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的理论模型及机制分析
2020-07-13钱慧敏
钱慧敏 何 江 关 娇
一 引言及文献简述
共享经济从2016年到2019年连续4次被写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智能+”,此后一些企业将“智慧+共享”运作模式应用于物流等诸多行业中。传统物流企业主要通过调整结构、高效运作进而实现降本增效,而未来物流企业将通过“智慧+共享”的运作模式从更深层次上促进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何黎明(2017)[1]提出智慧物流的核心理念是协同共享,协同共享将有效助推智慧物流企业打破企业边界和信息不对称障碍、提升服务效率和体验、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解决末端配送问题,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钱慧敏等(2019)[2]认为“智慧+共享”模式能有效推动物流系统多环节耦合一体化,促进物流运作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国家信息中心于凤霞在2018(第二届)中国智慧物流科技创新发展论坛演讲中指出,运用共享经济模式助推物流发展并实现物流业转型升级和降本增效,共享将成智慧物流未来趋势。2019年5月召开的2019中国智慧物流大会上,多位专家也提出“共享经济将推动智慧物流降本增效”。菜鸟物流也于2020年初开始在上海尝试“共享智能柜”试点,探索“智慧+共享”物流模式的落地实践。总体来看,智慧物流、共享物流背景下的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已成为行业共识和未来发展重要趋势。然而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实现涉及物流智慧化、共享化两种模式以及整个物流企业内外部体系多要素耦合运作,其过程受到诸多因素影响。耦合因素是制约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实现和落地施行成效的关键,从理论上系统梳理和探究这些制约因素,揭示其相互关系和耦合驱动机制,既可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实践探寻关键点和实现路径提供参考,也对进一步丰富相关理论和引导后续研究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智慧+共享”物流的理念源于近年来盛行的智慧物流、共享物流。其中,智慧物流的理念早在2009就已正式提出,但其理论探究主要兴起于近几年,且当前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智慧物流发展趋势与路径(何黎明,2017)[1]、智慧物流信息系统搭建(Xing,2018)[3]、智慧物流平台建设(Barenji et al.,2019)[4]以及智慧物流服务质量、转型升级和配送体系优化(Fu,2018[5];Hu,2019[6])等方面。共享物流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有相关研究成果,但其发展相对缓慢,近年来的兴起与共享经济潮流有关。现有成果主要包括物流信息资源共享(Liu et al.,2015)[7]、物流运力共享(Wang et al.,2019)[8]、物流成本与利益共享共担(Zhang et al.,2019)[9]、物流基础设施与知识服务共享(Melo et al.,2019)[10]以及共享物流发展框架体系、基本模式与实现路径研究(Ocicka和Wieteska,2017)[11]等方面。梳理文献可知,学术界对于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相关研究已取得较丰硕成果,但已有文献大多从智慧物流或共享物流单一视角进行探讨,而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的理论探究着墨甚少,相关理念较多出现于行业报告和实践报道。从仅有相关文献来看,也更多是针对“智慧+共享”物流实现路径的定性描述以及耦合效应的实证探究(钱慧敏等,2019[2];胡晓静等,2020[12]),而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及其驱动机制等则缺乏实质性问题分析,故这一问题仍有待深入探讨。
物流企业智慧化发展助力其提升运作效率,但仍面临行业信息不对称、资源浪费严重、用工和末端配送成本高等系列挑战;而物流企业共享化发展推动其降低成本,但仍面临物流信息化程度低、互联互通性差、标准化亟待提升等痛点。本研究拟尝试提出“智慧+共享”耦合运作模式缓解当前物流企业困境,通过智慧化提升物流运作效率、共享化降低物流成本,进而实现物流企业降本增效和转型升级。基于此,本研究探索性剖析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理论基础,运用扎根理论系统性探究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制约因素,进而提出系列策略建议。本研究主要贡献在于:一方面,基于扎根理论方法系统地提取了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的耦合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制约因素的扎根理论模型,剖析各制约因素及其驱动机制;另一方面,系统地提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运作模式理念,深入分析其基本内涵与运作机理,结合耦合制约因素的理论模型框架提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实现路径。研究所得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扎根理论模型及相关启示可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框架借鉴,并为未来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实践活动开展提供理论经验引导。
二 理论基础与研究设计
(一)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理论基础
1.耦合理论
耦合作为一个物理学基本概念,指的是两个及以上系统(或运动方式)间通过彼此交互作用乃至联合起来的一种现象(吴勤堂,2004)[13]。耦合的基本前提是各方存在相互关联性,且强调突破各子系统要素间分裂、独立状态,进而基于功能性耦合实现各子系统要素的相互融合与互动。目前,耦合系统理论已被广泛应用于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研究,且常被应用于表征各子系统间彼此依赖、促进、协调的动态良性互动关系。基于此,本研究尝试运用耦合理论探究物流企业智慧化与共享化交互作用关系。
2.物流智慧化与共享化的耦合关系
物流智慧化是指将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运用到现代物流管理,实现物流系统执行自动化、运作智能化和决策智慧化,进而促进物流运作效率提升的现代物流模式。物流共享化主要指基于物流装备设施、信息技术、平台系统、人力物力等物流资源的共享,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供需结构重构、物流运作成本降低、系统整体效率提升,助推物流系统共享化转型升级的现代物流模式。伴随智能技术和共享经济业态在物流企业的推广应用,物流智慧化和共享化已逐步演变成为相辅相成的两种运作模式,二者有着协同共生的天然耦合关系。一方面,物流共享化发展离不开智慧化技术赋能,需要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智慧化技术为基础进行大规模数据计算;同时,智慧化技术是共享物流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流动、信息技术标准化、数字化共享、网络共享平台交易的支撑和基本条件,也是推动物流共享平台整合海量资源、供需数据流量化、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和资源高效利用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物流智慧化发展离不开共享模式,整合、开放、协同、共享是智慧物流实现供给侧改革、降本增效的关键所在,智慧物流需要借助共享平台的力量实现服务场景、物流要素、商业模式、产业链上下游、与其他行业等的“点线面体”多维有机整合,充分释放智慧物流产业增长空间。物流企业智慧化模式将助推企业内部实现智能高效运作,而共享化模式则将促进物流企业内外部资源实现协同共享,二者耦合协作有利于物流企业大幅缩短配货时间、整合货运市场、共同抵御风险、“全链条”协同融合、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由此可知,物流智慧化和共享化具有天然耦合“基因”,共享物流“智慧化”、智慧物流“共享化”是未来物流企业发展趋势,物流企业的“智慧+共享”耦合运作、共融共生将打破传统行业企业边界、实现多方利益主体的协同合作,打造互联共享的智慧共享物流生态圈。
3.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内涵
张为志(2017)[14]此前就已提出“智慧共享体系”理念,认为智慧共享体系是指由智能技术集成体系结合社会动力机制和社会共享机制所共同形成的一种社会现象。基于智慧物流、共享物流、智慧共享体系、耦合理论等相关理论内涵探讨,本研究赋予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如下定义:将智慧化和共享化两种模式理念共同融入物流企业运作系统,在降本增效等耦合动力机制作用下实现物流企业智慧运作子系统和共享互动机制子系统间各关联要素耦合衔接,进而助推物流企业系统的主要环节和功能要素动态交互、耦合协调、相互适应和相辅相成,最终促成物流企业运作流程高度智能化、物流资源高效共享化、物流系统“降本增效”和功能全面转型升级的现代化新型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内涵框架如图1所示。总的来说,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将助推其实现装卸包装、仓储管理、运输配送、信息服务等全链条、多环节耦合协同,解决物流行业“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改善客户服务体验,进而实现物流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企业竞争力提升,促成物流体系全方位整合、开放、协同、共享。
图1 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内涵框架
(二)研究方法与样本来源
1.研究方法
基于文献回顾和理论基础分析可知,当前学术界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概念的理解较为宽泛而模糊,对其内涵与外延边界尚未达成共识。仅采用传统定性层面分析则难以深入而全面剖析“智慧+共享”模式的制约因素,而采用定量测量探究的方式也难以直接获得相关数据。扎根理论作为质化与量化研究相结合的定性分析方法,可以较好地挖掘制约因素并探究其对研究主体的作用情况,被视作一种较为理想而科学的社会科学定性研究方法。该方法从20世纪60年代发展至今,已初步形成Glaser&Strauss的经典版本、Strauss&Corbin的程序化版本和Charmaz的建构主义版本等3大流派(钱慧敏和何江,2017)[15],本研究主要基于程序化版本扎根理论思想进行探究。扎根理论在深入分析经验资料的基础上逐步提炼理论,最终不断比较并连续抽象形成理论框架(Glaser et al.,1968[16];Corbin和Strauss,1990[17])。该研究方法的核心环节资料编码技术主要包括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等3部分,具体操作包括现象界定、文献讨论、初始取样、逐级编码登录、理论发展、饱和度检验、结论与建议等7个步骤。为尽可能确保文本编码操作便捷性及结果准确性,本研究采用质性分析软件Nvivo11.0进行辅助编码分析。
2.样本来源
本研究样本资料的收集围绕“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这一主线展开。已有研究表明,扎根理论的样本资料获取可来源于访谈文本、调查资料、文献资料、反思、观察、个人经历、问卷、备忘录等(Glaser,2001)[18]。其中,文献资料包括论文、书籍专著、政策文件、研究报告、网络报道等多种类别,具有成熟稳定、时空覆盖面广、涵盖多事件和多场景、丰富性和社会性更高、获取便利性和前沿时效性更强等诸多优点,并可一定程度避免结构性访谈中,诸如被试难以确保代表性、样本数量不足、访谈对象知识结构和主题兴趣残缺、回答内容具有选择性和片面性等对资料可靠性带来的不利影响。参照“一切皆为数据”的扎根理论原则(李志刚等,2019)[19],本研究选取了较为常用而典型的文献资料法进行样本获取。因当前“智慧+共享”物流模式尚处于初步实践探索阶段,相关理念较为前沿,成熟而系统化的理论研究成果较少,结合初步资料收集整理发现,相关理念和专家观点往往更多存在于产业政策、新闻报道和行业报告等网络资料中,故本研究拟尝试通过网络平台、各类数据库和高校图书馆等渠道,深入挖掘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相关样本资料。
为尽可能遵循样本来源的可靠性、权威性、多样性、丰富性和全面性等原则,本研究将样本来源渠道范围设定如下:(1)期刊论文和报纸文献资料获取渠道主要包括中国知网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维普网、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数据库、百度学术、谷歌学术等国内外常用文献数据库平台;(2)物流企业公开资料、网络新闻报道、研究报告等的获取渠道主要包括百度搜索引擎、微信平台“搜一搜”、权威物流行业平台(如中国物流学会官网、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官网、中国智慧物流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官网等)以及典型智慧物流和共享物流领域企业官网(如弘仓物联、点我达、菜鸟网络、京东众包、安得物流等)等;(3)专著书籍资料主要通过高校图书馆查阅获取(1)专著书籍样本具体包括《社会大脑:智慧共享体系的形成与演化》(张为志,2017)、《共享经济理论与人工智能机器人》(朱定局,2018)、《共享经济100问》(张新红和于凤霞,2019)、《智能物流:链接“互联网+”时代亿万商业梦想》(燕鹏飞,2017)、《智慧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平台》(王喜富和崔忠付,2019)、《智慧物流与电子商务》(胡荣,2016)、《智慧物流与供应链》(张宇,2016)、《智慧物流信息网络》(于胜英和郭剑彪,2016)、《智慧物流物联化关键技术》(王喜富和高泽,2016)等共计9份。;(4)政策文件等资料主要源于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政府部门官网,收集到包括《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2019)、《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2018)、《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2017)、《“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2016)等22份文件资料。同时,样本资料的选取主要依照以下标准:(1)文献资料的主题须紧紧围绕“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这一研究主线,具体可包括物流企业、智慧(智能)物流、共享物流、“智慧+共享”物流、智慧共享体系等相关主题;(2)文献正文内容中须有涉及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的相关论述,具体可包括其理念内涵、影响要素、运作机理或实现路径等;(3)为确保样本来源渠道丰富而全面,最终纳入的样本资料要兼顾类型多样性,即须覆盖上述4类来源渠道。
基于上述来源渠道和选取标准,为不断完善样本资料、提升资料编码效率且避免资料整理结果混乱,本研究在收集整理样本资料时同步进行资料编码分析。经持续性比较和理论抽样,研究达到理论初步饱和时共计纳入335份样本,后又补充收集了共计30份样本用于后续理论饱和度检验,因此整个扎根探索分析过程累计涉及365份样本资料,具体样本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样本资料统计
三 范畴提炼与模型构建
(一)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通过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和深入思考,基于编码、标签、登录等步骤将原始资料概念化和范畴化并确定范畴属性及维度。该过程要求研究者始终保持客观性且不存任何情感偏见,通过对原始资料和概念的不断比较分析最终得到初始范畴。本研究对样本文献中的文字和图片等资料进行逐步归纳、分类和同类概念化,得到186个初始概念。修正、校准及合并后,得到154个初始概念。对初始概念作进一步归类、分析和提炼后,共得到如表2所示的60个初始范畴。
表2 开放式编码范畴化
注:本研究分别用ax、Ax、Bx、Cx对各级节点进行标号,其中x代表数字序号。因编码内容较多,此处仅代表性选取10个范畴。
(二)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基于开放式编码所得初始范畴,探究和建立概念类属之间的各种潜在逻辑关系,进而提炼得到主范畴和副范畴。基于开放式编码所得的60个初始范畴和154个初始概念,本研究反复比较分析各范畴概念间逻辑关联性,最终提炼得到如表3所示的23个副范畴和7个主范畴。
表3 主轴编码范畴化
(续上表)
主范畴副范畴初始范畴C3耦合环境B9行业市场环境A22物流供给环境、A23物流需求环境B10物流技术环境A24智能化技术、A25共享化技术B11政治政策环境A26物流政策、A27智能化政策、A28共享化政策B12行业发展氛围A29行业智能化氛围、A30行业共享化氛围C4耦合能力B13物流创新能力A31服务创新能力、A32产品创新能力、A33模式创新能力B14柔性服务能力A34柔性运作能力、A35柔性管理能力B15协调管理能力A36知识技术吸收能力、A37技术协作能力、A38流程控制能力C5耦合机制B16耦合运作机制A39信息沟通机制、A40协调联动机制、A41风险管理机制、A42利益分配机制、A43耦合动力机制B17耦合保障机制A44法律保障机制、A45政策扶持机制、A46产业引导机制、A47人才培养机制、A48战略调整机制B18耦合激励机制A49耦合利益机制、A50耦合依赖机制C6耦合意愿B19耦合信念A51耦合意向、A52未来趋势判断B20耦合动机A53利益需求、A54发展需求C7企业特质B21企业模式特质A55传统物流模式成分、A56新兴物流模式成分B22企业文化氛围A57企业协同合作氛围、A58企业风险态度B23企业领导特质A59领导个人特质、A60领导理念前瞻性
(三)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在主范畴的基础上,对主轴编码内容再次进行整合和提炼,进一步挖掘出可以统领其他范畴的核心范畴。该环节旨在通过描述现象的“故事线”来系统地分析核心范畴与其它各层次范畴间的关系,并再次改进完善尚未完备的概念范畴,从而发展形成新的理论框架。经过对主范畴的深入考察、反复归纳比较,结合研究主题,本研究将核心范畴确定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围绕“前因条件→现象→脉络→中介条件→行动/互动策略→结果”的典范模型进行梳理发现,物流智慧化水平、物流共享化水平、耦合环境、耦合机制、耦合能力、耦合意愿、企业特质等7个主范畴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均存在显著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7个主范畴归纳为内驱因素、外驱因素、调节因素以及中介因素等4大类,它们共同决定并制约着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能力。其中,物流智慧化水平和物流共享化水平是物流企业建立“智慧+共享”模式的内驱因素,对物流智慧化和共享化耦合具有直接制约作用;耦合环境和耦合机制是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的外驱因素,构成了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化运作系统的外部支撑环境;耦合能力是物流企业创新发展所具备的多维度能力,对“智慧+共享”模式的形成起着中介作用;耦合意愿和企业特质共同作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运作的调节因素,对“智慧+共享”耦合实现起着重要调节作用。基于上述典型关系结构分析,本研究初步构建得到如图2所示的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理论模型。
图2 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的扎根理论模型框架
(四)饱和度检验
因扎根理论模型编码过程存在较强人为主观性,需要进一步检验初步构建的理论模型的可靠性。本研究在已有样本基础上继续补充收集30份新样本资料用于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依次进行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反复对比、归类、审视和分析各概念和范畴。同时,结合理论抽样方法邀请物流领域专家与课题组成员进行深度交流访谈。结果显示,整个检验过程并未出现新的重要范畴和可添加的结构关系,表明本研究提取的范畴已较为丰富和完善,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已经得到充分挖掘。基于此,本研究认为图2所示的理论模型已通过饱和度检验,在理论上达到饱和。
四 耦合制约因素与驱动机制
(一)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
由图2所示的扎根理论模型可知,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的制约因素可归纳为内驱因素(物流智慧化水平、物流共享化水平)、外驱因素(耦合环境、耦合机制)、中介因素(耦合能力)、调节因素(耦合意愿、企业特质)等4大类要素和7个主范畴,各要素和范畴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的影响机理与路径各不相同。
1.内驱因素:物流智慧化水平和物流共享化水平
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的内驱因素作为耦合系统内部要素单元和耦合内生动力,主要包括物流智慧化水平和物流共享化水平两大主范畴。其中,物流智慧化水平主要分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安全体系建设、人才体系建设等4个方面,物流共享化水平则主要包括装备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配送资源共享、共享标准体系等4个方面。
物流智慧化水平作为当前物流企业智能化发展的基本前提,代表着物流企业智能化、自动化、无人化运作模式的发展水平,也是企业组织实现共享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技术保障。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是物流企业智慧化的基本保障,包括物流互联网设施、智慧物流设备、物流网点设置等多个维度,具体涉及物联网设施、移动互联设施、智慧仓储设备、智慧配送设备、配送中心、经营网点等层面;信息系统建设包括信息系统搭建、信息系统功能、信息系统维护等,具体涉及物流企业在感知层搭建、网络层搭建、应用层搭建、配送策划、数据监管、软件维护、硬件维护等方面建设情况;安全体系建设包括设备安全、流程安全、信息安全等,具体涉及通信设备安全、机械设备安全、作业安全、货物安全、访问控制、信息跟踪、内容安全等方面;人才体系建设是物流智慧化及整个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和战略关键动力,包括物流智慧化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人才开发状况、专业人才质量等,具体涉及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结构比重、人才规模数量等诸多方面。
物流共享化水平作为物流企业共享经济模式的重要指标,是实现物流运作更大更广范围智慧互联的关键纽带,表征着物流企业实现装备、信息、终端配送、仓储货运、人力、知识技术等资源共享的力度以及资源共享体系的标准规范化程度。其中,装备资源共享包括单元化包装器具共享和货运装卸设备共享,具体指通过租赁等方式对托盘、集装箱、周转箱、仓储、卡车、叉车、快递盒等方式实现物流装备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包括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范围、信息共享效率等,具体涉及共享平台开发运行、企业个体信息共享、供应链信息共享、信息共享实时性、共享信息类型等多个方面;配送资源共享是物流配送的共享模式,包括末端配送设施共享和共同配送,具体涉及公共交通共享配送、智能快递柜配送、共享快递盒、城市共同配送、农村共同配送、共享货运等;共享标准体系指共享物流运作的各项规范化标准,包括包装标准化、技术标准化及信息标准化,具体涉及诸如材料标准、工艺标准、容器标准、运输工具标准、作业工具标准、信息平台标准、条码标准等方面。
物流企业的智慧化水平和共享化水平作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的内驱因素和根本性内生动力,智慧化推动物流资源共享得以高效连接匹配,共享化则促进智能技术落地并降低成本。物流行业的共享化模式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有机整合服务场景、物流要素、商业模式,丰富了智慧物流技术应用场景;而智能技术则为共享物流模式创新提供了技术平台基础支撑,通过智能化、数字化构建物流行业的共享经济模式和跨界共享的资源配置方式,实现更大范围的降本增效。二者交互作用、相辅相成并影响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能力,最终共同制约着物流企业智能共享化实现。
2.外驱因素:耦合机制和耦合环境
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的外驱因素即指来自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系统的外部驱动因素,主要分为耦合机制和耦合环境两大类。其中,耦合机制包括运作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等3类要素,耦合环境则包括行业市场环境、物流技术环境、政治政策环境、行业发展氛围等4类因素。
耦合机制作为物流企业智慧化和共享化耦合实现的基本保障,也是推动智慧共享化发展的催化动力。其中,耦合运作机制涉及信息沟通机制、协调联动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动力机制等,具体包括信息共享体系构建、基础信息环境营造、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内部协调联动、外部协调联动、内部风险管理、外部风险管理、耦合成本、努力水平、贡献程度、风险损失以及内外部需求动力等;耦合保障机制指的是法律法规、产业引导、人才培养、发展战略等层面促成物流智慧化、共享化耦合运作的保障策略,具体涉及法律制定、法规健全、税收优惠支持、投融资资金支持、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引导、人才梯队建设、人才校企合作、复合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战略、信息化战略、智能化战略;耦合激励机制作为刺激物流企业实现“智慧+共享”发展的源动力和基本初衷,具体涉及智慧共享互补机制、共享利益协调机制、智慧需要共享落地增效、共享需要智慧连接升级等。
耦合环境作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的支撑动力,具体涉及物流规模环境、物流配送环境、各方需求(包括企业自身、客户、合作者等)、物流技术环境(包括5G、人工智能、无人机、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自动化、区块链、信道共享技术、共享平台技术等)、各类政策举措支撑(如近年来发布的物流降本增效政策、物流高质量发展政策、“智能+”政策、人工智能政策、大数据政策、物联网政策、“互联网+”政策、共享经济政策、国家物流枢纽政策等)以及智慧化、共享化物流行业市场发展环境与氛围。耦合环境具有复杂性、动态性等特点,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既有倒逼推动作用(如共享经济、智能经济、智能共享新兴技术等的推广盛行、客户和消费者需求、物流行业效率亟待提升且成本居高不下以及相关物流降本增效政策支撑体系都助推物流企业智能共享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起着阻碍作用(如行业市场激励竞争排挤、智能共享化发展带来的高昂技术成本和风险代价等都阻碍着物流企业智能共享进程)。
耦合机制和耦合环境二者交互作用、缺一不可。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运作既需要合理机制的保驾护航,也需要友好发展环境的推动助力,二者共同构成“智慧+共享”耦合系统外部环境,推动物流企业和整个行业“点-线-面-体”全方位实现智慧共享化发展。
3.中介因素:耦合能力
中介因素指的是内驱因素、外驱因素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实现产生影响作用的核心要素和关键桥梁,在本研究中主要指“智慧+共享”耦合运作能力。耦合能力是指企业将物流智慧化技术和共享化技术进行同步耦合运作、运营管控的能力,主要包括物流企业的创新能力、柔性服务能力以及协调运营管理能力等,也是促进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的直接动因。其中,物流创新能力是指物流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进行物流模式和运营管理变革创新的能力,主要涉及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具体包括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创新、关键技术应用能力、知识管理能力、运作模式创新、新兴模式接受能力等方面;柔性服务能力是指为满足企业、客户和消费者需求而提供灵活性服务运营的能力,主要涉及柔性运作和柔性管理能力,具体包括自动化仓储、智能分拣、协同配送、共享运输、柔性组织结构、柔性资源管理、柔性信息管理、柔性营销能力等方面;协调运营管理能力主要指物流企业在知识技术吸收、技术协作能力、流程控制等方面能力,具体涉及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同化能力、知识转化能力、知识利用能力、技术协调融合能力、技术知识协同共享、流程风险把控、运作流程操控等方面。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能力越强,则越有利于促进智慧化和共享化的耦合运作实现;相反,则可能降低耦合运作实现可能性和耦合运作效应。
4.调节因素:耦合意愿和企业特质
耦合意愿和企业特质调节着耦合能力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实现的影响效应。其中,耦合意愿主要指物流企业的耦合信念和动机,企业特质主要包括企业模式特质、企业文化氛围、企业领导特质等方面。
耦合意愿是指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的初衷、信念和源动力,具体包括耦合意向(智慧化、共享化以及二者耦合化发展意向)、行业和企业未来趋势感知判断以及企业自身利益需求和未来发展需求动机(涉及物流运作成本降低、物流流程优化、物流效率效益提升、改善消费体验、企业转型升级、行业竞争激烈、降本增效需要、国家政策驱动和行业发展趋势需要)等方面。物流企业“智慧+共享”的意愿越强,越能增强耦合能力对“智慧+共享”耦合实现的作用效应;反之,耦合意愿降低则将阻碍耦合能力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的促进效应。
企业特质是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的情景条件,对物流企业能否实现(或者是否有必要实现)智慧化、共享化“两条腿”走路以及“智慧+共享”耦合效果等具有差异化作用,具体涉及企业和行业领域模式特质(传统或新型物流运作模式的成分比重)、企业文化氛围(包括企业内外部协同合作氛围、企业风险偏好态度)以及企业领导特质(包括领导者价值观、管理者协作精神、领导个体模式偏好、管理层前瞻性布局、领导者发展眼光等)等方面。物流企业特质包含着较为复杂多样化的要素,且不同要素对耦合实现有着不同的调节机理和作用效应。如当企业风险偏好、协同合作氛围、领导前瞻性、员工复合型高素质、现代化新型运作模式等特质较强时,对物流企业实现“智慧+共享”耦合有正向调节作用;而当企业领导保守态度、传统价值观念和传统运作模式理念等性质较强时,则将一定程度阻碍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进程。
耦合意愿和企业特质作为“智慧+共享”耦合实现的调节因素,对耦合能力与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之间的作用效应起到调节作用,复杂多样的调节要素有着不尽相同的作用机理,调节作用程度也会因各企业主体、行业领域的不同而呈现出差异性。
(二)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驱动机制
基于上述各制约因素分析,结合图2所示的扎根理论模型框架,可将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的驱动机制归纳为路径机理各不相同的四个方面。
(1)驱动机制1:内驱因素(物流智慧化水平、物流共享化水平)→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智慧+共享”耦合。即在物流智慧化水平和共享化水平两大内驱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激发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运作能力,进而促进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实现。一方面,随着物流企业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安全体系、人才体系等方面智慧化建设日趋完善,将促进物流企业智慧化运作水平提升,为物流共享化发展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和基本实现条件,进而推动共享能力提升,更好地实现“智慧+共享”耦合发展。另一方面,物流企业装备、信息、配送、技术、知识、数据等资源的共享化程度提升,也将进一步反哺智慧化水平,进而促进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能力提升和二者的协同发展。物流智慧化水平和共享化水平作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具有相辅相成、共同交互的耦合基因,推动着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化耦合运作能力提升,最终促成信息、仓储、装卸、运输、配送等物流运作环节耦合协同,实现物流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2)驱动机制2:外驱因素(耦合机制、耦合环境)→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即耦合机制和耦合环境作为物流企业智能共享化系统的两大外驱因素,二者共同作用并推动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运作能力提升,进而更好地实现“智慧+共享”发展。一方面,运作机制、保障机制、奖励机制等耦合机制作为基本保障和运作策略,为物流“智慧+共享”耦合提供了外部推动力。另一方面,行业市场、行业氛围、政治政策和物流技术等作为企业外部大环境,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运作提供了外部资源支撑。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化耦合运作环境和机制涉及国家、行业、企业、客户、合作伙伴等多层面、多主体,复杂的运作环境和机制体系交互作用,既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提供了推力,也因环境、机制的不完善和不适宜而阻碍着“智慧+共享”进程。耦合环境和耦合机制的完善是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顺利实现、智慧共享耦合系统持续稳定、高效运作的行动策略。
(3)驱动机制3: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耦合能力作为中介因素,直接决定了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实现水平和作用效应。创新能力作为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关系到物流产品、服务和运作模式等方面创新,也是开展“智慧+共享”耦合模式的基础。如智能共享仓、货运共享平台、智慧共享物流服务平台、智慧共享物流产业园、区块链智慧物流共享云、智慧共享物流直通平台、智能化共享物流车管理平台、共享智慧物流港以及智能共同配送等新兴物流运作模式都不同程度体现了物流企业和行业的创新,对物流智慧化和共享化耦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代物流企业只有具备良好的柔性服务能力,才能够灵活地组织物流作业,对物流供应链实施柔性化管理,并从中获取“智慧+共享”耦合能力;反之,将不利于耦合的形成和建立。协调运营能力体现了物流企业将智慧化、共享化等多模式协同融合并协调多方关系的运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物流企业资源平台化、运力社会化、产业上下游协同以及信息、仓储、装卸、运输、配送等多环节耦合协作效率。物流创新能力、柔性服务能力、协调运营能力等3方面耦合运作能力共同推动着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发展。
(4)驱动机制4:调节因素(耦合意愿、企业特质)对中介因素(耦合能力)和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的关系起调节作用。耦合意愿和企业特质两大因素对耦合能力与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关系的调节效应存在个体差异。物流企业的耦合信念、耦合动机等意愿因素会影响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能力及其作用效应,如物流企业实现“智慧+共享”耦合运作的信念信心和目的动机越强,会促使其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去完善智能化设备设施平台,同时也更愿意去协调企业与合作伙伴、政府等各方利益关系,其“智慧+共享”运作目标也更容易实现。企业模式特质、企业文化氛围、企业领导特质等方面的个体因素不同使得物流企业对物流运作模式选择偏好不同,说明其智慧化、共享化运作的潜质不同,进而调节着企业耦合运作能力及智慧共享化耦合运作效应。
五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研究围绕“哪些因素将制约物流企业智慧化和共享化系统耦合运作实现”这一核心议题,基于扎根理论质性研究方法,运用Nvivo11.0软件作为辅助工具,对收集到的365份样本文献资料进行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经过物流领域专家学者和课题组成员讨论以及模型阐述剖析,构建得到如图3所示的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的基本理论模型。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层面。本研究提取得到154个初始概念、60个初始范畴、23个副范畴和7个主范畴,根据故事线将其进一步归纳为内驱因素、外驱因素、调节因素以及中介因素等4大类。内驱因素包括物流智慧化水平、物流共享化水平,其中智慧化水平是根本动力和技术支撑,共享化水平是更大更广范围智慧互联的平台支撑和关键纽带;外驱因素包括耦合机制和耦合环境,其中耦合机制是基本保障和催化动力,耦合环境是支撑动力;中介因素耦合能力则是推动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运作的核心要素、关键桥梁与直接动因;调节因素包括耦合意愿和企业特质,其中耦合意愿是基本动机和基础前提,企业特质是情景条件。4大类因素、7个主范畴交互作用,推动物流企业信息服务、装卸包装、仓储管理、运输配送等物流系统全链条耦合协同,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物流业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
图3 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理论模型
(2)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驱动机制层面。本研究将“智慧+共享”耦合运作的驱动机制归纳为四个方面:驱动机制1:内驱因素(物流智慧化水平、物流共享化水平)→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驱动机制2:外驱因素(耦合机制、耦合环境)→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驱动机制3: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驱动机制4:调节因素(耦合意愿、企业特质)对中介因素(耦合能力)和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之间关系起调节作用。四个机制及各作用路径交互融合,共同推动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实现。
由上述研究结论可知,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最为关键而可控的因素主要是内驱因素(物流智慧化水平、物流共享化水平)、外驱因素(耦合机制、耦合环境)和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等3类,而调节因素(耦合意愿、企业特质)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且具有不可控性和情境特殊性。基于此,本研究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1)加强物流企业内部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物流智慧化、共享化运作水平。正如“打铁还需自身硬”,物流企业欲实现智慧化、共享化耦合运作发展,应当注重强化企业内部智慧化和共享化物流运作体系建设。一方面,应当完善内部智能自动化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平台、安全信用监管体系以及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建设,为智能共享化物流运作提供安全可靠的智能知识技术和人才团队支撑,并推动物流企业实现全链条信息智能化、数据化、无人化、自动化运作。如适度引入人工智能、区块链、无人机、机器人、物联网、5G、数字孪生、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有效助力物流企业各环节高效连接和数智化发展。另一方面,物流企业需要强化物流运作体系共享化水平,促进装备、信息、配送、技术知识等物流资源全方位、内外部共享化,推动物流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标准化规范体系完善,打造智能化物流共享生态链,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生共存,进而降低企业前期投入成本和行业门槛风险。
(2)健全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机制,构筑智能共享物流高质量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方面,物流企业和行业层面应当健全“智慧+共享”物流体系运作和激励机制,包括信息沟通、协调联动、风险管理、利益协调分配、税收优惠等方面。同时,政府层面也应当完善对智慧共享化物流行业的支持和保障机制,从法律法规、产业引导、人才培养、资金支持、发展规划等宏观层面多维度保障和支撑智慧共享化物流运作模式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物流运作骨干网络体系建立,促进物流活动组织化、规模化、网络化运行。另一方面,政府和行业层面应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支撑体系,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从政策引导、金融扶持、土地资源支持、产学研平台等多维度为各类智能化、共享化物流技术在企业落地施行提供优质营商环境,平衡物流模式创新和规范化发展。此外,还应推动物流行业数字智能化改造、加强联运转运衔接设施短板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促进物流资源共享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并营造智能共享化行业市场氛围,进而促进“智慧+共享”物流模式理念普及和方案落地施行。
(3)提升物流企业智能共享化耦合运作能力,全方位构建“智慧+共享”新型物流运作体系。一方面,耦合运作能力是推动物流企业“智慧+共享”化转型升级的核心要素与直接动因,企业应当注重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柔性服务能力和协调运营管理能力,努力塑造自身品牌价值、吸纳智慧共享化复合型高端人才,提升自身综合运作实力。另一方面,物流企业还应打破传统行业企业边界,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合作伙伴等多层面协同合作,推动企业实现体系标准化、运营智能化、数据链接化、操作无人化、决策智慧化、平台整合化、资源共享化和行业共生化,构建全方位可触达、全渠道、数智化、共享化的新型物流运作体系,实现物流运作资源供需整合调配、货运降本增效、仓储运输优化、消费体验改善、物流企业竞争力增强,最终达成多方共生共赢。此外,虽然“智慧+共享”物流模式已成行业共识,但企业也应综合衡量自身定位、特质特色、发展利益需要、兼顾长短期愿景目标等进行智能化进程和共享化程度决策,探究适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