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应对湄公河流域跨境烟霾的影响
2020-07-14毕世鸿张程岑
毕世鸿 张程岑
3月中旬以来,湄公河流域部分国家春季大规模烧荒和森林野火造成跨境烟霾,导致我国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空气质量下降,加上气候异常和新冠疫情影响,跨境烟霾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如果流域国家起火点数量持续增长,其现有的森林防控、公共卫生体系将难以应付,并给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澜湄合作)带来挑战。
烟霾笼罩中南半岛
当前,湄公河国家全境已进入跨境烟霾监测最高警戒等级,起火点数量呈爆发趋势。据东盟气象中心4月19日统计,今年3至4月,缅甸起火点总共有43074个,老挝33164个,泰国7684个,越南5169个,柬埔寨4828个。4月19日,湄公河流域国家多个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突破150,越南河内、泰国清迈、缅甸仰光位列世界空气污染最重城市前十名,空气处于不健康状态。由于起火点多集中在泰国、缅甸、老挝三国交界处,火势及烟霾持续向北向东扩散,对我国云南和广西空气质量影响最严重,广东、海南、贵州的部分城市也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
今年初,湄公河流域国家对火灾和烟霾防控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在雨季来临前尽量保护好水源,并告诫居民减少外出和佩戴口罩。柬埔寨推出七项措施,包括严防森林火灾、禁止烧荒毁林、及时上报火情、禁止开发火烧后的森林等。老挝派出6000多人扑救与我国云南省接壤的乌多姆赛省林火。缅甸发布区域防火工作通知并努力制定2020年《消防安全法》。泰国加强火灾救援队伍建设并拟定新法应对北部的山火与烟霾。面对西南方的烟霾压力,我国云南省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紧急预案,调整森林防火计划,加紧建设边境防火隔离带,严格排查并控制城市气体污染,增加喷水降尘频率。但中国单方面的管控作用有限,且成本极高。
湄公河流域国家的上述措施也未见实效。4月初,东盟气象中心称湄公河流域地区日均高温和干旱概率高于往年,大范围的火灾和烟霾或将持续至6月。
多因素导致复杂影响
湄公河流域国家易生烟霾,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各国地势北高南低、山河相间、纵列分布,烟雾易于积聚;受季风和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旱季持续缺水,加剧烟霾浮动。二是经济结构单一,很多地方的农业仍采取烧荒垦地模式。三是大量乡村地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消防意识薄弱,缺少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四是部分国家机构冗杂、法制不健全,妨碍了烟霾的治理与国际合作。
跨境烟霾的产生是多方面的,其影响不限于流域国家内部的社会环境,也影响澜湄合作,主要表现在:首先,烟霾降低空气能见度,影响城市交通运输、旅游和建筑施工,增加呼吸道疾病发生概率,公共卫生服务负担随之升高。其次,烟霾笼罩使日照平均减少10%~15%,降低农作物的营养储存和生长速度,加剧干旱和火灾隐患,影响湄公河流域国家稻米生产和出口。再次,跨境烟霾爆发期间,大范围火灾所释放的碳氧化物導致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加剧了空气污染治理难度。
近年,来自中南半岛的跨境烟霾飘入中国西南省份明显增多,中国境内防控只能通过控制自身排放来降低污染浓度,整体管控作用不大,有必要利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合作机制推动协同应对。2018年1月发布的《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规划(2018~2022)》明确提出,要推进建设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制定“澜湄国家环境合作战略”,制定并实施“绿色澜湄计划”。在东盟内部,特别是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之间,富有跨境烟霾治理合作的经验,澜湄合作机制也可与之对话,交流借鉴。
本文责编 王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