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动物命名法规在昆虫分类学课程中的应用
2020-07-12邢济春
邢济春
0 引言
《昆虫分类学》是昆虫学和动物分类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主要阐明了昆虫分类学的理论、原则、法规和方法,并按亲缘关系对35 个目的种类、分布、生物学、生态学及其在亲缘分类的位置以及各目昆虫外部形态、内部解剖特征、生活史等进行了说明等[1]。该课程是高等院校植物保护专业的研究生专业课,一些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的教学方法、模式和改革等方面都进行了探讨[2-4]。
《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第四版于1999年末出版,并于2000年1月1 日正式生效由此取代了此前的第三版[5]。但是在从事分类研究工作中有一些学者往往轻视了法规的一些重要条例而出现一些相关问题,同样在教学中很多教师对法规知识点讲解往往过浅或者不涉及,导致学生对此方面的内容也较含糊。基于此,本文以作者在从事昆虫分类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实例为切入点,并结合教学实践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国际动物命名法规在昆虫分类应用中的重要性。
1 新名的建立
在昆虫分类研究中,经常会发现一些新物种并建立新分类单元并命名后进行发表。对学生来说刚接触到这方面知识比较生疏,只有通过典型的实例来讲授最为合适,同时对于昆虫分类研究初学者或研究人员也必须要学习、了解和熟悉新版《法规》中一些明确列出的正式条款。
在讲授中对于涉及分类学理论部分的物种命名时必须要强调以下几点:(1)1999年以后在出版物上正式发表的新的名称,必须在文章中特别标明 它 是 个 新 名,最 好 用 拉 丁 字“sp. nov.”或“sp. n.”,“gen. nov.”或“gen.n.”,“fam. nov.”,“nom. nov.”或这些字的对应译文。如果没有这些明显标明,那么新名将被视作无效。(2)1999年以后建立的种级单元,必须指定一个可以今后确认的模式标本(正模Holotype)。(3)1999年以后建立的种级单元的模式标本,其命名人必须注明模式标本保存所在的单位名称。
2 有效名
有效名称是指一个动物分类单元的正确名称,在动物分类上也是有效的一个名称。并非所有的可用名都可被采用作为正式名称的。有效名称必须是可用名称。一个科级以下的分类单元可以有若干个可用名,如可用名多,则根据优先律,只有最早发表的可用名才应被正式采用的名称,称“有效名”。
2.1 异名关系
一个分类单元具有两个及以上的可用名的现象称为异名关系(同物异名关系)。异名的出现,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讲授中必须要让学生理解异名关系中的一组概念:首异名(senior synonym)为“有效名”和次异名(junior synonym)为“其余的异名”。
2.2 同名关系
凡两个以上的分类单元采用了完全相同的名称时,称为异名关系(异物同名关系)。讲授中必须要让学生理解和分清同名关系中的二组概念:原同名为同一属中的两个不同种和后同名(secondary homonym)为不同两个属(亚属)中的两个种发生属名的变换。发表在前为首同名 (senior homonym) 和发表在后为次同名(junior homonym)。
3 新分类单元命名
3.1 属名
在建立和发表一个新属名称时,应必须注意到法规的第60 条:动物界中的任何不同类群均不能出现相同的属名或亚属名或属名与亚属名相同,否则均视为同名[5]。在讲授该知识点时就常以作者所发表的文章实例来给学生进行详细说明,如:“Macednus Emeljanov,1962 和Macednus Bergroth, 1920”和“Glochina Emeljanov,2011 和 Dicranomyia (Glochina) Meigen, 1830” 其 中 的Macednus 和Glochina 出现同名,就必须建立新替换名,并且将原先放置在属下的所有种组合到新名属下[6-7]。
另外,要值得进一步讲授的是两个不同的属或亚属不能拥有同一模式种,否则发表后期的为异名。如:“Paralimnus (Bubulcus) Dlabola, 1961 的模式种Paralimnus cingulatus Dlabola, 1960 和 Paralimnellus Emeljanov, 1972的模式种Paralimnus cingulatus Dlabola, 1960”其中的模式种相同,违背了法规的第23 条,作者于2011年对该两属的地位进行了修订[8]。
3.2 种名
任何同一个属(亚属)中不能出现两个完全相同的种名或亚种名。如:“Bambusananus lii Yang & Chen,2012 和Bambusananus lii (McKamey & Hicks, 2007)”其中的种名lii 为同名,就必须建立新替换名去替换[9]。又如“Lycaena argus nevadensis Oberthur, 1910 和 Lycaena nevadensis Zullich, 1928”中的“nevadensis”也为同名。
在讲授种名同名关系时,必须要和属名的同名对照区别,种名的同名不同于属名的同名,任何属名(亚属名)只要有一字母不同均视为不同属名,而种名同名可出现不同的字母,并非指种名拉丁词完全一致。因此,在建立和发表一个新种名称时,必须注意到法规的第58 条,该条包括15 点都视为同名[6]。如:为同一字母使用c 或k(microdon 和mikrodon),使 用f 或ph(sulfureus 和sulphureus)等都为同名。
另外值得要多注意的是拼法相同也为同名,如“词根”sinensis 与chinensis,“拼 法”omeiensis 与emeiensis,在同一属中的两个不同种名,则也视为同名。
3.3 属种名要性属一致
在建立发表新种时,也要做到种名和属名的阴阳性要一致,如:阳性属名-us,-ornis 等,对应的种名为阳性;中性属名-um,-x 等,对应的种名为中性;阴性属名-a,-ina,-opsis,-lla 等,对 应 的 种 名 为 阴 性(例Carinata flaviscutata Li & Wang)。
如果是下面2 种情况可不予考虑属名与种名的阴阳性一致:(1)以地理名称为词根组成种名时,常用字尾“-ensis”;(2)以人的姓氏为词根组成种名时,如为男性则姓氏后加“-i”(复数加“-orum”),如为女性则姓氏后加“-ae”(复数加“-arum”)。
4 结语
总体来说,针对昆虫分类学课程中开展的分类理论知识点的教学中,与该课程之前的教学内容相比,进行了改革,学生对这方面的知识掌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法规中这些知识点的讲授更加深了学生对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的理解以及认识到法规在昆虫分类应用中的重要性,也可为今后在新分类单元的命名时避免出现一些不科学的分类理论知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