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导致的森林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方法
2020-07-17李昕桐
李昕桐
(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抚顺 113006)
1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干预自然界的能力越来越强,但同时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频繁发生,随之引发的环境损害问题日益严重。如何处置这些事件并对其引发的环境损害进行评价与赔偿责任建立,已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责任的损害类型有“人身”、“ 财产”、“ 环境”3种类型,其中“环境”类型按损害的环境资源 “受体”分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草原、海洋等。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服务的活动。
本文就森林环境损害的鉴定与评估建立一种方法。
2 鉴定评估范围
森林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时间范围:以污染环境及生态破坏行为发生日期为起点,持续到受损森林及其生态系统恢复服务至基线为止。
森林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空间范围:综合利用现场调查、环境监测、遥感分析和模型预测等方法,依据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范围确定。
3 鉴定评估工作程序和内容
鉴定评估工作程序和内容包括:①鉴定评估准备;②森林环境损害调查;③因果关系分析;④森林环境损害实物量化;⑤森林环境损害价值量化。
4 鉴定评估准备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座等方式,掌握污染环境行为及森林环境损害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确定森林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和范围,筛选特征污染物、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方案。
5 森林环境损害调查
5.1 基线水平信息调查
通过查阅相关历史档案或文献资料,获得评估区域森林结构特征、森林群落特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等表征指标的基线水平。
选取对照区域,开展森林结构特征、森林群落特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等的相关调查工作。
5.2 污染源信息调查
通过开展污染源现场调查,明确造成森林环境损害的污染排放情况、特征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等信息,分析污染环境行为产生森林环境损害的排放途径、迁移路径和暴露途径
5.3 环境质量信息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评估区域和对照区域的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介质的质量状况、污染分布情况、污染物浓度水平等信息,可根据造成森林环境损害的污染来源和迁移路径,选取需要调查的环境介质。环境质量调查主要通过环境监测手段,开展现场采样、分析检测、质量控制和判断评价等工作。
5.4 森林及其生态系统服务信息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评估区域和对照区域的森林群落组成、结构、外貌、郁闭度、种群数量、种群密度、物种丰度及其受损程度,以及林分生物量、蓄积量、初级生产力、固碳量、释氧量、水源涵养量等森林生态系统服务量及其受损程度。调查方法包括样方样带调查、全查法、遥感分析、专家咨询等。
6 森林环境损害确定
6.1 森林环境基线确定
主要参考环境基准或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环境质量标准确定基线。
6.2 森林环境损害事实确定
确定评估区域森林环境与基线相比是否受到损害,识别森林环境损害的类型。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均可以确定已造成森林环境损害。
(1)评估区域森林群落组成和结构发生变化,且与基线相比存在统计学显著差异。
(2)评估区域森林郁闭度降低,且与基线相比存在统计学显著差异。
(3)评估区域森林群落指示物种种群数量或密度降低,且与基线相比存在统计学显著差异。
(4)评估区域森林群落物种丰度减少,且与基线相比存在统计学显著差异。
(5)评估区域森林群落关键物种死亡率增加,且与基线相比存在统计学显著差异。
(6)评估区域森林植物出现叶组织坏死、器官(叶、蕾、花、果实)脱落等急性伤害症状或出现生长减慢、发育受阻、失绿黄化、早衰等慢性伤害症状,且与基线相比存在统计学显著差异。
(7)评估区域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且预计在一年内难于恢复至基线水平。
(8)森林所处大气、土壤、水等环境介质中的特征污染物浓度超过植物伤害阈值或环境质量类标准。
(9)评估区域森林植物体内的特征污染物浓度超过植物临界含量。
7 因果关系分析
污染环境行为与森林环境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满足“污染物具有同源性、污染物迁移路径合理、污染物暴露具有导致损害可能”等条件,如表1所示。
表1 污染环境产生森林环境损害的可能排放途径、迁移路径和暴露途径
8 森林环境损害实物量化
选择实物量化指标,对比受损森林环境状况与基线的差异,以确定森林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计算森林环境损害实物量。
8.1 损害实物量化内容
选择森林群落指示物种种群数量、种群密度以及林分郁闭度、生物量、蓄积量、初级生产力、固碳量、释氧量、水源涵养量等量化指标,通过比较量化指标在污染环境行为发生前后的变化,确定森林及其生态系统服务超过基线的时间、面积和程度,计算森林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实物量。
8.2 损害实物量化方法
森林环境损害实物量化的常用方法主要包括统计分析、遥感分析,在量化过程中应综合利用,并对不同方法量化结果的不确定性进行分析。
9 森林环境损害价值量化
森林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后,受损森林环境一般可以恢复或替代,采用森林环境恢复费用法,计算森林环境损害数额。
森林环境损害价值是根据将受损森林环境恢复至基线并补偿期间损害的恢复措施费用进行计算,包括为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及其服务水平所采取的基本恢复、补偿性恢复等措施的相关费用。损害价值量化内容是筛选确定最优森林环境恢复方案,估算恢复费用,作为森林环境损害数额。
9.1 森林环境恢复方案的筛选
应确定森林环境恢复的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和恢复策略; 综合考虑恢复目标、恢复规模、恢复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制定备选基本恢复方案和弥补期间损害的补偿性恢复方案;筛选应重点考虑备选基本恢复方案和补偿性恢复方案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兼顾方案的有效性、合法性、技术可行性、公众可接受性、环境安全性、可持续性等因素,筛选比对后确定最优基本恢复和补偿性恢复方案。
9.2 恢复费用估算
森林环境恢复费用包括方案编制费用、工程建设费用、监测维护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应按照辽宁省或国家工程投资估算的规定列出,采用概算定额法、类比工程预算法编制。对于恢复措施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并对实际发生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
9.3 森林环境恢复效果评估
森林环境恢复方案实施后,采用环境监测、生物监测、生态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定期跟踪森林及其生态系统服务的恢复情况,全面评估森林环境恢复效果,如果基本恢复或补偿性恢复未达到预期效果,应进一步量化损害,制定并筛选补充性恢复方案,损害量化内容纳入补充性恢复方案。森林环境恢复效果评估需制定森林环境调查和监测方案,定期进行调查、监测和分析。公开征求公众对恢复行动的意见,调查公众对恢复行动实施效果的满意度。
10 结语
针对特定森林环境损害事件,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进行森林环境损害调查,找出因果关系,确定损害事件事实,并对损害实物进行量化,最终对森林环境损害的价值采用森林环境恢复费用估算法进行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