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核酸检测纳入医保诊疗项目
2020-07-13
我省核酸检测纳入医保诊疗项目
据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按乙类项目管理,所有参保人员因医疗需要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一是住院患者因治疗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按医保政策报销费用。二是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救治工作中,省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病毒疫情救治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因救治发生的在住院和门诊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和财政按规定支付,个人不用负担。三是职工个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转自《生活报》)
我省出台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措施
近日,为有序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小微企业提供多项政策保障,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措施》规定,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補贴。
《措施》提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措施》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自2020年3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转自《黑龙江日报》)
我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开始免试入学
近日,为坚决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入学工作,省教育厅出台《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政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小学入学时须执行电脑随机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可以根据学生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直升学生不列入随机录取范围,小学部毕业生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的,也须采取随机录取方式确定直升名额。
《实施方案》要求,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报名民办中小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
(转自《黑龙江日报》)
我省燃气管道用户将全面免费安装报警器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0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指出,为有效遏制近年来燃气管道用户燃气泄漏事故频发,各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成本监审和价格测算,推行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全面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并将其费用计入燃气销售价格成本,由燃气经营企业免费安装。对燃气管线设置警示标识,严格执行施工管网会签制度,避免野蛮施工、占压等人为破坏行为。
(转自《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