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C的成立、机制、影响及争议
2020-07-14陈其针王文涛卫新锋
陈其针 王文涛 卫新锋
摘要 通过对IPCC成立背景、工作机制、主要报告与影响、有关争议的研究,特别是有关历史背景和第六次评估报告的进展,提出对中国开展气候变化评估的启示建议,供中国相关工作参考。对IPCC成立历史背景的研究发现,在科学家和国际组织的持续推动下,气候变化越来越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为避免独立专家组可能带来的激进环保主义倾向,1988年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将专家纳入到政府间框架下专门开展气候变化评估,提供关于气候变化的权威信息,并遵循科学家与政府一致同意方才发布报告的原则开展工作。IPCC通过组织会员国推荐的志愿专家开展评估,建立了由主席团、工作组构成的专家评估团队以及支持主席团政务工作的秘书处、支持工作组的技术支持组,按照建立组织与程序、确定评估范围与专家、编制与审稿、批准与发布等四个环节开展工作。自1990年以来已经发布了五次评估报告,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协议的达成提供了科学依据,目前正在开展第六次评估,将重点面向2023年UNFCCC全球盘点。虽然IPCC在工作审查程序、行政管理效率、政府批准决策者摘要等方面有一些争议,但工作总体上是成功的,并在2010年进行了改革优化,受到科学界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和拥护。从IPCC的经验来看,积极寻找和达成共识是科学与政治决策协同合作的核心要素,未来气候评估将更加重视科学与政策的联系以及跨学科、跨领域、技术驱动和不确定性问题,针对复杂系统的科学评估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中国气候评估也需要积极响应国际进展,突出特色与重点。
关键词 IPCC;气候变化;气候评估;气候谈判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是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署(UNEP)于1988年联合建立的国际组织,专门评估人为导致的气候变化科学事实、潜在影响以及减缓与适应措施,为各国决策者提供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是科学界与决策者交流的重要媒介,其发布的报告也是气候谈判的重要依据。中国2002年启动开展了国家气候变化评估工作,于2006年首次发布《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并于2011、2015分别发布第二、三次报告,目前由科技部、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牵头正在开展第四次评估,将于2020年发布报告。了解IPCC的成立背景、工作机制、主要报告与影响、有关争议等内容,对于中国开展气候变化评估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1 文献综述
IPCC已经成为全球气候变化评估的权威机构,其本身也成为研究热点,目前已经开展的研究有如下几方面。
一是分析和评估IPCC的组织管理工作。Ravindranath[1]对IPCC的相关争议事件进行了回顾评述,认为尽管存在一些谬误,但这并不能改变评估报告的主要结论。国际科学院委员会[2]对IPCC的工作程序进行了专门评估,认为IPCC工作程序总体上是成功的且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并从管理架构、评估程序、沟通战略、减轻评估负担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
二是回顾IPCC的发展历程。郑秋红[3]对IPCC发展历程进行了总结回顾,介绍了IPCC的工作机制、发展壮大、成果与效益、中国贡献、有关争议等。赵宗慈等[4]对IPCC成立30年来发布的5次评估报告主要进展进行了回顾,就人类排放、全球变暖及其检测和归因、气候模式的进步、21世纪全球气温预估和极端事件变化的预估等方面的成果进行了总结。
三是研究IPCC气候变化科学与政治的互动关系。董亮和张滨海[5]采用认知共同体的理论对IPCC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作用机制进行了分析,提出IPCC通过政策创新、政策扩散、政策选择和政策坚持等四个路径影响国际气候谈判,但其本身也存在着一些如科学专业精神不足、组织机构运行效率不高等影响其发挥作用的限制性因素。巢清尘等[6]对IPCC和英美国家开展气候评估的流程和结论进行了分析,认为气候变化科学评估与政治决策在互动中彼此“促进”,科学通过知识的生产、传输以及消费三个路径影响政治。董亮[7]研究了国际气候评估在全球气候政策制定中的作用,认为气候评估具有警告公众、影响国家政策取向、推动国际协议、促使跨国公司改变行为、引领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作用,但由于科学形成共识规律与科学机构形成共识的政治机制存在矛盾,两者围绕所谓“共识”问题所形成的困境日益彰显。
四是研究中国在IPCC的影响力。肖兰兰[8]对中国专家参与IPCC评估报告情况及中国对IPCC报告内容的构建及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积极参与、扩充文献、提升能力、掌握流程等提升中国影响力的战略措施建议。张永香等[9]分析了IPCC与公约谈判的互动关系,从顶层设计、专家智库、科学研究、评估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中国开展气候变化评估的启示。李昕蕾[10]以IPCC为例研究气候知识供给,认为欧美国家在气候知识供给中占有结构性主导权,中国在气候知识供给中的话语合法化、话语公共化和话语有效化均有待提升,中国应该把握通过自身气候研究影响IPCC知识建构的重要机会窗口期、提升话语生产质量。
以上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IPCC的组织管理及其影响作用机制,但关于IPCC成立的历史背景有关研究仍然不够深入,第六次评估报告的内容也很少涉及,本文拟在这两方面进一步做出贡献。
2 IPCC成立的历史背景
IPCC是气候科学与政治决策合作的重要产物,其成立过程一方面依赖于气候科学本身的发展与进步,另一方面也依赖于决策者对气候变化概念的认可与行动,其大致经历了20世纪50—80年代的气候变化概念产生与传播、以及80年代后期决策者认可与IPCC成立的两个阶段(见图1)。
2.1 气候变化概念的产生与传播
1950年代中期以前,不同领域的科学家在气候科学方面的合作较少。1957—1958年,国际科学理事会(ICSU)倡议了国际地理学年(IGY)[11],推动60多个国家的科学家共同讨论地理学现象观测,此时温室气体还不是关键优先领域,但IGY为开展大气中二氧化碳的系统测量提供了启动资金。该测量活动由美国科学家Charles David Keeling以夏威夷的莫纳罗亚山为基地开展,1961年,Keeling提出了二氧化碳水平稳步提升的数据,即后來的“基林曲线”。
IGY之后,联合国大会(UNGA)邀请ICSU和WMO一起制定一项大气科学研究计划,此计划于1967年被确立为全球大气研究计划(GARP)。1970年代,GARP实现了用卫星对地球进行连续全球观测以及用计算机对全球大气环流建模,1974年的GARP大西洋热带实验(GATE)以及1979年140多个国家的全球天气实验为重新设计WMO的世界天气监视网奠定了科学基础。
1978年,WMO、ICSU和UNEP联合举办了一次国际气候问题研讨会,与会者在此计划举办一次具有开创性的世界气候大会。1979年,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召开,对人类活动的持续扩展可能会引起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重大气候变化表示关切,呼吁全球合作探索全球气候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并在规划人类社会未来发展时考虑到这种新认识,呼吁世界各国预见并防止可能对人类福祉不利的潜在的人为气候变化[12]。随后,WMO和ICSU启动世界气候计划(WCP),旨在确定可预测的气候范围以及人类对气候的影响程度。
1985年在奥地利菲拉赫,ICSU、WMO和UNEP联合召开“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在气候变化和相关影响中作用的评估”国际会议,与会科学家认为温室气体会导致地球升温若干度并带来严重后果,ICSU环境问题科学委员会(SCOPE)将其总结形成《温室气体效应、气候变化和生态系统》报告,成为首次对大气温室气体环境影响的国际性综合评估报告[11],首次声明二氧化碳加倍会导致大幅升温,注意到二氧化碳的增加源于人类活动,建议采取各种具体政策措施,敦促加大气候变化议题的国际合作,呼吁各国政府认识到可通过化石燃料、能源节约和温室气体排放政策等阻止气候变化,呼吁各国政府考虑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甚至制定全球公约以防止全球变暖。菲拉赫会议呼吁ICSU、WMO和UNEP建立温室气体工作小组,以确保进行定期科学评估,由此ICSU、WMO、UNEP联合任命成立了温室气体咨询小组(AGGG),该小组组织了若干国际研讨会并就新兴气候科学的政策启示发表了若干报告。
2.2 IPCC的建立
AGGG可视作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前身,虽然AGGG可以通过诸如多伦多会议之类的活动保持气候变化议题的热度,但是缺乏促使其政策建议生效的官方地位和关系。此外,AGGG缺乏开展研究的资金,依赖私人基金会、激进环保主义者,使人们怀疑该机构有党派倾向。更根本的缺陷是,该机构采用小型精英委员会的传统组织模式,而气候变化涉及众多学科,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相互竞争的思想流派,其七位专家即使拥有无可挑剔的资历也无法令人信服地充当所有学科领域的代言人。决策者开始意识到这些气候科学发现的长期深刻影响,认为AGGG需要由一个新的、独立的正式工作组所代替,该工作组应直接在各国代表的管理下开展工作。部分国家的政府担心AGGG的独立科学家可能会刺激产生激进环保主义倾向,对WMO或联合国机构内其他机构的控制持谨慎态度,期望最好在每个政府(即政府间机构)任命代表的直接控制下组成一个新的、完全独立的团体[13]。
1987年WMO第十届代表大会上,各国代表团呼吁WMO提供有关人为原因气候变化知识状况的权威信息[14],大会认识到需要客观、平衡和协调国际的科学评估,以了解温室气体浓度升高对地球气候的影响以及这些变化可能影响社会经济的模式。WMO和UNEP响应该需求,于1988年联合建立了IPCC,负责定期评估科学进展以供政府决策参考,并研究应对措施。同年,联合国大会第四十三届会议在其关于“为今世后代保护全球气候”的决议中,批准了WMO和UNEP建立IPCC的行动。1989年,联合国大会第四十四届会议要求IPCC报告提交其第四十五届会议,并同意在通过IPCC报告后,决定采取各种方式、措施、形式进行框架公约谈判,且该谈判应与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的筹备工作相协调。IPCC于1990年8月30日在瑞典松兹瓦尔通过了第一份评估报告。1990年10—11月,WMO和ICSU联合召开了第二次世界气象大会,会上进一步承认了气候变化的事实,并在该会上接收了IPCC第一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该报告的发布促进了政府间协商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并在1992年里约地球峰会上获得通過。
2.3 IPCC的独特属性
IPCC成立时AGGG尚未正式废除,但在两年后便不再活动,世界上大多数气候科学家都已被纳入到IPCC框架下开展工作[13]。与早期的大会、国家科学院小组和咨询委员会不同,IPCC不仅以科学专家的身份参加了会议,而且还作为政府的官方代表参加会议,这些人与国家实验室、气象局和科学管理局有密切联系。IPCC既不是严格的科学机构,也不是严格的政治机构,而是独特的混合体,其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只有在基本上得到世界上所有主要气候科学家的坚定同意以及所有参与国政府的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颁布规则和报告,这满足了各种团体的不同需求。这种达成共识的要求以及相关程序和原则,后被纳入许多其他新成立的采用科学研究解决环境问题的国际制度决策中。
3 工作机制
WMO和UNEP在WMO日内瓦总部设立了IPCC秘书处,1988年11月IPCC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瑞典Bert Bolin当选为主席,沙特阿拉伯Abdulbar Al-Gain当选为副主席,尼日利亚Kolawole Rufai当选为报告员。IPCC成立三个工作组,以编写气候变化的科学进展、气候变化对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制定应对策略等方面的评估报告,第一工作组由英国(John T. Houghton)主持,第二工作组由苏联(Yuri A. Izrael)主持,第三工作组由美国(Fred M. Bernthal,后由Robert Reinstein代替)主持。第一和第二工作组的核心成员为13个国家,第三工作组为17个国家,并欢迎其他国家的专家参加和作出贡献。并成立了由15名成员组成的小型主席团,负责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IPCC从成立到第四次评估,管理机制几乎没有发生变化[2]。2010年左右,IPCC出现“气候门”“冰川门”等丑闻事件后,联合国秘书长和IPCC秘书长委托国际科学院委员会(IAC)[2]对IPCC管理程序进行了评估和提出了改革建议,于2010年全体大会上接受了IAC关于IPCC评估程序、治理与管理、沟通战略、任务组等[15]方面的改革建议,并在第五次及当前第六次评估报告中得到应用。以下以当前IPCC第六轮评估期间的工作机制为对象进行分析。
3.1 会员体系
IPCC由WMO和UNEP联合发起成立,两个联合国机构的会员也是IPCC的自然会员,目前包括195个国家,中国在IPCC的会员代表为中国气象局。IPCC的评估工作主要通过组织会员国推荐的志愿专家进行,会员选出相应评估周期任期的主席团,经会员国和国际组织观察员提名、主席团选择产生三个工作组和一个任务组,负责准备IPCC报告,由IPCC秘书处和各技术支持组具体支持其工作的执行(见图2)。
3.2 主席团
IPCC主席团由IPCC主席、副主席,工作组联合主席和副主席以及任务组联合主席组成,成员人数为34名,并适当考虑其地理均衡代表性。目前主席是韩国籍科学家李会晟,第一工作组联合主席为来自法国的Valérie Masson-Delmotte和中国的翟盘茂研究员,第二工作组联合主席为来自德国的Hans-Otto Prtner和南非的Debra Roberts,第三工作组联合主席为来自英国的Jim Skea和印度的Priyadarshi R. Shukla,任务组联合主席为来自日本的Kiyoto Tanabe和秘鲁的Eduardo Calvo Buendía。主席团向专家组提供有关IPCC评估的科学和技术方面的指导,并就管理和战略问题提供建议。执行委员会由IPCC主席团主席及副主席和工作组及任务组联合主席组成,职责为加强和促进IPCC工作计划、全体大会决议、主席团建议及时有效实施。
3.3 专家工作组
专家工作组按照专业领域划分为三个工作组和一个任务组,第一工作组(WGI)评估气候变化的物理科学基础,第二工作组(WGII)评估气候变化的影响、适应及脆弱性,第三工作组(WGIII)评估气候变化的减缓,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任务组(TFI)负责开发与优化计算及报告国家温室气体排放与减排的方法,除此外还会根据特定专题的需求建立相应专题小组。IPCC作者由各会员国政府、国际组织观察员、IPCC主席团提名,经IPCC主席团给工作组和任务组选择产生,并考虑相关专业背景、社会经济观点、地理与性别均衡等因素。工作组和任务组报告的每个章节均设有两名牵头协调作者,一名来自发达国家、另一名来自发展中国家,牵头协调作者可以招募其他专家作为贡献作者协助其开展工作,同时每个章节还配有至少2名审稿编辑协助选择审稿专家,所有专家均为志愿工作,不从IPCC领取报酬。每个专家组设有技术支持组,为专家组提供科学、技术和组织方面的支撑,并依据IPCC协议处理报告谬误、沟通战略、利益冲突等事宜,其工作由技术支持组组长领导,目前第六次评估报告各专家组的技术支持组中,第一工作组由法国托管并在中国设有办公室,第二工作组由德國托管并在南非设有办公室,第三工作组由英国托管并在印度设有办公室,任务组由日本托管。
3.4 秘书处
IPCC秘书处协调、支持和协助以上各机构的工作,由WMO托管并按照WMO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设有秘书长、计划经理、法务官员、信息与沟通官员等职位。目前秘书长为来自摩洛哥的Abdalah Mokssit,负责领导秘书处工作。
3.5 报告编制流程
IPCC报告编制流程大体上可划分为建立组织与程序、确定评估范围与专家、编制与审稿、批准与发布等四个环节,具体报告编制工作流程见图3。
4 主要报告与影响
IPCC的主要产品为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包括四种类型报告,一是关于气候变化原因、潜在影响及响应措施的全面评估报告,二是关于特定问题的特别报告,三是温室气体计算方法的方法报告,四是综合了以上各种报告内容形成的综合报告。IPCC本身并不从事研究和运行模型,其报告主要是评估气候变化及其影响、风险、适应与减缓措施等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文献。一份报告往往包括数个章节,含有由作者起草的技术摘要;另外还会形成一份决策者摘要,该摘要由作者起草、经全体大会逐行审议通过。
4.1 历次报告及影响
IPCC历次评估报告的发布,都为气候变化谈判提供了科学依据并对决策产生了影响[3, 6, 18]。IPCC评估报告大致每6年发布一次,第一次评估报告(1990年)强调了气候变化具有全球影响并需要国际合作的的重要性,指出人类活动引起的排放正在显著增加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促进了UNFCCC的制定和通过,成为当前世界上主要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主要公约。第二次评估报告(1995年)进一步明确了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系统造成了可辨识影响,为各国政府签订《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第三次评估报告(2001年)进一步明确过去50年大部分变暖现象可能是由于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导致的,并开始重视气候变化的影响及适应。第四次评估报告(2007年)为《哥本哈根协定》(Copenhagen Accord)奠定了基础,重点提出将升温限制在2° C以内。第五次评估报告(2014年)明确提出全球平均升温2 ℃或以上会带来更大风险,为《巴黎协定》(Paris Agreement)提供了科学依据。随着时间的推移,气候科学的知识在不断增长,需要评估的文献也在相应增长,IPCC报告的篇幅也有了大幅增加,参与人数越来越多,使用的模型分辨率越来越高、模型数越多,越来越明确人类活动是导致近期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19]。各次报告主题见表1。
IPCC从事着全球气候变化知识加工与再生产的工作,通过知识权威影响政治博弈,将知识转化为话语权,形成了几乎垄断性的影响力。2007年,IPCC和美国副总统阿尔·戈尔共同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他们努力建立和传播更多有关人为气候变化的知识,并为采取应对气候变化措施奠定了基础。总体来看,IPCC评估报告产生了如下几方面的影响:一是在气候变化归因上的不断进展,愈加确定人类排放增加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很可能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二是科学与政治形成良性互动,IPCC报告为UNFCCC、《京都议定书》、升温2 ℃上限、《巴黎协定》等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直接影响了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三是评估方法和专家结构的不断完善,使用越来越多及精度越来越高的气候模式开展评估,并吸收了发展中国家的专家参与。
4.2 第六次评估报告的进展
IPCC目前处于第六次评估报告编制阶段。各国当前愈加强调实现经济增长与气候责任的融合发展,也越来越重视相应解决方案,IPCC在第六次评估中将优先考虑这种趋势[21],推动评估报告支撑UNFCCC工作、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优先领域,特别是要考虑与《巴黎协定》2023年全球盘点的协同,与《仙台减灾纲领》《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新城市议程》的协同,适当考虑“政府间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平台”、及联合国环境署《第六届全球环境展望》等其他评估成果,融合多学科、交叉领域,以聚焦解决方案、问题导向的综合风险框架指引第六次评估。2014年以来,已发布及未来将发布的主要报告简要情况见表2。
5 有关争议
自IPCC成立以来,科学、政治领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气候科学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气候变化问题在世界上引起了激烈争论,政府越来越关注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风险及对策,各方面利益相关者进入到气候变化的讨论中,对IPCC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不断有学者质疑IPCC报告的气候变化立场偏见、质疑科学向政治的妥协、批评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5.1 工作审查上的漏洞和偏见
第四次评估发布以来,IPCC爆发了“冰川门”、“气候门”等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争议。“冰川门”事件显示出IPCC在审查方面的漏洞,关于喜马拉雅冰川在2035年完全消融的观点引自1999年英国科学杂志《新科学家》一篇对印度科学家Syed Iqbal Hasnain的采访报道[1],但该报道内容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同行评审、其结论是不准确的(该错误出现在第四次评估报告第二工作组的长篇完整技术报告中,未引用在决策者摘要中),而在审稿过程当中,已经有专家评审意见对此提出了质疑,但并未得到重视和改正[2]。 “气候门”事件[1]表明部分研究人员存在文献和数据上的偏见,2009年11月英国东英吉利大学气候研究中心遭黑客入侵,大量电子邮件和文件在哥本哈根峰会前被公布在网上,这些资料表明部分研究人员操纵和隐匿数据,特别是隐藏部分温度下降数据,对IPCC报告的科学可信性造成了不良影响。
5.2 政府批准决策者摘要
IPCC发布的决策者摘要是供决策者参阅的关键报告,需要经过各会员国政府逐行讨论通过,由此而带来了科学意见与政府意见不一致时的妥协问题,一般妥协之后会选择较为模糊的描述,为各国政府自愿采取措施提供了较多解释空间,这样引起了环保激进人士和部分科学界人士对IPCC报告的不满。但从另一面讲,这种科学与政府的互动代表了人类愿景与现实需求的折中,更具有科学客观性[26]。
5.3 行政管理效率
自首次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参与作者数量从第一次评估报告的607位增长到到第五次评估报告的2 330位,评审文献数加速增长,仅2015年发表文章就超过第一次至第三次评估报告12年间总和[7],第四次评估报告收到的评审意见高达9万条以上[2],调查显示超过80%的参与专家认为评估工作负担过重[27]。虽然协调管理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与日俱增,但基本管理架构基本没有发生变化,组织机构的运营效率低下广受诟病[7]。例如,2010年的喜马拉雅冰川融化事件中响应极其缓慢,该事件被公布1个月后IPCC才发表相关官方声明[2]。国际科学院委员会在2010年评估认为,IPCC的管理效率不能满足实际需要[2],建议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支持的灵活性。
虽然有诸多问题,但IPCC的工作总体上仍是成功的。国际科学理事会(ICSU)认为IPCC评估的对象十分复杂、涉及范围很广,虽然出现了一些错误,但是反映了当前气候科学的总体知识水平,而且是可更正的[28]。2010年,IAC对IPCC管理架构及其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查和评估[2],认为IPCC的工作总体上是成功的,第四次评估报告“由人类造成气候变化是没有怀疑的”,并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改革的意见,包括建立健全勘误机制,建议高层领导人不得连任等。2010年IPCC进行了改革[15]并应用在了第五次评估报告编制中,第五次评估报告相比第四次评估报告明显强化了专业精神[5]。
6 有关启示
IPCC是科学与政治互动形成的产物,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推出的报告产生了一系列重大影响,但也出现了一些争议,但总体看依然是成功的。通过分析IPCC的成立、发展及影响,得到启示如下:
积极寻找和达成共识是科学与政治协同合作的核心要素。IPCC的制度设计将科学家纳入到政府间合作体系当中,开创了科学與政治达成共识方能行动的务实协作模式,使得科学研究产生的政策建议能够与现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从而能够被决策者认可和实施,与UNFCCC的谈判机制形成了气候变化的双轨治理框架,这也成为后续许多依靠科学解决环境问题的国际组织的参考典范。
未来气候变化知识体系越来越体现出四大特点,一是科学与政策的联系更为紧密,如更多的科学研究聚焦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问题;二是更加重视跨学科、跨领域知识研究,如气候变化风险研究不仅仅是单一领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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