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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研究

2020-07-14丁秀玲薛彩霞高建中

林业经济问题 2020年4期
关键词:经营方式经济林林业

丁秀玲,薛彩霞,高建中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经济林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而成为中国林业生态建设期林业经济发展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自2014年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林造发〔2014〕160号)以来,全国各地均把发展经济林作为活跃农村经济的特色产业、调整种植业结构的主导产业和林区农户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截至2017年4月,中国的经济林经营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管理为主[1],因小农户缺乏先进高效的管理栽培技术和高产的优良品种,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保证竞争优势[2],因而林业科技服务成为政府支持农户经营经济林的重要措施。截至2018年5月,关于林业科技服务及其对农户经营经济林的研究主要是从两方面进行的:第一,农户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农户是林业科技服务的最终受体,准确了解农户的需求是提供良好林业科技服务的前提。林农对技术推广服务、保险服务、病虫害防治服务和种苗培育服务均有需求[3]。其中,林农对生产性科技服务需求更为强烈,政策投资性需求次之[4-5]。具体来说,林农对病虫害防治技术和良种栽培技术服务需求最为迫切[5-6],而对森林保险和政策法律服务的需求较弱。中国林业科技服务总体供给不足[7]且供给水平落后于林农的需求[8]。第二,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济林经营行为的影响。研究主要采用农户是否接受林业科技培训[9-10]或是否有林业科技服务政策[11]这一指标来表示林业科技服务。一方面林业科技服务提高了农户对林业政策和经济林生产技术的了解程度[12];另一方面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的农户,掌握的林业科技知识越多,农户种植技能、预防市场风险能力越强[10]。因而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扩大经济林种植面积,提高经营效率具有促进作用[9]。林业科技服务的提供主体虽呈现多元化,但政府主导型的技术供给模式对农户经济林经营行为的影响最大[13],由政府和科研部门联合进行的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效果影响更显著[4,14],其效果取决于农户与服务机构的信息沟通[15]。以上文献从不同视角研究了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营经济林行为的影响,仍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关于林业科技服务是否促进农户是否参与经营经济林的行为缺乏分析。此外,对农户接受林业科技服务之后是否会发生经营方式转变的研究也较少。第二,现有文献对林业科技服务缺乏较为系统的度量,主要采用农户是否参加林业技术培训这一单一指标。鉴于此,基于陕西495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在对林业科技服务进行较为系统度量的基础上,采用样本选择模型[16]分析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以及以何种方式经营的影响,不仅为政府如何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效果以更好地支持农户发展经济林提供决策依据,而且可以为实现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1 数据与方法

1.1 理论分析

高质量的林业科技服务可增强农户经营经济林的行为能力。林业科技服务可以直接或间接的减少农户经营经济林的投入成本、经营风险及各种不确定性[17],成为经济林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农户在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但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仍以林业企业和经营大户为推广对象,导致众多分散小农户在经济林种植中缺少先进适用的技术[18]。若林业科技服务体系长久地无暇顾及分散小农户的个体需求,“理性”小农户可能因自然条件、资金限制、老龄化[19]和风险规避等原因,对经营经济林处于犹豫不决,甚至转向其他生产领域。相反,获得林业科技服务则可增强农户的技术能力、经营能力,减少农户经济林发展中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促进农户选择经营经济林。

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亦有显著影响。林业科技服务一般有种苗服务、林业机械服务、化肥农药物资服务和病虫害技术服务等,这些服务使农户经济林种植素质或技能得到提升,改变了要素的相对重要性,使得农户可以将相对重要要素进行再配置,要素变动最终诱致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发生改变。从技术的诱致性变迁理论及非农化趋势可知,林业科技服务显著影响农户经济林经营的劳动力投入结构,致使农户形成劳动密集型和劳动节约型两种相异的经济林经营方式[19-20]。

林业科技服务有着不同分类,如林业科技服务类型、林业科技服务供给形式和林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21],其服务效果也截然不同。林业科技服务包括良种选育、森林抚育和种养结合培训三大类。良种选育是指服务机构选择适合当地的优良品种推广至农户;森林抚育包括施肥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以及林地改善等各项综合技术服务,种养结合培训是指关于“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的模式。适宜的林业科技服务方式有利于提高农户种植技能、经营效果与效率[8],服务方式不同会导致农户林业科技技能掌握程度的差异[13]。林业科技服务常规供给方式主要包括会议宣讲和现场指导两种。会议宣讲能营造一种共同学习的氛围,具有更好的知识含量,对农户经营经济林具有积极意义;现场指导主要针对特定问题,应用性比较强,可以提高农户解决经济林经营问题的能力。林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基层林业科技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直接服务农户的政府机构有乡镇林业站和县林业局。因两者在提供林业科技服务频率、便利性以及距离农户需求的远近上有所差异,可能导致其对农户经济林选择有着不同影响。一般林业站因时空距离近[22]可以较为方便地解决农户经济林经营的问题,提供的林业技术服务更高效。

图 1 理论分析框架Figure 1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除受林业科技服务的影响外,还受到户主特征、家庭特征、林地禀赋及外部环境的影响。结合上述分析,构建逻辑分析框架(图1)。

1.2 变量选择

1.2.1 因变量

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包括以下两个变量:第一,是否经营经济林。对农户经营经济林的行为采用“是否经营”来度量,借鉴二元赋值方法[23],用1表示农户参与经济林经营;用0表示农户不参与经济林经营。第二,经济林的经营方式。在农村劳动力逐渐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已成为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24],根据Hayami等的稀缺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25],农户以家庭效用最大为目标,以农户对经济林的相对劳动支出划分为劳动密集型和劳动节约型两种经营方式;当样本农户单位面积的劳动力支出大于总体样本农户单位面积的劳动力支出时,则表示农户选择劳动密集型经营方式,赋值为1;当小于总体样本农户单位面积劳动力支出时,则表示农户选择劳动节约型经营方式,赋值为0。

1.2.2 核心变量

林业科技服务是关注的核心自变量。结合以上分析,从是否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林业科技服务类型、林业科技服务方式和林业科技服务机构4个方面来度量林业科技服务。第一,农户是否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林业科技服务不仅可以帮助农户获得经营经济林的市场信息,而且可以给予其技术支持,提高农户合理利用生产资料的技能,因而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的农户经营经济林的可能性更高。第二,农户接受的林业科技服务类型。结合调研地区林业科技服务情况,将其划分为三大类:良种选育、森林抚育、种植养殖。由于不同类型服务的载体及效果的差异,导致林业科技服务类型对农户的经济林经营行为选择不同。第三,农户接受的林业科技服务方式。其主要包括会议宣讲和现场指导两种。不同的服务方式会导致农户对所推广的林业科技采用的差异[13],选择适合农户的服务方式,更有利于优化农户的经济林种植行为,进而提高经营效果和效率[7]。第四,林业科技服务的服务主体。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林业科技服务机构是以政府为主导型的,社会和市场提供的林业科技服务很少,服务机构有乡镇林业站和县林业局,因两者在提供林业科技服务频率、便利性以及距离农户需求的远近上有所差异,可能导致其对农户经营经济林的选择行为不同。

1.2.3 其他变量

根据相关文献[26-28],结合数据的可得性,除选取核心变量之外还选取了其他变量:户主个人特征变量、家庭特征变量、林地禀赋特征、政策环境特征和地区变量等(表1)。根据样本选择模型的要求[16]:选取影响农户选择何种经营方式的自变量个数必须小于影响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的自变量个数。所以,选取农户是否需要林业科技服务作为识别变量。

表 1 主要变量含义

1.3 分析方法

农户经营经济林的选择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即农户是否选择经营经济林;第二阶段,已经营经济林的农户进一步选择采用哪种经营方式。只有农户经营了经济林,才能观察到农户经营经济林的劳动力投入程度,因此在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以及选择何种方式经营经济林的研究中存在样本选择偏差问题,需要建立样本选择模型来处理,故采用样本选择模型进行估计分析。根据Janse G和Muro J的研究和上述理论分析[29-30],构建结果方程⑴和选择方程⑵。

样本选择机制为:zi1被观测到的前提是选择方程成立,即当且仅当yi2=1时,zi1才能被观察到。根据公式⑴和公式⑵以及样本选择机制,可得对数似然函数:

式中φ0(·)为积累标准正态分布函数;φ1(·)为积累二元标准正态分布函数;m1为当yi2=1时的农户样本量;m2为当zi1=0,yi2=1时的农户样本量;m3为当zi1=1,yi2=1时的农户样本量;h和f分别为结果方程和选择方程第k个和第j个自变量的总数;γ0、λ0、γki和λji为待估系数;L为极大似然估计。

1.4 调查方法

表 2 样本农户分布状况

数据来源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监测项目组2017年7月对陕西省10个样本县35个样本乡镇500个样本农户所进行的实地调查(表2),样本县包括陕南5个县(西乡县、宁陕县、户县、太白县和丹凤县)和陕北5个县(安塞县、定边县、佳县、黄陵县和澄城县),陕南和陕北的自然地理条件差异较大,各县的林业科技服务的供给和林业产业发展水平等也有较大不同,因而所选择的调查地点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对样本农户进行调查抽样采用的是分层抽样和一对一的座谈式的问卷调查方法:首先,按照地理分布、经济林发展状况和林业科技服务供给状况在每个县选取2~4个乡;其次,从每个乡抽取1~3个行政村;最后,每个行政村中抽取10户农户。一共收回样本量500份,剔除无效样本后,最后回收有效问卷495份,有效率为99%;调查对象设定为18岁以上的具有完全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农户;调查内容包括2016年农户家庭基本情况、林地资源禀赋情况、政府政策支持情况、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的情况、农户对经济林劳动力投入情况以及农户获得林业科技服务的情况等。

1.5 数据处理方法

首先,探讨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发展经济林的影响。其次,引入其他变量,进一步证明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营经济林经营行为和经营方式的影响程度的强弱。分析林业科技服务的各个纬度变量对农户经营经济林的作用机制。再次,进一步计算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营经济林行为的边际效应。最后,运用STATA12.0软件,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进行分析,得样本选择模型估计结果。

2 结果与分析

因变量z和y的均值分别为0.51和0.52,标准差分别为0.5和0.5。从总体上看,51%的农户已经营经济林,且其中48%的农户倾向于采用劳动节约型的经济林经营方式。由于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但模型的共线性程度尚在可接受收的范围内。使用样本选择回归模型对农户经济林经营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估计的结果如表3所示。

表 3 农户经营经济林的模型估计

说明:、和分别表示10%、5%和1%在水平上显著(一定程度、显著和极显著)。

2.1 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分析

在林业科技服务特征变量中是否接受过(X1)、良种选育(X2)、森林抚育(X3)和种植养殖(X4)等因素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产生显著影响,而服务方式和服务机构则没有影响作用。

2.1.1 是否接受过对农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有显著影响

农户接受林业科技服务可以大大提高农户经营经济林的可能性。估计结果表明,是否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对农户参与经营经济林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与前人的研究结论[12]一致。原因可能是:林业科技服务降低农户的经营风险,使农户愿意把接受到的林业科技服务运用于经营经济林的实践中,因而促进农户对经营经济林的参与行为。对于营经济林的农户而言,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有利于促进农户选择劳动节约型经营方式。接受林业科技服务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回归系数为负。说明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已经营经济林的农户通过“干中学”对林业科技服务的实践体验,确实减少了农户的劳动投入。

2.1.2 良种选育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具有显著影响

良种选育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表明提供的良种选育技术越多,农户越倾向于经营经济林;同时农户选择劳动节约型的经济林经营方式的可能性越大。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在调研中发现,政府提供的良种选育大多属于高产型和抗病性强的技术服务,这两类技术服务中,前者属于增加收入的技术,后者则可以减少劳动力成本和农药支出成本,因而接受过良种选育服务的农户可以在几乎没有信息查找成本的前提下,选择具有“增产节支”效果的优良品种,因而不仅提高了农户参与经济林种植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促使农户以劳动力节约型的方式经营经济林。

2.1.3 森林抚育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森林抚育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接受森林抚育技术服务的农户倾向于参与经营经济林,也倾向于采用劳动密集型的经营方式经营经济林。该结论与已有研究结果一致[31]。原因可能是:政府提供的森林抚育技术主要包括施肥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和对林地的管护(除草、修枝等)技术,这几种技术都具有见效快、成本较低,但需要付出的劳动力的特点,这一特点符合小农经营行为理论[14]。因此,森林抚育有利于提高农户经营经济林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农户选择劳动密集型经营方式。

2.1.4 种植养殖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具有差异性影响

种植养殖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有显著负向影响,但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的影响作用不显著。可能原因是:调研地区种植养殖技术培训主要是针对经济林种植大户的,所提供的技术大多具有“资金投入大、节约劳动力”的特征。对于未经营经济林的小农户而言,虽然接受了该类型的服务,但是在实践中难以应用或应用的风险性较大,因而对农户选择是否经营经济林的行为影响不显著。对于已经营经济林且接受过种植养殖科技服务的农户而言,该农户会结合自身的经济林种植情况,有选择性地加以实践或者采取向经营大户学习的方式实践种植养殖的先进技术,因而有利于节约劳动力,促使其选择劳动节约型经营方式。

2.2 户主特征和家庭特征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分析

在户主特征变量中年龄(X7)和受教育程度(X8)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产生显著影响,受教育程度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产生显著影响,而年龄对经营方式没有影响作用。在家庭特征变量中外出务工人数所占比例(X9)和家庭抚养支出(X12)对农户经营经济林的行为产生显著影响作用,而对其经营方式影响不明确。

2.2.1 户主特征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具有差异性

在户主特征变量中,户主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年龄对经营方式影响不显著,受教育程度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农户年龄越大,越倾向于经营经济林。农户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经营经济林,采用劳动节约型的经营方式。这一结果与学者的观点有差异[32]。可能的原因是:年龄较大且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具有较为丰富的农林生产经验,这提高了农户发展经济林的可能性。但年龄越大可能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越差,在经济林经营中更依赖于自己积累的经验,可能导致年龄对农户经营林的经营方式影响不显著。受教育水平越高的农户相对越容易掌握经济林种植中先进科学技术和知识,更懂得如何节约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投入,因而有利于其采纳劳动节约型的经营方式。

2.2.2 家庭特征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具有差异性

在家庭特征变量中,外出务工人数所占比例对农户经营经济林的行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表明外出打工人数所占比例较低的农户,经营经济林劳动力的压力越小,农户越倾向于经营经济林。这与学者研究结论相符[32-33]。家庭抚养支出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有正向作用,说明家庭抚养支出越高的,农户经营经济林的可能性就越大。原因可能是:家庭成员中有需要抚养的未成年人或老人较多,而这限制了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可能性。为增加家庭收入,农户倾向于经营经济林。由于家庭抚养的对象包括小孩和老人,为减轻劳动或经济负担,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往往也是经济林经营的劳动力,因而家庭抚养支出对经营方式影响不明确。

2.3 林地禀赋和政策扶持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分析

辛普森指数(X13)、林权证(X14)、林地面积(X15)、基础设施(X16)、政策性森林保险(X17)、林木采伐管理制度(X18)和地理位置(X19)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2.3.1 辛普森指数和林权证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有显著影响

在林地禀赋特征中,辛普森指数对农户经营经济林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对经济林经营方式有正向影响。这说明林地细碎化程度越低的农户,越倾向于经营经济林。其原因是农户的块均面积较大,有利于农户实现规模经济和节约劳动力。林权证对农户经营经济林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对经营方式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说明农户持有林权证促进其经营经济林,助于农户采用劳动节约型的经营方式。该结论与已有学者的研究结果基本吻合[34],这是因为林权证确定了林地的权属,提高了农户的林地产权安全感知,保障了农户长期收益权,使农户更有意愿经营经济林,更有意愿进行林业机械等资本性投入、生产资料的长期投入,优化农户的生产要素配置,因而使得农户选择劳动节约型经营方式的可能性更高。

2.3.2 林地面积和基础设施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有显著影响

林地面积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说明林地面积越大,农户选择劳动节约型经营方式的概率就越大。这一结果与学者研究结果一致[26]。对已经营经济林的农户而言,林地面积越大越容易采取机械化作业,而机械与劳动具有替代效应,因而农户倾向于采取劳动节约型的经营方式。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满足农户生产需求对农户经营经济林的经营方式有负向关系,说明基础设施体系越完善,越能节约农户经营经济林的成本。这一结果与学者研究结果相符[35]。因此良好的基础设施通常表现为较为发达的公路和田间道路,而良好的道路有助于农户采用农用交通工具,节约人力成本。

2.3.3 政策扶持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的影响有显著影响

在政策扶持方面,是否有政策性森林保险对农户经营经济林以及经营方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购买政策性森林保险,提高了农户经营经济林的可能性,同时促进农户选择劳动密集型经济林经营方式。该结论与学者观点相符[36]。这是因为政策性森林保险可以分散农户的经济林经营风险,分摊农户的经济损失,增加农户经营的安全感,使农户投入更多的劳动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评价越高的农户越愿意发展经济林。原因可能是:经济林作为政府扶持的绿色生态产业,政府出台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当地森林资源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而农户经营经济林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农户对林木采伐制度评价越好,往往表明农户对是否经营经济林有更自由的选择,因而提高了农户经营经济林的可能性。

2.3.4 地理位置对农户经济林经营选择行为有显著影响

地理位置变量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陕北农户比陕南农户经营经济林更有可能采取劳动节约型的经营方式。是否有林业科技服务需求作为识别变量在3个实证分析模型中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研究所选用的计量分析方法是合适的,也说明有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农户接受其服务后,增强了经济林经营的参与行为。

2.4 边际效应分析

林业科技服务每提高1个单位,会使农户经营经济林的概率提升19.75%(表4),使农户选择以劳动密集型方式经营经济林的概率降低12.68%。而林业科技服务中的良种选育每提高1个单位,会使农户参与经营经济林的概率提升13.90%,使农户选择以劳动力密集型的方式参与经济林经营的概率降低12.10%,森林抚育每增加1个单位,会使农户愿意经营经济林的概率提高13.57%,使其以劳动力密集型的方式经营经济林的概率提升12.40%,种植养殖每提高1个单位会使农户以劳动节约型的经营方式参与经济林的概率提升14.28%。

表 4 边际效应检验

说明:、和分别表示10%、5%和1%水平上显著(一定程度、显著和极显著)。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接受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和选择劳动节约型经济林经营方式产生显著正向影响。林业科技服务每提高1个单位,可使农户经营经济林的概率提升19.5%,使其选择以劳动节约型方式经营经济林的概率提高12.7%。良种选育和森林抚育类型的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营经济林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良种选育和种植养殖类型的林业科技服务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选择产生显著负向影响;而森林抚育对农户经济林经营方式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年龄、受教育程度、林权证、购买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辛普森指数和外出务工所占比例对农户是否经营经济林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受教育程度、基础设施服务、林地面积、林权证和地理位置对农户选择经济林经营方式产生显著负向影响;辛普森指数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对农户选择经济林经营方式产生正向影响。

3.2 建议

第一,建立高效的供需沟通机制,满足小农户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集体林权改革后,农户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要满足农户经营经济林的技术服务需求,并使林业科技服务的推广具有针对性和高效性;因此,需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双向互动的林业科技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以实现农户在林业科技服务全过程中的参与,使农户成为林业科技服务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使其从经济林经营中获益。第二,创新林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优化林业科技服务推广方式。转变政府对林业科技服务的绝对支配地位,探索以政府供给为主导、市场化供给为补充的林业科技服务模式,将政府、科研院校以及其他组织作为林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和利益共同体,促进林业科技要素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聚集互动;为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效果。同时在对农户培训时既要说明推广技术或品种的经济效益,也要说明其存在的风险,根据农户实际需求采取集体辅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林业科技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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