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下沉“下”得了身更要“沉”得住心
2020-07-14黄鹤
黄鹤
【关键词】下沉干部 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发展日趋现代化和多元化,国家对整个社会的组织安排实现了从管控到管理再到治理的三重逻辑变迁,而当下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面对人们需求的个性化、多样性,必然带来治理精细化、高效率等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升基层的人员储备、人员素质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建构常态化的下沉机制对于解决基层治理难题、缓解基层工作压力、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下沉干部要真正做到“下”得了身、“沉”得住心。
为何要推动干部下沉常态化
干部下沉基层一线是干部自身发展、社区治理精细化的必然要求。一是多方面锻炼干部。近年来,政府部门已经开始积极探索上级党员干部下沉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庄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第一线,这对于推动干部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党员干部下沉到基层,能够面对面接触老百姓,全方位了解其实际需求;亲身接触基层百姓,使得下沉干部能够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基层研究和基层治理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前沿问题,从而作出前瞻性的安排部署;下沉干部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制定政策的推行情况,从而进行有效反馈调整。因此,干部下沉到基层一线对其是一个良好的锻炼机会,能够实现上级决策部署和基层推行实践的有效融合,从而极大提升问题处理能力和基层治理效能。
二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当前,无论是街道、社区、乡镇还是村庄,普遍存在着人手不够、基层党组织强弱不均、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难以集约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基层治理的成效,降低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实际工作中,基层社区工作人员通常要服务数以万计的居民,另外基层作为政策传达的窗口常常需要接待各个上级部门的检查,而老百姓对于养老、医疗、家庭纠纷等问题往往也会第一时间寻求基层社区帮忙,这就造成了基层一线人少事多、无钱无权和头重脚轻等问题。因此,推动干部下沉常态化对于人手的补充、团队能力的提升、部门间协调沟通等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效克服务虚作风。大量下沉干部定期驻守一线,对于改进党的作风、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具有重大意义,能够拉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避免部分干部因为脱离群众而助长的务虚作风。因此,干部下沉社区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表现,通过下沉一线,干部能够讲老百姓听得懂的平实话语,能够做老百姓希望做的事情,能够切实帮助老百姓解决难题,在改进作风的同时能够真正找准基层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实现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
干部下沉基层要力戒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纷纷下沉社区、车站等基层一线,为阻断疫情蔓延贡献了重要的力量。干部下沉基层的做法并非新生事物,在全国早已有具体实践,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然而,在下沉过程中,我们仍需对存在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保持高度警惕。形式主义通常表现为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层层加码,只说不干、敷衍应付、摆拍作秀;官僚主义通常表现为个别领导干部高高在上,遇到问题推诿扯皮等。针对这两大主要问题,唯有对症下药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第一,明晰权责划分,力戒形式主义,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形式主义的出现从表层来看,主要是政绩观扭曲、激励机制及容错机制不健全造成的,但是从组织架构的角度来看,当前不同层级行政单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权责不对等问题;从治理格局来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不完善,导致重担压在少数人身上,无法真正做到精细化、高效率治理。对此,应不断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从权责划分的角度,应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使不同主体能够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好自身事务,从而不断提升治理的精确度。
第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作风整治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官僚主义的产生通常与严重的官本位思想相伴随,再加上考核、问责机制不完善使得个别下沉干部在进入一线之后往往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很难踏踏实实地推进工作。针对这一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尤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其真正起到带头作用。另外,要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厘清党委和纪委、集体和个人、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界限,使得各个任务的责任人肩负起自身的责任;对于典型案例要严肃处理并建构长效机制加以解决,推动明查暗访力度,真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如何推进干部下沉基层常态化
干部下沉基层常态化是指除因为特殊、紧急事件调集干部增援一线之外,领导干部也能够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实现对基层的对口帮扶支持。而这种下沉需要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安排,既需要全盘考虑党员干部系统的组织化运作和正常工作的开展,又要兼顾党员干部的自身能力,更要系统化部署基层一线干工作的运作体系。因此,干部下沉常态化的实现需要多部门、多主体协同参与,在大数据系统基础上实现业务的交互协调,进而真正服务好人民群众,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建構干部下沉基层的参与责任制,并作为干部考核的硬性指标。一方面使干部能够在组织安排下,制度化、科学化地承担基层任务,另一方面基层一线也应被赋予考评机关的考核权重,既要“上评下”,又要“下评上”。赋予街乡综合执法召集权、评价权、考核权、否决权以及街乡自主支配经费使用权。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有一定量的、长时期的干部下沉到一线中去,也能保证一线工作实践的有效监管,避免将干部下沉作为一场“走秀”,失去了其实质性意义。
建立诉求上报和任务攻坚选调双重机制,确保干部下沉一线有事可做。建立诉求上报机制,使人民群众能够以最快、最便捷、成本最低、风险最低的方式及时反映问题;任务攻坚选调机制,指的是上级组织部门根据该地区当下的主要任务安排选定特定的党员干部下沉到对应社区街道,针对需要攻坚的问题对症下药。这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双重任务指向能够给予下沉干部明确的目标指向,从而避免因为上下级信息不对称和认知差异出现无事可做、无人可找的局面。
建构大数据共享体系,实现多部门协同作战。基层治理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这就意味着有效解决基层问题需要不同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建构大数据共享体系,首先,能够对辖区内居民实现动态化监测,了解老百姓的基本信息,从而做到整体统筹;其次,将对下沉干部的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工作评价等进行全方位跟踪,动态了解下沉干部的工作成效;再次,连接街道、财政、社会保障、公检法等多部门多系统,使这些部门之间能够就具体问题展开协同作战;最后,能够连接到下沉干部自身的工作单位,使其部门职责以及干部的岗位职责直接延伸到一线,从而使老百姓能够在家门口就解决问题,大大降低了社会治理的成本。
(作者为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王成国:《群众吹哨 干部报到——北京市平谷区实施干部下沉工程深化吹哨报到机制》,《前线》,2019年第1期。
②何红梅:《以下沉基层为契机 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8年第2期。
责编/李一丹 美编/王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