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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

2020-07-16李立峰梁宵龚舒

方圆 2020年11期
关键词:金佛山南川检察院

李立峰 梁宵 龚舒

“该项目经过场地平整、覆土后,目前已栽种香樟、红叶石楠等植物1710株,草种150公斤,土地复垦已经完成,地质环境得以恢复。”近日,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向回访的检察官介绍道。

而在今年3月,南川区检察院检察官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位于南川区东城街道的这家采石场于2006年底关闭,但其在开采过程中对土地造成的破坏,至今仍未进行土地复垦。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后,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时开展治理恢复工作,采石场重披绿装。

该案南川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介绍,2018年,该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5件,立案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5件,营造出党委支持、政府认同、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

2019年1月7日,南川区委书记丁中平在听取该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后表示,“南川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在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益问题履职尽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勤汇报多沟通,当好“联络员”

2018年4月,南川区检察院接到区环保局反映,位于南川区楠竹山镇的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黑溪河的情况。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早在2017年先后四次对该公司的污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整改,但其未落实到位,我们希望借助公益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该院收到线索后,检察官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排放口的污水浑浊,且将未处理的生产污水从雨水管道排放,污染了黑溪河。在认真调查核实后,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楠竹山镇政府等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及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督促该公司新建了加药池、曝气池等设施,提升了污水处理能力,消除污染行为。

2019年5月,重庆市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专项督察组到南川督察时,专程到该企业进行现场回访,对整改结果给予充分肯定。

“公益诉讼工作不是检察院唱‘独角戏,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才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在南川区检察院检察长赵磊看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相关行政机关支持。为此,该院主动向区四大家专题报告,积极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夯实了公益诉讼工作基础。

2018年4月25日,南川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区委党校培训课程中加入公益诉讼专题,作为各级公务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必修课,同时提供公益诉讼资金保障,将诉讼中调查取证、专家咨询、环境监测、鉴定评估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推进夯实了政策基础。

“检察机关要切实关注热点、聚焦难点,用好公益诉讼利剑,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9月11日,南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康纪强带队到南川区检察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时如是说。随后,南川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林业局等15家单位共同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协调会,召集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举办专题培训,邀请业务专家宣讲公益诉讼知识,共同将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推进。

与此同时,南川区检察院坚持密切加强与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的协调配合,与辖区内18个部门、3个街道和22个乡镇建立了工作联系,与区环保局(生态环境局)等4个部门分别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与区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起全面协作配合的联席会议机制、日常联络机制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度、互派干部挂职制度,共召开联席会议12次,实现信息共享,形成良性互动。

勤跑腿广发动,当好“情报员”

“金佛山是世界自然遗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感谢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保护金佛山专项行动,督促我们更好地履职,共同守护好南川人民的‘金山银山。”2018年4月3日,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8年初,南川区检察院在走访巡查中发现,南川区林木良种场在金佛山保护区内占用林地修建违章建筑,经整改拆除后未恢复植被。当年3月22日,该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林业局和金佛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加强对接,加快推进整治工作。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林业部门在该地块栽种红豆杉等苗木258株,林木植被得到全面恢复。

据介绍,该院在开展“保护金佛山”专项行动中,共实地走訪巡查16次,发现公益诉讼线索8件,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守护好了南川人民的“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

“巡山、巡湖、巡田工作,只是我院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一种方式。”赵磊说,“从根本上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题,既要统筹协调内部力量、做好全院‘一盘棋,又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借助外力外脑,拓展线索来源。”

2018年,该院充分整合内部资源,用好立案监督、两法衔接、控告举报等部门职能,实现信息共享、监督联动,其他业务部门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积极构建以民事行政办案组为主体、派驻检察室为策应的“一体两翼”公益诉讼调查模式,将两个派驻检察室纳入民行检察部门统筹管理,检察室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件,促成立案26件,充分发挥了“岗前哨”作用。

同时,该院立足区情实际建立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深入辖区内重点乡镇街道进行实地巡查,着力解决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景观景点等影响全局发展的难点问题,重点巡查河流沿线、校园周边、非煤矿山等领域。根据巡查发现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的调查核实后发出检察建议54件。

该院还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指定专人定时浏览本地论坛、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介,筛选甄别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线索。联合上级院、区司法局开展公益诉讼宣传,积极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在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中心乡镇司法所聘请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员20名,定期召开联络员座谈会,收集案件线索。通过各种渠道,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

勤监督重跟踪,当好“守门员”

“以前这里臭气熏天,养猪场的粪水都流到河里了,现在关了,从这路过不会有那么大味道了,也不用担心龙川江的水被污染了。”日前,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中,当地村民向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2018年4月,南川区检察院在排查龙川江沿线污染情况过程中,发现一家位于龙川江流域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有部分污水渗流进入龙川江。4月28日,该院向区环保局、大观镇政府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落实专人定期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养殖数进行减少核定,督促该养殖场于6月30日前关停。

2018年,该院以南川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为契机,针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畜禽养殖非法排污问题,开展了“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监督行政机关关闭28家养殖场,督促11家养殖场升级污染治理设备。

赵磊表示,在办案中,南川区检察院一方面注重发现和解决行业监管中的深层次、社会性问题,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另一方面注重引导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违法相对人、社会基层组织等关联各方主动融入修复整治工作,与行政机关形成专人对接机制,积极采取“当面沟通、书面建议、跟踪问效、落地生根”四步走的工作模式,对已结行政诉前案件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调查、信息平台跟踪等多种形式,实时关注整改效果,每一项建议均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如在办理水资源污染类案件中,委托区生态环境局对污水水质是否达标进行抽样检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生态损害评估,对环境损害结果和赔偿数额等进行鉴定评估,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推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据统计,2018年以来,南川区检察院共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14.5亩,恢复耕地8.1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 6.2 公里;督促收回积欠的国有财产316.8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59.3亩;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15公斤、假药23类19公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得到了党委、群众和上级检察机关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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