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退耕还林工作成效和实践经验分析
2020-07-12杨超
杨 超
(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 黑水 623500)
自2000 年开始,黑水县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大力推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虽然遇到了不少阻力,且仍存在一些不足,但退耕还林的整体效果比较明显,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都比较好,其实践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笔者就此进行以下分析和总结。
1 黑水县退耕还林(草)工作成效
自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以来,黑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生态建设、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抓手,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截止2019 年底黑水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草)9.31 万亩,取得了可喜成绩。
1.1 退耕还林(草)工作进展顺利,生态及社会效益明显
2000~2005 年黑水县共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77500 亩。前一轮退耕还林(草)涉及全县17 个乡镇,124 个行政村,12618 户52026 人,涉及贫困户1887 户6604 人。实施配套荒山造林35000 亩,2000~2012 年封山育林46000 亩,已顺利通过省级相关部门验收。自2014年开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到2017 年底共完成15600 亩。其中:2014 年新一轮退耕还林9600 亩,2017 年新一轮退耕还林6000 亩。2014~2017 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涉及全县14 个乡镇,60 个行政村,3004 户10514 人,涉及贫困户400 户1400 人。退耕还还林工程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产值,有效带动县区贫困户是脱贫致富。此外,实施完成的77500 亩退耕还林(草)工程任务中,成林面积达3.7 万亩,成林率达到43%,使全县森林植被覆盖率提高了1.4 个百分点,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脆弱的主河谷地带得到了一定治理。
1.2 林业产业得到较好发展,核桃经济效益显著
黑水县以退耕还林工程为契机,积极争取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林业产业扶贫、核桃产业发展等项目,目前已成片种植早实核桃2 万余亩,零星种植15 万余株,实施核桃高接换优3万余株。核桃年产量达735 吨,实现林业产值2205 万元。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的2 万亩核桃生态经济兼用林,目前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年产量可达735吨元,产值达1764 万元,退耕农户年人均增收达339 元。
2 黑水县退耕还林历年资金政策性补助情况
2005 年实施粮折现至今,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资金已连续兑现16 年,现已将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期满的(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按照20 元/亩补助,连续补助5 年,2014 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直补资金1152 万元(第一年500 元/亩、第三年300 元/亩、第五年400 元/亩),种苗造林费主要用于政府种苗采购,2017 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直补资金720 万元,种苗造林费主要用于政府种苗采购和农户自行采购。
3 黑水县退耕还林工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
首先,黑水县地区群众文化水平和环保意识不高,对于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府实施的退耕还林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出现较大抵触情绪,影响了本地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黑水县县域经济实力较弱,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能力有限,随着第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完成,国家停止退耕还林资金补助,使得退耕还林户缺少资金补助来源,加之在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时,缺乏有力监管,同时使得退耕还林工作出现反弹,某些已退耕地被重新开垦,林草资源破坏现象在局部区域重新出现。[1]另外,黑水县在首次退耕还林中因缺乏经验,在大力推进还林还草工作时,未注意合理调整林地利用结构,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不均衡,农业类型单一,退耕农产品收入较低,打击了其退耕还林的信心。
4 黑水县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的经验分析
为维护退耕还林工程所取得的成果,防止退耕还林(草)地反弹,黑水县采取了多项巩固措施:
4.1 加强退耕林地管护工作
首先,将退耕林地管护工作任务细化到各镇、村及集体组织和农户头上,进一步落实后期管护责任,要求在管护中执行统一标准,加强对复耕、滥砍过牧、森林火灾等行为和动态的监管力度。管护面积达到93100 亩,其中:第一轮为77500 亩,后一轮为15600 亩,第一轮77500 亩退耕还林现大都已郁闭成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发挥显著。其次,在林业局统一管理和调度下,以片区林业站为主体统一调运和栽植苗木,同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为各片区提供技术指导,完成苗木补植补造工作,提高苗木长势和保存率。
4.2 持续加强退耕还林宣传和教育工作
黑水县为将生态环境保护根植人心,保障退耕还林成果,县文化宣传部门联合农业管理部门和环境监察部门,采用电视广播加手机短信、移动短视频等多种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同时组建宣传工作队深入各乡镇对农户进行点对点地思想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认知。
4.3 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验收和监管工作
黑水县成立由各乡人民政府、村组干部和县林草局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小组。明确本辖区内退耕还林自查验收的工作责任,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验收的技术指导工作,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签字”“谁检查、谁对验收结果负责”的原则,把验收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2],工作组针对各地工职人员退耕还林政策的执行情况、退耕补助资金发放情况、退耕户生活现状等内容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增强工作实效性。
5 结语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提升了黑水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可促进县域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其实践经验具有较大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