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责任漏洞
2020-07-16叶欣
叶欣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重庆市大足区双桥实验幼儿园原教师、报账员杨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杨某某连续两年14次从学校基本账户中截留、盗取公款共计203万余元,其中138万余元用于游戏消费。
国家高度重视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建立网络财务平台之初,就对各类预算、支出作出了严格的程序和纪律要求,公款支取需经过一套严谨的审批程序。具体工作中,出纳和会计应分持两个U盾、两套密码,二人同时操作,才能操作基本账户。规定不可谓不明确,但现实中财务人员监守自盗仍时有发生。从双桥实验幼儿园的案例来看,杨某某一人即可轻松提取公款,且长期隐匿,反映出一些部门的财务管理有章不循,监管缺位。
主体责任缺失,是导致这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一些部门为了图省事或所谓的“节约成本”,采取出纳会计“一肩挑”的形式,甚至直接把两个U盾、密码交给一个人管理。一些部门虽然设立出纳、会计双岗,但混岗现象普遍,实际操作上合二为一,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管与不管大不一样,个别主要领导重业绩却不爱管账,甚至认为财务是细枝末节的小事,疏于监管,导致违纪违法人员有机可乘、有恃无恐。可见,主体监管绝非小事。因此,大足区纪委监委在惩处杨某某的同时,也进一步追究了双桥实验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和会计的责任。
蚂蚁搬家可以搬走一头大象,预防此类腐败,关键就在落实落细主体监管责任。作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到有章必循,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落实好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约与监督等各项制度,确保财务授权与执行分离、审批程序形成闭环,让制度的生命力真正发挥出来。对财务人员而言,也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管好自己,洁身自好。纪检监察机关也要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堵住财务管理上可能出现的“责任漏洞”。(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关键词
工程承揽
6月10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法院对长沙市政府原副市长李晓宏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李晓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2003年至2019年,李晓宏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侯某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6.9575万元、美金4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晓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项目推进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涉嫌受贿案,已经由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姜国文利用担任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哈尔滨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诉讼执行、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整规划
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近日对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杨文平受贿、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对杨文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2011年至2017年,杨文平利用担任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县长的职务便利,在调整规划、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上为15家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1193.8265万元。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按规定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共計432.7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