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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在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应用

2020-07-14王琴琴

现代营销·信息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应用

摘  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工程建设数量与日俱增,对于工程招投标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但是,由于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有限,我国招投标管理活动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制约了工程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大数据技术背景下,要注重这项技术在工程招投标管理活动中的灵活运用,编制造价指数、串通投标报价识别、不平衡报价识别等。文章阐述了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大数据的意义,分析当前阶段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验,提出大数据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实践,希望对相关人士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工程招投标管理;应用

招投标活动的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密不可分,有助于体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公正性,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才开始使用招投标制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公开招标逐渐受到人们的认可,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受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监管、招标人、投标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应用仍存在不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工程项目的发展。大数据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为工程招投标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通过对市场数据进行准确分析,确定招标项目的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市场利益,评估自身实力以及投标风险,为投标以及中标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笔者根据实际工作和学习经验,分析当前阶段工程建设招投标中面临的问题及产生的根源,并提出大数据技术在解决这些问题时的工作路径。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大数据的意义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主要采用竞价方法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由于数据信息种类较多,且各项数据处于变动之中,利用大数据技术能够精准判断市场信息变化情况。与此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分析投标单位的业绩数据,从而综合评价投标文件,能够有效提升信息的流通性,实时更新信息,为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此外,利用大数据技术能够了解投标方的财务状况、业务能力,明确招标资源的分配情况以及市场发展动态,进而合理预测招投标风险,采取有效的规避策略。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利用大数据技术还可以进行建模,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特点,在材料、技术和人员配置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效率,实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正当竞争

在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中,公平、公开、公正作为招投标的灵魂,有助于发挥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招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投标人利用现行招投标管理中的漏洞,通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标等方式,中标后利用签证、索赔等方式谋取利益。招标人也存在不法行为,比如私下透漏标底、借助澄清标书事项时做引导性的提问、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中标人、或者在评标阶段对实质性问题区别对待等,这些行为对于工程招投标活动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扰乱了市场正常活动、不利于工程建设行业的长远发展。

(二)评标流于形式

招投标活动对于评标委员会人数和组成有严格要求,比如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委员会应严格遵守评标标准和方法。但是一些招标人代表或活动组织人员私下接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表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言论,或者不顾事实打高分,随意左右其他评标人的意见。比如青岛开发区润泽写字楼装修装饰工程组织招标时,相关人员收受贿赂后不按规定进行评标,随意将工程进行划分,并将所有关系单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在这种情况下,评标流于形式,导致招标人以及社会公众利益蒙受严重损失。

(三)监管不到位

在当前阶段,招投标活动实行部门和行业双重管理的模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宏观监督,部门管理结合项目性质。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房建和市政招投标活动中,隨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进,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也被相应削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在利益的趋势下,部门进行招投标活动监管时往往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管理。招投标机构大多隶属于建设单位,负责人独立性较差,客观上为一些不法人员提供了便利,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部门虽然设有监督机构,主要体现在开标、评标过程中,难以介入招投标关键环节,比如招投标方式、评标方法等,造成监督力度薄弱。

三、大数据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实践

(一)投标人的数据分析

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招标信息的透明程度越来越高,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招标人应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和相应的资质评定,不具备相应资质者不得参加投标。在公布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发布明确的资格预审公告,注明资格预审的标准、方法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通过资格预审后,允许所有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串标、围标的现象,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通过大数据技术的有效应用,对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进行全面分析,从多个维度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了解,为标书制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提供量化的数据指标,为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竞标评委的数据分析

建设工程评标主要采用综合评估法和最低投标价法。在综合评估法应用时,从企业的以往业绩、管理模式、技术人员素质等考虑,这种评标方式复杂程度较高;最低价评标法更能体现公开性,同时可操作性强,但是容易出现非法投标的情况。对于一般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对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来完成,对明显不合理及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应予以剔除,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选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依法选定中标人。当工程建设项目周期长、专业技术复杂程度高时,需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分析和对比大量数据,为评标委员会提供全面、系统的数据信息,有利于选择最佳投标人。比如,通过大数据构建智能辅助评标模型,结合投标人响应文件和专家评分结果,模拟专家评分规律,不断验证、改进和优化模型,找出投标文件的关键点、详评要素等,确保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

(三)通过大数据实现适度有效竞争

招标人应在注重大数据技术的灵活应用,从而编制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招标文件,而不是简单的生搬硬套同类工程项目。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快速发现与项目相匹配的投标人,对于投标和实施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还可以综合分析投标人的技术参数、履约能力,从而调整评标方法、合同条款等,寻求符合自身利益以及公平竞争的平衡点。如果投标人竞争力度小,利用大数据可以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比如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太过苛刻、信息发布的广泛性是否满足要求等,以便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当在投标报名阶段或资格审查阶段,预计将发生竞争过度的风险或情形时,应对竞争情况加以调整和改进。具体操作方式如下:通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全方位分析,主要包括财务状况、管理机构、技术人员、业绩、商务条款、诚信、报价等,得到对他们能力、行为模式、诚信水平及履约意愿等方面的评估结果,然后与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对比,能够对投标人的履约水平有系统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确定竞争范围后,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技术、价格、商务等评价,以选择最佳候选人。

(四)利用大数据构建诚信体系

一是利用大数据降低监管成本。围标、串通投标等现象屡禁不止,这是因为查处难度大,大数据技术可以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分析,找出投标书出现过多的雷同或非正常错误一致等,这样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发现串标的线索,为投标人营造公平的投标平台。签订合同后,为了避免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需要监督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借助大数据检查项目管理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材料及构配件等,对资金使用情况、施工进度安排、设备及材料流动等要素进行跟踪,能够有效避免挂靠资质、违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二是利用大数据增大失信成本。随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招投标诚信体系重视的加深,投标人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串通投标、强制性标准执行、拖欠工资、履约能力差等失信行为不再局限于某个地区,行政监督部门及行业协会在数据技术的支持下,通过搜集、整理、公开失信主体的相關行为,形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失信主体付出的代价更高,比如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三是扩展监督主体。建设工程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密不可分,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有利于规范参与主体行为,提升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益。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进步,会有越来越多的来自于政府部门、市场和社会其它方面的关于供应商及其主要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各方面数据,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形成大量的“数字公司”、“数字人”,为招投标监督管理提供支持。在大数据的帮助下,改变以往招投标管理监督形式,形成互相监督、社会监督的诚信体系。

四、结语

总而言之,大数据技术为工程建设管理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其应用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对于资源整合要求更高,比如数据的收集、分类、存储、应用等,还要结合其它信息技术,这些都需要在未来实际应用中一一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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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琴琴(1983.11-);性别:女;学历:研究生;职称: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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