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丰林:三良策降低案-????件比
2020-07-16于永平辛妍
方圆 2020年11期
于永平 辛妍
黑龙江省丰林县检察院在办案环节中巧施三个良策,解决了案-???件比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
一是该院办案干警获悉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立案后,第一时间主动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交朋友,引导公安民警以“假如我是公訴人、辩护人、审判人”的思维和视角侦查取证,防止带病证据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
二是在审查逮捕阶段采取口头说理、书面说理、文书说理等方式,灵活运用情法理结合、换位思考和利益衡量等方法把释法说理工作做深、做细、做懂,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使当事人降低不合理的心理期望。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家属适用的程序,对于当事人不能理解的,承办人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解释。对审定的结果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向当事人、公安机关作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将释法情况在审查报告书中载明,归档入卷。
三是加大与法院的沟通力度,同法院在定罪量刑上形成共识,提升审判质效,取得了量刑建议精准、法院采纳率高、被告人认罚服判的良好效果。通过提高公诉审查意见质量,缩短办案时间实现简案增速,这样既体现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司法温度,又有利于在确保司法公正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确保证据无瑕疵。既提高了公诉质量,使案件得以顺利判决,又收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案件16件22人,实现无退补、无上诉和无无罪判决,案-???件比从去年的1:2.06下降至1:1.12,低于全市检察机关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