由,但因为各地街道部门、小区管委会等基层单位落实国家政策的速度缓慢,以至于即便线上销售开拓了订单,但线下仍无法入户送货安装,造成大量订单落空。
(二)建材市场、家居卖场客流量极少,基本失去线下消费场景。建材市场、家居卖场是家居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绝大多数消费者买家居产品的意愿是通过线下体验产生的,体验效果和销售成绩关联度非常高。尤其每年的3·15本应是各家居产品终端生产企业的销售盛宴,但今年的3·15基本各地建材市场、家居卖场都大门紧闭。可以说,线下消费场景开放的疲软,是本行业销售局面无法全面开启的重要因素。
(三)企业木材收储不足将严重影响全年生产。一方面,木材原料采收受季节影响巨大,每年2月~4月是林木采伐与原料采购旺季,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已错过原料采购季,小部分地区还未全面复工复产,预计9月底之前有相当数量企业将因没有原料而停产,从而影响到广大农村人口就业和增收。另一方面,疫情期间多数地区还存在物流不畅问题,实际运输成本上升,直接影响了产业链各环节。
(四)企业资金紧张,优惠信贷落实难。林产工業行业本来就利润率较低,加上国内外消费市场疲软,个别企业面临倒闭风险。而在优惠信贷支持方面,作为利润率较低的传统密集加工型行业,多数企业难以获得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金融方面的优先支持,风险进一步加大。
(五)国际贸易受阻。由于国外疫情严重,造成“进不来”“出不去”。国际海运航次减少,运输成本高昂,以中欧海运集装箱为例,运费较去年同期上涨了3至4倍。多国采取禁止入境等措施,导致商务活动、采购计划取消,国外订单数减少,加剧了出口企业的生存危机。
(六)由于疫情等多因素叠加,一些长期亟待解决的问题更加突出。一是实木复合地板等产品消费税让我国以小微民营企业为主的地板企业不堪重负,很多实体企业缴纳消费税后利润不足2%,经营举步维艰,无法支撑高质量发展,也严重影响地板行业数以百万计的人口就业,不利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对于林木资源科学利用的、环境友好型的大众消费品方面,也没有效仿国外不征消费税的政策或相似政策。二是林产工业已经成为我国遭遇国际贸易壁垒最多的行业之一。目前我国木制品出口正在遭受的贸易壁垒包括:“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301和332及337关税壁垒、锁扣等知识产权壁垒、原料合法性壁垒。诸多贸易壁垒均严重影响我国木材和木制品进出口,极大削弱我国进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市场机会。
(七)延期复工对湖北地区企业影响较大。长期停产导致支付的固定经营成本和银行融资成本高。延迟复工导致部分工人流失,面临复工后用工难问题,对湖北企业的客户及市场占有率有很大影响。
三.行业与重点企业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尽快复工复产、确保企业生存与发展,林产工业企业采取了多方面应对措施。
(一)通过统计分析上游运输情况,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沟通,及时调整生产及供销计划。
(二)合理安排资金及生产负荷,按现金流精准施策,超前规划资金安排,与合作商共渡难关,抱团取暖。
(三)利用“窗口期”积极练好“内功”,做好设备维护、培训和营销模式探索等。开展精准咨询服务,维护消费者信心,为未来消费方式的转变,做好宣传。
(四)重研发、重创新,突出“健康环保”的产品特点,抓住契机,增加技术研发的投入,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研发出抗菌、防霉等功能型健康环保的优势产品。
(五)变革营销和服务模式,推广在线服务,加强全员的线上培训,开辟为用户提供从装修设计、选材到施工的全程服务方案。
从总体来看,不少企业通过改革创新克服了不少困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促进木竹家居产业走出困境的建议
林产工业具有农林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助力生态林业发展和山区林农脱贫等特殊功能,综合考虑我国木竹家居产业受疫情影响及企业的诉求,结合中央“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保产业供应链稳定”“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響”的精神,建议各级政府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尽快给予林产工业企业帮扶政策,引导企业走出困境。
(一)针对疫情警报还未完全消除,各地居民区、写字楼等场所防控严格的现状,积极引导终端生产企业开展无人接触式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对于在销售模式上积极创新的企业与单位,在协会融媒体及协会合作伙伴融媒体体系内大力宣传推广。针对如木竹家居等特殊产业,积极协调各地街道、居委会等疫情防控基层单位,联合协商木竹家居产业对接居民小区的科学开放暂定办法。在保证疫情防控稳定的前提下,疏通堵点难点,确保施工人员能安全有序地进入小区进入工地开展现场测量、安装等服务。促进各类地板、木门、橱柜、墙板、家具、定制家具,以及装修材料等家居终端产品顺利进入消费者家中。
(二)建议家具及装饰材料企业采用线上团购预售模式,配合发放限期抵扣券、折扣券、代金券等方式,开展以市场下沉为方向的家居产品以旧换新、产品下乡、产品进社区等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市场尽快回归正常,撬动万亿级的家居消费市场,并激活物流、原料收储等整条产业链,为进出口市场赋能。
(三)在特殊时期给予企业“减税减租增资增贷”金融支持。一是采取减免消费税、物流税等,提高企业贷款贴息比例和延长还贷期限等措施,使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动力。二是各级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产品增值税、原料进口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应缴纳社保费、公积金及企业所得税等减免或缓交支持企业发展的普惠性帮扶政策,希望各地加快政策具体落地实施进度,特别是对踊跃捐款捐物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林产工业相关企业优先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鉴于林产工业行业特殊性,希望通过政府贴息实现一定期限内银行贷款利息全免或大幅降低,特别是对骨干企业、运营困难企业开辟周转金借款通道、加大贷款贴息力度等具体帮扶,通过贷款延期、无还本续贷授信或再贷款等支持解决企业因无力及时还贷出现信用危机。鼓励金融单位将优质的林业企业林权、木材、工业产品等作为优先抵押物,并给予普惠贷款利率或贴息。鼓励民营企业主动申请如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等地方性金融政策支持,呼吁更多的保理公司,担保机构等参与到兼具扶贫及绿色环保的林业行业中来。
(四)给予林产工业企业人才服务培训支持。一是鼓励地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共建专业性质的就业招聘通道,保障疫情期间的企业招工及人员就业顺利开展。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林产工业企业适当提供“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五)加大对企业投保的扶持力度。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传染风险概率大的企业、缺乏风险承受力的企业等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建议地方政府对企业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建议地方政府出台进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外贸企业综合利用出运前风险保障、进口预付款保险等产品,提振信心,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六)积极宣传和倡导木材及木制品的应用,在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中推广使用环境友好的木质功能材料,形成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
(七)建议海关对进口原料木材提供快速办理通关支持,如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八)根据疫情分区分级协调疏通木材原料的运输与物流,保障木材原料运输,延长高速公路运输收费减免的时间。
(九)建议对湖北省林产工业相关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专题方案,解决产业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