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发布
2020-07-16端木
中国房地产·学术版 2020年6期
端木
[事件]
6月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此次政策明确,改革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
[点评]
此次政策明确,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其中,对2017年底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计划指标;对2018年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30%核算;对纳人本年度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同时在闲置土地方面,政策明确了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动工开发、收回和置换三种模式。这也使得后续各地在此类闲置或存量用地的处置方面更有方向。针对2020年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要求:首先,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資用地需求;其次,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此外,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人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以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加大存量盘活力度。在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方面。
此次政策实际上对于土地的供应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部分城市来说,后续若是土地闲置情况较多,或者未开工的数量较多,那么显然会影响后续的土地供应和交易。而从房企角度看,也需要积极关注各级政府在闲置土地处置方面的力度,这样对于判断士地供应的规模和节奏是有积极作用的。另外此次政策明确,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各省(区、市)审批批次用地时要明确具体项目,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后续一些企业拿地的时候,更要注重项目本身的管控,以积极争取土地供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