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建路径研究
2020-07-24张玉双袁国华
张玉双, 袁国华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 湖南 株洲 412008)
湘赣边位于湖南、江西两省的交界地带,是连接环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中心区域,区位优越,资源丰富,是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策源地,是中国人民军队的重要建军地。为对接国家战略,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加快湘赣边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早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湖南、江西两省提出合作共建“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该示范区规划范围共22个县(市、区),包括湖南省10个县(市):平江县、浏阳市、醴陵市、茶陵县、炎陵县、攸县、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宜章县,江西省12个县(市、区):井冈山市、永新县、遂川县、莲花县、上栗县、湘东区、铜鼓县、万载县、修水县、上犹县、崇义县、袁州区,国土面积4.9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 290万人,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逾4 800亿元。示范区将以传承红色基因、振兴湘赣边为目标,以协调区域利益关系、创新区域合作机制为核心,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等为重点,努力建成长江经济带重要的战略区域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区域。
1 湘赣边区的共建依据
1.1 共性特征
生态资源总量丰富。贯穿湘赣边区的罗霄山脉是长江支流赣江和珠江支流东江的发源地、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护区。湘赣边区隶属山区,植被丰富,气候条件好,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工业化、产业化程度低,治理程度低;大部分区域内县(市、区)森林覆盖率均在55%以上,其中13个县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红色文化底蕴深厚。湘赣边区是中国革命的摇篮,红色文化资源呈现出数量多、品质高、分布广泛又相对集中的特征[1]。如井冈山、莲花、永新、遂川、上犹等为原中央苏区县;第一面军旗、秋收起义、平江起义、三湾改编、水口支部建在连队上、“半床棉被”故事等广为流传,是新时代传承红色基因的宝库;革命烈士、伟人故居众多,如株洲市茶陵县被称为“将军之乡”,诞生了25名开国将军。据统计,仅株洲市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就高达200处。脱贫攻坚难度较大。湘赣边区受地理位置及区位因素影响,交通落后、公共基础配套薄弱,普遍存在贫困现象,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滞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共有特征明显,诸多县都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及深度贫困区,脱贫攻坚难度系数较高。
1.2 共建条件
国家政策有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1月出台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指出区域协调发展是新时代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湘赣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另一方面,在重大项目审批、中央财政资金分配、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金融、土地、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湘赣革命老区系列政策支持,共建切合国家战略。
两省合作有基础。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共建意愿强烈。两省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将推进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作为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地方实践,担当起为全国革命老区全面振兴探索新路、创造经验的历史使命。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两省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建议和提案,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湖南省还将创建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写入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举全省之力支持湘赣边区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湘赣两省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泛珠区域合作为契机,签署《进一步推动湘赣合作框架协议》和《共建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把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战略合作重点,在推动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协同振兴、资源服务共享、生态环保和社会治理共治以及文化旅游共建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为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共建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历史渊源相近。湘赣边区同属罗霄山脉,山水相依、地缘相近、人文相亲、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特色明显、民间经济、商贸、文化交流往来十分活跃,两地合作具有良好的历史基础、生态基础、民意基础。
1.3 共建目标
湘赣两省地处长江经济带,为五大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区域范围。依据湘赣边区的共性特征及有利条件,其乡村振兴示范区可分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脱贫攻坚示范区。目前,长江经济带的发展面临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挖掘度不够、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区域合作机制尚不健全等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创建在生态文明建设、红色文化旅游、脱贫攻坚上着力突破[3],能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有效实践。
2 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建的制约因素、主要难点及现实挑战
2.1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建的制约因素
一是共建协作机制缺乏。主要体现在两省共建协调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的督查落实机制;省与省之间的跨境联防联检机制尚未健全;未有明确的共建机制;横向纵向协调难度大;缺乏联络机制、工作机制;跨区域协作机制没有落地,没有达到边区生态文明共建的目标。二是跨境污染治理难度大。生态环境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其地域和边界有时候会以跨越行政辖区地方形式存在,由于跨界区域的产权难以明确,加上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分割,导致彼此推诿、推卸责任、置身事外等现象多发,湘赣两省跨界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处于“真空地带”,加上边界各种矿业开发,影响环境,跨界污染治理难度大。三是生态执法标准不统一。生态技术的执法规范和标准不统一,比如江西的水质环保监测标准没有“铊”指标,以至于沿河下游进入湖南境界,监测后被评定为是重大环境事件。这也是因为各地政府从维护本地利益出发,为防止利益受损,导致的本位主义现象。四是缺乏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缺乏整体区域经济的规划和准入机制,导致产业发展无序,没有形成完整的绿色产业链;且产业发展水平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难以形成产业集群[2]。
2.2 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共建的主要难点
一是互利共赢观念不强。当前,区域旅游合作已成发展大势,互利互惠已成潮流,少数地方仍存在单打独斗、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主动加强对外合作共建的力度还不够。湘赣边区大部分红色文化旅游景点分属两省管理,红色文化资源普遍存在分散化、碎片化,缺乏统一整合,难以形成合力。在运营管理方面,其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化水平不高,重门票收入轻综合收益,旅游收入结构单一,景点综合效益普遍较低。二是规划协调不统一。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共同构成罗霄山脉红色文化旅游区,属于一个有机整体。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宏观政策和制度的不统一,造成两省发展思路、发展重点不统一,基础设施建设不统一、不配套、不互通,资源整合不到位、核心景区带动作用不明显,区域内难以实现无障碍化旅游。权威、统一的省市县三级定期协商机制未建立,造成区域内文化旅游发展中出现的利益分配、意见分歧难以统筹协调并有效解决,特别是难以保障区域内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三是宣传营销未形成合力。目前,两省开展统一宣传营销的方式方法以及活动载体不多,两省之间旅游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共享等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整体旅游形象和公共区域性品牌的尚未形成。如连续开展多年且有一定影响力的湘赣边界“罗霄放歌”活动,未得到可持续开展。共同打击处罚扰乱旅游正常秩序行为的旅游执法联动机长效机制未建立。四是联动效应不协同。湘赣边区湖南省境内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整体强于江西,但经济优势并未转换成产业发展优势,由于两地的政策、重视程度等各不相同,造成区域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江西境内红色文化旅游发展水平、品牌影响力远大于湖南省,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不利于双方合作共建。五是红色文化发展模式同质化。一方面,景区建设、旅游产品等同质化现象严重,革命遗址、旧址、纪念馆等旅游产品的开发模式趋同,区域特色文化表现不明显;另一方面,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挖掘、产品开发不够、精品旅游路线不多,文化与旅游融合不深,景区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发展水平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与旅游相配套的吃、住、购、娱、学一体的产业链发展还不健全,无法有效吸引游客过夜游,经济带动能力不足。区域内旅游设施标识、标准尚未统一,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且直通各景点之间的二级公路网不完善,未有效实现互联互通,制约了湘赣边界合作共建。六是行政壁垒难以被实质性打破。湘赣边区行政区划分割形成的行政壁垒对区域经济形成了刚性约束,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流动,造成诸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共有资源、客源市场竞争等方面问题,旅游开发合作难度大。同时,区域内许多红色旅游景点的管理部门并不统一,红色旅游景点及红色旅游所在地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文保单位等旅游资源分属不同管理部门管理,旅游产业体系协调、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难度大,影响了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的聚集效应。
2.3 脱贫攻坚示范区的现实挑战
一是合作高度深度不够。由于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涉及湘赣两省和多个部委,牵涉面广,协调难度大,目前还没有被纳入国家相关战略规划,缺乏规划、试点示范、交通、政策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国家层面推动力不强,且缺乏科学的合作运行机制,后续合作推进进程较为缓慢。二是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从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市级层面来看,长沙、株洲、岳阳、郴州经济发展水平要整体高于宜春、九江、吉安和萍乡(表1),以已开展合作的株洲、萍乡两市为例,2018年株洲GDP总量为2 631.5亿元,是萍乡的2.6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1亿元,是萍乡的近两倍。从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范围内的20个县市区来看,16个县人均GDP低于省内平均水平,6个县还不足平均水平的1/2,8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部分县虽然已经摘帽,但仍亟待后续帮扶;以拟开展产业园区共建的株洲醴陵市和萍乡湘东区为例,醴陵市2019年跻身4个全国百强榜单(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而萍乡湘东区2018年经济总量只有184.7亿元,约占醴陵市经济总量的六分之一,差距较大。三是基础配套不足。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存在短板,仓储物流等设施还未实现全覆盖,批发市场、产销对接、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等设施相对落后,物流经营成本高。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与快速增长的财政支出和经济体量相比,还存有差距。此外,湘赣边区也还存在金融服务落后、商业不繁荣、人才流失严重等不可忽视的问题。四是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湘赣边区由于多为丘陵地区,交通基础差,产业多为传统农业为主。陶瓷、烟花鞭炮等支柱产业受制于技术改造,数字化、智能化等运用不足,转型升级缓慢,支撑经济增长作用日益减弱。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不快,尚未形成上下游完整产业链,产业规模不大,还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同时,湘赣边区在旅游、特色农业等方面同质化现象严重,存在无序竞争,经济效益不高,带动效应差。
表1 2018年湘赣边22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 单位:亿元
3 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建路径
3.1 湘赣边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3.1.1 共同谋划齐聚发力,联合争取国家支持
①争取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由于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涉及湘赣两省和多个部委,建议两省政府继续发力,将创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争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结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从规划、试点示范、交通、政策等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②争取国家政策扶持。湘赣两地山水、人文相融相通,特别是株洲的茶陵、炎陵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红色摇篮,但在享受国家扶持政策上却与江西的井冈山片区差别较大。建议统筹区域政策和扶贫政策,明确湘赣边区20个县(市、区)同等享受赣南原中央苏区政策。③争取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议将湘赣边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纳入到国家级区域规划。由此在指导湘赣边区区域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3.1.2 贯彻合作共赢理念,湘赣两省携手共治
①强化联合立法力度。构建跨区域生态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将湘赣边区22个县市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打破以往跨区域执法难、执法慢的局面。②配套有效约束机制。建议从整体的高度,从制度、设施、行为、文化四个层面,列出湘赣边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负面清单”,例如,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供给需求不匹配导致的基础设施闲置,而符合需求的基础设施却严重缺位的局面。具体而言,污水处理管网、燃气管网、自来水管网等,在市场化的作用下纷纷下乡入村,只求“以数据说话”。然而,在一些偏远村庄,由于缺乏使用、管理和维护,相关基础设施被闲置或废弃。由此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公共物品的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破解因生态环境产权不明晰而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③组建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库。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库将围绕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为湘赣边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湘赣规划编制、重大决策、制度建设等提供咨询论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形成学术研究成果,为决策提供依据,还可将课题转化为实践,分行业、分领域包装项目,可打造1~2个示范点及1~2个绿色生态产业示范项目。④设立联防联控机制。建议湘赣两省签订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形成省、市、县三级对接的框架协议,按行业类别建立统一的地方(区域)标准,具体包含水、气、渣等,建立统一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主要水体生态管控制度和区域企业环境风险评估评级和信用评价机制。对渌江、洣水全流域排查,形成产业企业和产排污清单,完善溯源机制。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湘赣两省要着力构建多元化、多维度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才能实现示范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包括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法律补偿、资金实物补偿、服务补偿、税收补偿等方面的机制,并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还可以探索异地开发、产业共建、生态资源交易等多种生态补偿方式,协调空间矛盾,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⑥成立湘赣边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投资基金。前期资金由国家、省、市各负担一定比例,湘赣边区居民可以充分参与建设,共享发展红利,可尝试规范的村民入股政策。省市一级的资金主要通过内部资源的整合来获得。
3.1.3 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加快构建协调发展
①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把握好经济发展和生态资源承载力和承受力的匹配度。自然资源部计划在2020年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提前布局,将湘赣边区生态示范区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调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区域生态资源利用率和再利用率。②完善区域产业功能布局。按照生态循环原则,在示范区范围内统筹考虑,调整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形成循环型经济区的局面,使得人财物信息能自由流动,大力发展生态科技、生态产业、循环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而优化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形成生态产业集群优势,从而实现生态产业的集聚效应。③探索盘活湘赣边区生态经济效应。建议在湘赣边区提前布局,突出重点,在统一空间规划的指导下,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不再“金碗卖出铜价钱”。如引入大型康养中心,打造高端养老社区、医养中心、康养度假小镇,调整自建用房政策。以湘赣边区做试点,明确政策,探索土地资金盘活方式。
3.1.4 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激发群众主体作用
①强化乡村生态保护意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把《环境保护法》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利用各种农村基层会议、宣传栏、手机短信、手机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争取群众支持,提倡共建共治和移风易俗,村民积极参与。广泛开展乡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进农户,积极营造乡村生态消费文化氛围,增强全民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意识。②强化乡村生态保护责任意识。理清工作任务、目标,建立乡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人清单,压紧压实农村基层干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对照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区域内无缝化环境监管任务,成立由乡贤引领的村民生态文明基金,以奖代拨,以奖代投,明确专兼职人员环境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聚焦乡村生态保护,凝聚合力克难攻坚。建议从整治丧葬陋习作为移风易俗的切入点,全面推行坟墓生态化改造,在移风易俗中弘扬新风、淳化乡风。③强化乡村生态保护红线意识。结合乡村自身实际,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乡村经济发展之中,开展环境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每一位村民的乡村生态保护红线意识。
3.2 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
3.2.1 转变发展观念,高标准创建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
一是树立“一盘棋”理念,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做好红色旅游与绿色产业、生态旅游、森业康养协同发展,在景点、景区及线路上整合旅游资源,大力推进红色文化与炎帝文化、工业文化、陶瓷文化、生态文化相融合的旅游业态,整体打造知名旅游品牌。二是突出特色发展,各地革命历史遗址遗迹、场馆等红色旅游景点在开发打造上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亮点,形成自己的品牌。三是推进旅游市场化,主动放开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参与旅游经营,不断提高旅游管理水平。同时,引导文化企业、旅行社建立行业协会,发挥协会作用,推动两地信息共享、游客互推、行业自律。
3.2.2 构建协调联动合作机制,打造湘赣边区无障碍旅游示范区
大力推进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协作联动,形成发展合力。一是编制统一规划。在全面梳理两地红色文化资源、生态资源、旅游公路建设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突出特色、彰显优势”的原则,高标准编制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推进两地资源整合、设施互通、信息共享。二是建立高效、统一的协调机制。参照长株潭一体化联席会议模式,在省级层面建立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日常协调组织,制定合作规范、合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区域旅游合作的方针与机制、重大合作项目,协调解决区域旅游合作的重大问题。同时,在市县级层面,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与自身有合作项目的协调机制,确保跨区域合作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本地相关政策举措、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交流经验,探讨解决旅游合作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举措。四是建立互动的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机制。建立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全力解决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在合作区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在合作区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提供积极有效的救援和帮助。加强旅游执法部门的执法联动和信息沟通,及时处理辖区内的违规事件和旅游投诉,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建立两地旅游绿色通道。五是建立基础设施共建机制。一方面,统一景点标识,在两地旅游景点共同设立体现红军文化的雕塑、文化墙、固定标志等,营造浓厚的红色文化氛围。另一方面,建设两地旅游快速通道,提高道路等级,尽可能缩短景点景区之间的行程,加强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吃、住、娱、购、学一体化服务格局,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能力。
3.2.3 构建互利互惠合作机制,打造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共同体
始终坚持互利互惠作为合作目标。一是建立旅游项目共同开发机制。一方面,探索组建大型旅游集团,对合作区范围内红色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深层次、大规模的整合开发,走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共同出资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红色旅游发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红色旅游产业开发,着力为两地优质旅游项目提供资金引导。二是制定统一的促销优惠政策。积极组建文化旅游联盟,共同推出旅游通票、套票和抵扣券,试行联盟票价,探索发行合作区全域范围内的旅游消费卡。三是建立共同招商引资机制。建立合作区之间共享的旅游招商项目库,制定统一红色文化旅游项目招商政策,共同推介双方旅游项目,避免两地恶性竞争、无序竞争,打造紧密型旅游共同体。四是建立共同开发旅游产品机制。整合双方人力资源,进一步创新红色旅游产品的设计开发,逐步改变革命遗址遗迹场馆等红色旅游景点静态有余、动感不足、千人一面的风格,通过开发动态化、参与式、自助式、体验式的旅游产品,增强红色旅游的教育性、生动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3.2.4 构建宣传推广合作机制,打造罗霄山片区红色文化旅游公共品牌
注重深挖文化内涵,传承文化基因,围绕建设区域公共品牌,着力打造一批旅游精品。一是联合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积极组织社会组织、文联、作协等机构挖掘红色文化底蕴,整合党史资源、红色资源,聘请专业设计团队,着力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二是联合打造红色文化资政育人基地。深入挖掘每个红色旅游景点的文化内涵,着力让每个红色文化旅游景点都是一个常学常新的生动课堂。同时,鼓励各红色文化旅游点加强同各地党校(行政学院)及学校的对接合作,积极承接全国各地干部培训团队开展革命传统、党性党风现场教育和中小学研学活动,把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建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中小学生爱国教育。三是联合打造红色文化活动品牌。持续共同举办红色旅游节庆活动、红色文化旅游高峰论坛、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着力将其打造成全国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活动品牌。
3.2.5 构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打造红色文化旅游人才集聚区
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从两省实际来讲,可将文化创意人才、活动策划人才、旅游专业人才等紧缺型人才纳入人才30条新政范畴,并将政策实施范围覆盖至县域和政府平台公司。二是推动文化旅游景区、企业与院校合作,定向培养所需产业人才。三是鼓励文化旅游企业、旅行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同等享受劳动技能培训补助政策。四是加强两地文化旅游人才交流,提供互学互鉴平台,促进双方共同提高。五是依托井冈山干部学院,两地党史研究机构、革命后代等资源,建立红色文化研究机构,培养和储备一批红色文化人才队伍,着力讲好湘赣边区红色故事、传承好湘赣边区红色文化,为推进湘赣边区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3 湘赣边区脱贫攻坚示范区
建立科学运作机制。加快成立由湘赣两省政府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领导机构,建立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合作事项的联席会议制度,从组织层面和制度层面保障两省脱贫攻坚合作共建有序推进。大力推动湘赣边区市级联动,建立健全秘书处工作机制,及时搜集两地推进脱贫攻坚共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交办相关责任部门,督促限时解决,加快推进合作进程。
加快制定共建规划。全力推动湘赣两省国土、空间、区域,以及“十四五”等规划协同,确保湘赣边区发展“一张图”。同时,共同制定区域合作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区域合作重点项目库,按照湘赣边区乡村振兴“一盘棋”思想,重点推进湘赣边现代农业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共同发力,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出台“招商引资”相同条件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壮大实体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提升脱贫攻坚支撑力[3]。
争取各方支持。充分发挥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领导机构协调作用,加强与中央的汇报衔接,以及各部委的争取,积极推动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战略规划,在顶层设计方面弥补“先天不足”。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户”行动,有效激发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资本、技术、信息、平台等方面的优势,将更多资源引向脱贫攻坚“主阵地”。加强沿海先进地区友好城市联系,加大资源引入,助力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脱贫攻坚共建。
推动产业共建。以湘赣边区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立足各自优势产业,两地之间相互输出各需产业,对外实行联合招商或联合承接沿海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各取所需”,实现合作共赢。以湘赣边区陶瓷、烟花鞭炮、红色旅游等特色主导产业为基,共同打造湘赣区域品牌,适时举办展会或节会,打响湘赣品牌效应[4]。以湘赣边区独有的示范基地为架构,如江西樟树的“药都”、株洲炎陵的“黄桃之乡”,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休闲农业产业带,推动湘赣边区一二三产业互融互促。
建立公共服务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推动湘赣边区社保、医保、教育、扶贫等一体化融合,实现两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社保互认医保互通,让两省人才自由流动,共享社会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如推动株洲优势职业教育服务两地脱贫攻坚共建,带动“人”的发展,强化“扶智”。推进公共文化互融,宣扬立志脱贫意识,为两地脱贫攻坚“扶志”加力。推进环境共治,加强渌水治理,大气联防联控,共同发力污染防治。
加大投入力度。湘赣两省在共同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的基础上,加大省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基金支持,加大湘赣边区的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互联互通。如加快启动郴州桂东至江西遂川高速公路省际通道规划,开展衡福高铁项目前期研究,推进长厦高铁长赣段、江背至干杉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及带乡村建设和宽带接入光纤化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