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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顶层锌铁棚厂房火灾分析

2020-07-21李效光

消防界 2020年13期

李效光

摘要:针对一起工业建筑顶层搭建的锌铁棚厂房亡人火灾事故的调查,在刑侦部门的协作下,通过走访、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等手段,最终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原因等,总结火灾调查的体会,并提出火灾防范意见。

关键词:锌铁棚厂房;亡人火灾;刑侦协作;起火原因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0日00时03分许,中山市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中山市三乡镇马迳顶德臻大厦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三乡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5台消防车、20名消防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该起火建筑为一幢6层工业建筑,其中1至5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第6层为锌铁棚结构。火灾烧损第6层的锌铁棚和某科技有限公司内部装修、生产设备、产品及配件等,并波及同层相邻的某印花厂生产车间,过火面积约35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

二、火灾事故调查情况

火灾发生后,各级高度重视,三乡消防救援大队迅速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积极与刑侦、治安等部门加强协作,从速从快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一)走访、询问情况

第一报警人于9月10日00:03拨打119报警,并用手机拍到该建筑起火的短视频。

死者有听力障碍,无精神问题,无与人结怨等情况;其与家属的最后一次微信聊天记录时间为9月9日23时50分,未谈及火灾事宜;死者拨通119报警时间为9月9日23时59分,但未说话。死者尸体被发现位于第6层某科技公司车间西侧办公室内设储物室地面上。

该公司主要生产洁面仪与声波沐浴刷,车间内主要存放的是包装纸箱、产品塑胶配件、锂电池及产品电路板等。发生火灾当晚,死者在公司测试产品。

(二)现场勘验情况

1.环境勘验

德臻大厦位于中山市三乡镇马迳顶,建筑坐北朝南,东面为宿舍楼,西面为宿舍楼,南面为空地,北面为山坡及平房。第1至5层建筑内外无烟熏痕迹,第6层四周外窗均有烧损烟熏痕迹。第6层屋面顶棚烧损程度呈西重东轻,西部顶棚烧损变形并部分坍塌(坍塌低点位于南北方向的中部),东部顶棚无火烧痕迹。

2.初步勘验

第6层南、北墙的外窗烧损程度呈西重东轻;第6层东侧外窗框架完整,西侧外窗框架烧损变形并脱落。第6层内部共分为东西两个区域(东部区域为某印花厂,西部区域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两区域间用石膏板隔墙进行分隔,该隔墙已完全烧损掉落。第6层屋面顶棚内面烧损程度呈西重东轻。西部区域过火烧损严重,部分钢结构立柱烧损变形,屋面呈“凹”字型坍塌(坍塌低点距北墙9米、距南墙7米)。东部区域除贴近中间隔墙处有过火痕迹外,其他区域只有烟熏痕迹,由西至东逐渐减轻,屋面钢结构完好未变形。

西部区域(即某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内)南墙西侧窗(1窗)比南墙东侧窗(2窗)烧损程度轻,南墙1窗上沿彩钢板变形较轻,南墙2窗上沿彩钢板变形较重。车间内部东侧比西侧烧损程度较重,东侧原生产线烧损残留物少,从东至西(1至3号)生产线完全烧毁并掉落地面。西侧办公室与小仓库内区域可燃物仅部分烧毁,大量货物(纸箱、半成品等)残留堆积;车间内唯一主出口的过道及其两侧货架等区域残留有大量纸皮纸箱未完全烧毁。主出口玻璃门从内用U型锁锁闭。

3.细项勘验

第6层南墙2窗上沿彩钢板被烧变色变形呈西重东轻特征,铝合金立柱被烧残留高度呈西少东多特征,上部东西走向的室内消火栓水管被烧损程度呈现西重东轻(西端接口脱落,东端接口完好)。南墙2窗铝合金立柱上部高位被烧熔化,底部低位保持原形状。南墙2窗西侧对应生产车间2号生产线,东侧对应生产车间1号生产线。南墙2窗外侧露天走道有烧损飞溅出的锂电池。

1、2号生产线铝合金架构烧损融化仅部分残留,屋顶铁皮外侧面烧损变色程度由1、2生产线中部向四周逐渐减弱。3号生产线仅剩操作台铁架及北端操作台下部分包装纸箱残留。3号生产线较1、2生产线烧损程度轻。

该科技有限公司与相邻的印花厂的电气线路是分开设置的。该公司最末一级电气线路总开关电箱位于其办公室内储物室的南面墙上,电箱及电气开关已被完全烧毁。

4.专项勘验

1号生产线操作台面及支架已烧毁散落地面,部分铝合金支架融化及变形。生产线中部东侧原超声波机已完全烧毁,仅剩底座铁架,生产线地面位置分布散落着烧损的锂电池。在生产线北端、中部西侧、中部东侧三处发现残留铜线存在熔痕,现场提取三股铜线。

2号生产线操作台面及支架已烧毁散落地面,部分铝合金支架融化及变形。北端残留有大量烧损的锂电池,其他部位分布散落,现场提取锂电池一根。在生产线中部西侧、中部东侧、南端三处发现残留铜线存在熔痕,现场提取三股铜线。在生产线北端东侧及中部西侧发现电烙铁残留物,现场提取电烙铁及电路板。

(三)刑侦部门协作调查情况

刑侦部门通过调取电话通信记录、查看周边监控录像、走访调查利害人、调查企业经营情况和现场勘察等方式,并对死者尸体进行医学检验,经多方论证,可排除他杀或自杀可能。

(四)起火时间的认定

中山市119指挥中心于2019年9月10日00时03分接到报警,根据死者与其家属的最后一次微信聊天记录时间(2019年9月9日23时50分)及死者拨通119报警时间(2019年9月9日23时59分),结合证人证词及火灾发展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19年9月9日23时50分许。

(五)起火部位的认定

德臻大厦6楼西部区域(某科技有限公司)南墙东侧窗比西侧窗烧损严重,东侧窗烧损程度呈西重东轻及上重下轻特征。屋面“凹”字型坍塌低点位于生产车间2号生产线中部(距离北墙9米、距南墻7米)。结合第一报警人火灾视频分析,说明起火部位位于德臻大厦6楼珠海市伊珂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2号生产线距北墙9米、距南墙7米部位。

(六)起火原因的认定

根据刑侦调查意见,可排除人为纵火因素的可能;根据火灾当晚气象情况,可以排除静电、雷击引起火灾的可能;依据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现场提取的物证结论《技术鉴定报告》,可以排除电气线路故障的可能;根据火灾发展趋势和人在火灾发生时的行为轨迹,火灾呈明火快速燃烧特点,不符合阴燃特征,可以排除电烙铁加热引燃的可能,但不能排除锂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综上所述,起火原因可排除人为纵火、雷击、静电、电气线路故障、电烙铁加热等,不排除锂电池故障起火并蔓延成灾。

三、火灾调查的体会

积极联合刑侦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通力协作,整合办案资源,对明确办案方向、提高办案效率起到重要作用。调查过程中,收集火灾现场群众拍摄的视频、当事人电话通信记录等信息,分析现场勘验的痕迹特征以及死者火灾发生时的活动轨迹和尸体所处的位置,对于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和起火原因起到关键的作用。

四、火灾防范的意见

起火单位为搭建于工业建筑顶层的锌铁棚厂房,并且同一层分租给两个公司,擅自分隔使用,导致安全出口不足,而且主要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安全出口上锁,当事人防火意识差、发现火灾晚、逃生能力差等是导致火灾亡人的灾害成因。为避免类似火灾的再次发生,应强化部门联动,发挥网格化管理职能,加大对违章搭建、违规分租分隔等情况的综合整治,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强化企业消防安全意识和人员的逃生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火灾事故调查[M].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21号令)[Z].2012.

[3]邢小崇.一起居民住宅亡人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9(07):1047-1049.

[4]宋一兵.一起较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8(01):13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