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内进食上“黑名单”,让不文明者不再任性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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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据悉,包括地铁内进食、手机外放音乐、乞讨等七种行为列入“乘客行为黑名单”。
时事鲜评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地铁成为大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至2018年年底,我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共有24个省份的35座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71条,运营里程5295公里,2018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约212.8亿人次。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地铁虽然起步晚,但是发展速度快。正因为发展速度太快,乘坐地铁的社会规范还没有达成明确“共识”。有关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些乘客不太清楚,导致地铁上经常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乘客被迫闻别人早餐的味道,一旁安静看书的人不得不被喧闹的偶像剧打扰。有人戏称:了解最新流行电视剧和音乐的重要渠道就在地铁上。这些行为让空间本就较封闭的地铁里弥漫着难以忍受的气味和声音,降低了乘客乘坐地铁的舒适度。
地鐵空间属于公共场所,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无伤大雅的行为,在公共场所可能就不合时宜。为了赶时间在地铁内进食,是用别人的不方便成就自己的方便;在地铁里外放音乐,也是为满足自己的喜好而干扰了他人。这些不文明行为从根本上讲是缺乏公共意识的表现。
此前,一些人表现出“任性”的态度,将公共场所中的不文明行为当成个人自由,认为别人无权干涉。此次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办法》,是向这些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
当然也要承认,相较于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即时性和突然性,地铁巡查有时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并予以制止,而且对有些公共意识较差的人来说,《办法》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都不算强大。《办法》的实施只是创造和谐的公共环境的开始,真正消除不文明行为,最终需要从每个人做起,需要公民素质的整体提升。
选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