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9年人口形势分析
2020-07-13
2019年,甘肃省人口发展平稳有序,通过对省统计局人口公报及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统计数据综合分析,甘肃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生育势能已在2019年平稳结束,人口规模变动进入了结构性变动区间。其特点是育龄妇女规模、已婚育龄妇女规模、出生人口规模、劳动年龄人口规模都将结构性下降;老龄人口规模、死亡人口规模、总人口抚养比都将结构性上升。
一、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
(一)人口增长趋势放缓
据省统计局人口数据通报,截至2019年12月底,甘肃常住人口2647.43万人,比上年净增10.17万人,人口自增率3.85‰。与2018年同期相比,人口自增率下降了0.57个千分点,人口净增规模下降了1.38万人。从人口净增规模下降的幅度看,下降比例占同期净增规模的11.95%。从趋势分析,常住人口总量增长的趋势逐步放缓。
(二)常住人口出生规模持续下降
2019年,全省常住人口出生28.06万,人口出生率为10.60‰,与2018年相比,出生人口规模下降了1.06万,在经历了2017年的人口出生小高峰波动后,出生人口规模连续两年下降。从趋势分析,甘肃出生人口规模如在2020年和2021年不出现小幅波动增长,将进入新一轮持续下降区间。
(三)农业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有所降低
2019年,甘肃农业人口总出生22.33万,其中政策内出生21.13万,政策外出生1.19万,符合政策生育率94.65%。与去年同期相比,农业人口出生规模继续下降,这和甘肃农业人口规模逐年减少、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的趋势基本一致。农业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比2018年下降了1.44个百分点,主因是农业人口多孩出生比例升高了1.30个百分点。
对2019年末分市州农业人口中多孩出生所占比例分别与分市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和农业人口的比例做相关分析,在0.05和0.01显著性水平下,相关系数分别为R=0.587和R=0.648,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强相关关系。说明农业人口中多孩出生比例与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正相关关系: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占常住人口和农业人口的比例越大,农业人口中多孩出生比例越高。
(四)出生孩次構成中二孩比例回落
根据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报表数据,2019年末甘肃省常住人口中一孩出生比例为46.79%,比2018年同期升高了0.74个百分点;二孩出生比例为45.31%,比2018年同期降低了1.79个百分点;三孩及以上多孩出生比例为7.90%,比2018年同期升高了1.05个百分点。从二孩比例回落的趋势分析,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形成的生育势能释放已经完全结束,我省出生人口规模增长进入惯性下行区间。
(五)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
根据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甘肃常住人口中,出生男孩占比51.66%,出生女孩占比48.34%,出生人口性别比106.88,比2018年同期上升了0.26,在正常范围内。分孩次看,一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9,比2018年同期上升了0.59;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56,比2018年同期上升了0.02,一孩、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升高,但均在正常范围内;三孩及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82,比2018年同期下降1.03,仍然偏高。 (六)已婚育龄妇女规模结构性下降
从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报表数据看,2019年甘肃已婚育龄妇女规模462.60万人,占总人口的17.18%,与2018年相比,已婚育龄妇女规模结构性下降了19.48万人,占总人口的0.82%。其中无孩(含未生育)妇女25.81万人,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4万人。从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和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人口年龄结构分析,我省育龄妇女规模结构性下降的趋势仍将持续。
(七)流动人口规模保持稳定
据甘肃省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省录入流动人口个案信息321.56万,比2018年增长0.44万人。其中流入人口80.9万人,比2018年增加0.5万人;流出人口240.66万人,比2018年减少0.12万人。
分市州看,2019年跨省流出人口最多的5个市分别是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跨省流出人口约134.39万,占比80%左右。主要原因是这5个市农业人口较多,就业压力相对较大。跨省流入人口最多的市州是兰州市,跨省流入人口12.09万,占比68%,主要原因是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和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具有较强的流动人口吸纳能力。
(八)人口抚养比结构性上升
2019年甘肃0~14岁人口为461.18万人,占17.42%;15-64岁人口为1878.88万人,占70.97%;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7.37万人,占11.61%。从人口抚养比看,比2018年上升了0.55个百分点。从趋势分析,甘肃省人口抚养比进入结构性上升区间。
从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对甘肃60岁以上及80岁以上常住人口规模做统计,2019年甘肃60岁及以上人口451.5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7.05%,与2018年相比,规模增加了1.06万人;80岁及以上人口59.9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为2.26%。
(九)总和生育率再次进入下行区间
利用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对甘肃2016年以来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TFR)做测算,2019年甘肃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约为1.56,比2018年降低了0.02,与2017年相比降低了0.19。从趋势分析,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引起的甘肃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变动在2017年达到峰值后再次进入了下行区间。
(十)家庭规模略有上升
根据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统计,2019年全省共有家庭户738.21万户,户均人口規模3.59人。从户内规模看,2人及以下家庭户219.79万户,占29.77%,3~4人家庭户270.66万户,占36.66%,5人及以上家庭户247.77万户,占33.56%。与2018年相比,2人及以下家庭户和3~4人家庭户所占比例分别下降了0.26和0.15个百分点,5人及以上家庭户占比上升了0.41个百分点。
二、对2020年人口发展形势的预判
(一)育龄妇女规模继续降低
根据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预测,2020年全省育龄妇女规模约为675.30万人,与2019年相比,减少15.91万人。从人口年龄结构分析,未来7年,甘肃育龄妇女规模结构性下降的趋势仍将持续,年均下降约8.43万人。
(二)出生人口规模小幅回落,但不排除波动升高可能
从已婚育龄妇女规模下降趋势分析,2020年全省出生人口规模仍呈结构性下降趋势,下降幅度约在0.4至0.9万人之间。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疫情结束后可能会在部分月份出现累积性新婚人口增加,受此影响,今年年末明年年初可能会出现出生人口规模小幅上升,上升区间约为0.3至0.5万人,综合估计甘肃2020年出生人口规模将维持在27.5-29万人之间。
(三)人口自增规模将维持在8~10万人之间
从人口年龄结构分析,随着甘肃育龄妇女规模结构性下降引起的出生人口规模降低和老龄人口规模结构性增加引起的人口死亡率逐年升高,甘肃人口自增率将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与之相应,甘肃常住人口规模增加的趋势将进一步放缓,预计未来5年年均人口自增规模下降幅度约为1.5万人左右,以此估计,2020年甘肃人口自增规模将在8至10万人之间。
(四)人口老龄化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甘肃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底,甘肃60岁及以上老年人451.50万人,占总人口的17.05%。2019年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65岁老年人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10.42万人。从预测数据分析,甘肃即将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预计到2033年我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规模将达到766万人左右。
三、对策及建议
(一)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一是健全完善各项生育保障政策,推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公共服务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生育假、护理假和生育保险、妇女就业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制度,完善降低生育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二是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联系,对母婴设施建设规划不全面,配套设施不达标,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后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三是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甘肃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绝大部分由社会力量承办。下一步要力争国家项目支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运行、维护给予资金支持和补贴。进一步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开展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幼儿园拓展服务内容,积极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四是加大政策引导。要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督促育龄妇女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引导群众有计划负责任地按政策生育。
(二)多措并举,积极应对老龄化
一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重度失能老年人以入住机构集中照护为主、轻中度失能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照护为主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二是将老年医学科建设纳入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提升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老年病诊治、管理、服务能力。三是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四是加大长期照护人员优惠扶持力度,实施老年长期照护人员补贴制度,增加长期照护人员的工资待遇。五是充分发挥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重点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各级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范围,逐步为空巢老年人、农村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托养服务。
(三)做好人口监测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人口监测工作,健全完善快速调查和数据直报制度,坚持人口监测数据月报制度,定期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及会商协商制度;积极开展生育、养育、家庭发展、社会配套政策的衔接等人口发展趋势的课题研究;加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生育状况监测工作,扎实开展人口形势分析,及时掌握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为省委、省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科学决策、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有力支撑。
[供稿单位: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甘肃省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西北人口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