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实践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
2020-07-12黄宗智,谭同学,高原等
黄宗智
相对千变万化的实际而言,理论只可能是片面的或局部的,不可能是普适的,只可能是随真实世界的演变而相应变化,不可能是给定的永恒真理。学术可以,也应该借助不同流派的现有理论来协助我们认识实际,来推进我们对实际的概括,但绝对不应该像高度科学主义化的主流西方理论那样用来表达虚构的普世规律,或对真实世界实际片面化和理想化。真正求真的学术是根据精准的经验研究,通过对现有理论的取舍、对话、改造和推进,来建立带有经验界限的、行之有效的、更符合经验实际的概括,再返回到经验/实践世界中去检验。
谭同学
“文化解释法”并非“万能药”。一方面由于不充分、不平衡的社会转型快于、复杂于研究视野的转向;另一方面由于文化只是民族的一个维度而远非它的全部,“文化解释法”的确还“不够好”。由此,“文化解释”式的民族研究就摆脱教条化的阶级分析制约而言,是一次面向社会实践的转向,但这远不够彻底,不够贴近实践的多维、多层问题域。它摆脱了一种对民族研究的制约,却也正由此生成了一种新的制约。
高原
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及其越来越高的数学化程度,并非追求新自由主义所表达的超经验的意识形态话语表达,反而是开发出一系列针对特定经验对象,具有限定适用范围的全模型,作为阐明经验世界某一侧面细节及其背后机制的认知工具。我们认为明确主流经济学内部这一新的方法论趋势,对于破除长期以来将经济学理论理解为发展一般与普遍规律的迷思,具有启示价值。
余成峰
根本问题在于,在研究中放弃了历史、社会和政治的总体理论视野,从而导致法学研究缺乏具有贯穿性的历史解释力和兼具正义关怀的价值导向,其所拥有的只是支离破碎的“去历史化”和“去政治化”的琐碎工具运用。一种新的法律社会学和社会理论法学研究的出路,是应当在翔实可靠的经验证据的基础上,极力强调理论维度的重要性,通过比较和结合多种理论传统中的不同洞见,进而探寻和建构符合中国实际的法律社会学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