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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途径*

2020-07-12

观察与思考 2020年4期
关键词:监察监督制度

陈 建 波

提 要: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逐步确立起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建设廉洁政治,有力保证了党的各阶段历史任务的实现。加强党内监督,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廉洁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201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①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41页。加强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贯主张和宝贵经验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党内监督问题,为加强党内监督和廉洁政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党内监督的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便提出来了。1847年6月,在伦敦召开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恩格斯作为巴黎支部代表出席大会。共产主义者同盟一大通过的章程提出了代表大会于每年8月举行的年会制度。同盟章程第三条规定: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第五条规定:同盟的组织结构为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572页。其中代表大会是同盟的立法机关又是最高权力机关。同盟章程还对支部、区部、总区部按照章程独立负责进行活动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章程第二十九、四十二条中用必要的措施来保证同盟的安全并通知上级有关情况,以及对“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的“监视”,可以看作是党内监督思想的萌芽和初步实践。1864年,马克思、恩格斯建立了国际工人协会组织(简称“第一国际”)。1866年,在马克思为国际工人协会撰写的《国际工人协会章程和条例》中的第五条规定:“总委员会同各种工人团体建立联系,它应该使一国工人能经常知悉所有其他各国工人阶级运动的情况;使社会状况调查工作能同时并在共同领导下进行;使一个团体中提出的但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能在所有的团体中加以讨论,并使协会在由于某种实际建议或国际纠纷而需要它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在一切适当场合,总委员会应主动向各个全国性团体或地方性团体提出建议。”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00-601页。也就是说,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在功能上有一个“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作用。在马克思、恩格斯指导下,1869年8月7-9日,以倍倍尔、威廉·李卜克内西为代表的德国工人运动中的先进分子,在爱森纳赫成立了德国社会民主工人党。在8月8日的会议上,倍倍尔作了关于党纲和组织章程的报告,强调组织章程的提案“可以阻止个别人滥用其手中的权力,同时,它还有助于采取统一的行动”③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所编:《倍倍尔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页。。该党的纲领第十五条规定:“为了尽可能防止党的委员会专横独断,党要成立一个11人的监察委员会。所有党的委员会不予考虑的上诉都可提交给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同时负责监督党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④《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汇编》,张世鹏译,殷叙彝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这个监察委员会,是无产阶级政党发展史上的第一个专职党内监督机构。1871年,作为第一次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伟大尝试的巴黎公社成立。巴黎公社做到主动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政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社的各位委员都经常与公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参与选民大会,向选民报告工作以及虚心倾听人民的批评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舆论宣传工具把公社的重要问题和决策(除军事行动)及时告知人民群众,接受民众的质询。巴黎公社还明确规定公社委员和各级领导人要定期回到自己所在选区,向选民汇报工作,并通过举行选民大会,直接听取选民的意见,回答选民的提问和质询。巴黎公社大多数公社委员都是步行上下班。瓦尔兰和茹尔德都曾任巴黎公社的“财政部长”,曾经支配过400万法郎。但他们却两袖清风,中午下班常到圣多米尼克大街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吃饭,每顿饭只花25个苏(1法郎=20苏)。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肯定这些做法,并称赞巴黎公社委员是人民的“勤务员”“社会公仆”。

列宁在领导俄国民主革命建设苏维埃俄国的过程中,形成了较为丰富、系统的党内监督思想,积极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开展民主活动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即“完全的公开性、选举制和普遍监督”。列宁认为监督形成了党内运行的良性机制,“对于党员在政治舞台上的一举一动进行普遍的(真正普遍的)监督,就可以造成一种能起生物学上所谓‘适者生存’的作用的自动机制。完全公开、选举制和普遍监督的‘自然选择’作用,能保证每个活动家最后都‘各得其所’,担负最适合他的能力的工作,亲身尝到自己的错误的一切后果,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避免错误”①《列宁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7-418页。。1905年12月,在党代表会议上,以列宁《论党的改组》一文为基础,通过了“党的改组”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概念,这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制度保障。1906年,民主集中制第一次作为党的组织原则载入俄共(布)党章。1907年1月列宁再一次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但是,还不仅如此。要真正民主地决定问题,只召集该组织选出的代表开会还是不够的。必须让该组织的全体党员在选举代表的同时就整个组织所关心的有争议的问题都能人人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②《列宁全集》(第十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9-250页。1917年7月,在列宁领导下由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1918年5月成立了专门实施监察职能的国家机构——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这一部门当时的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机关对决议和命令、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其工作作风。1919年5月,又在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下设立了中央申诉局和地方分局。1920—1921年苏共九大、十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负责。1920年2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决议,把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列宁的目的是想让工农群众监督国家机构,检查国家机关的工作,学会自己管理。1922年3月,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任务和目的》的决议,重申了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各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内监督制。1922年8月,俄共(布)第十二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新党章规定:与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地位相一致,各级监察委员会由同级的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不受同级党委的管辖;各级党的监察委员有权出席同级党委的一切会议和本级党组织的一切其他会议并有发言权;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同级党委必须执行,不得撤销,二者不能协调时,提交同级党代表会议或上级监察委员会解决等。另外,列宁还提出中央监察委员会要对领袖、中央委员会及领导机关进行监察。

二、加强党内监督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和廉洁政治建设。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我们党逐步确立起较为完备的、有特色的党内监督机制,有力保证了中国革命、建设不断走向胜利。在延安,1939年初,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一届参议会,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4月4日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同时实行俸以养廉原则,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必需的物质生活及充分的文化娱乐生活。”③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陕甘宁边区抗日民族根据地·文献卷》(下),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77页。1939年,边区参议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其中对于贪污罪的刑罚较为严厉。1941年,根据毛泽东的建议,《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增加了“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的规定,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1943年3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对厉行节约作了规定:(一)不急之务不举,不急之钱不用,且须在急务和急用上,力求合理经济。(二)除保证给养外,其他消费,概须厉行节省。要提倡勤俭朴素,避免铺张浪费。要注意一张纸,一片布,一点灯油,一根火柴的节省。(三)集中力量于急要的经济事业,实行经济核算制;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开展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四)爱惜民力,节制动员,不浪费一个民力,一匹民畜。(五)坚持廉洁节约作风,严厉反对贪污腐化现象。①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陕甘宁边区抗日民族根据地·文献卷》(下),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131-132页。1943年5月,边区政府又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其中第五条规定:要“公正廉洁,奉公守法”,并注释:“这是我们政务人员应有的品格,要在品行道德上成为模范,为民表率。要知法守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耍私情,不贪污,不受贿,不赌博,不腐化,不堕落。”②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 (第七辑),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152页。党的很多高级领导人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也十分平易近人。毛泽东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住着窑洞,生活简朴。朱德身为八路军总司令,穿着总是和士兵一样。周恩来每月都只为自己留下一点津贴,其余全部都缴了党费。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有好长一段时间系的裤带是一根麻绳子,睡觉时没有枕头,就枕着自己的衣服。1943年3月,周恩来在重庆红岩整风学习时写的《我的修养要则》就特别强调:要努力工作,“永远不与群众隔离,向群众学习,并帮助他们。过集体生活,注意调研,遵守纪律”③《周恩来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25页。等。据黄华回忆:“在延安,人们都穿着制服。冬天发一套棉衣裤和棉鞋帽,夏天发一套单衣,被褥也由公家发给。伙食很简单:小米饭和七八个人共吃的一小盆水煮萝卜,偶然有一两片土豆。学员每人每月发一元边区纸币为津贴,干部多两块钱。当时毛主席等几位首长每月领五块钱边币。一块边币可以买两条肥皂,或一条半牙膏,或两斤肉包子,或十几个鸡蛋。”④黄华:《亲历与见闻——黄华回忆录》,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43页。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新的党章明确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各该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选举,并由上级组织批准。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该级党的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向选举自己的党的组织作定期的报告。新中国成立后,党内监督和廉洁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下发,各级纪委相继成立。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一场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陆续恢复和重建。1956年,党的八大规定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监督。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重申对党员首先是干部的监督,并对监察工作作出一些新的具体规定。1962年底,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监察工作会议上,刘少奇、邓小平提出“党要管党”。这些都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加强党内监督、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壮大、不断成熟、不断胜利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内监督和廉洁政治建设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1980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正式向党中央提出建议,将中央纪委以下的各级纪委由受同级党委领导制度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制度,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中央批准了这一报告。在中共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正式规定了双重领导体制,这对党内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1987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了党内纪律监督的任务、原则、对象、内容和途径等。1990年3月,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要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要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还提出要制定党内监督条例。1993年初,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的体制。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党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担负何种领导职务,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1996年,党中央作出关于加强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规定,加强对高中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监督。1998年底,党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全党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体制。进入21世纪,为加强党内监督,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对象和重点内容,规定了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作用,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10项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有史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法规。2004年9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央纪委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后来,中央又陆续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制度,这些规定,对维护国家利益、依法依纪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另外,还制定了一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法律制度。实践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和建设廉洁政治是统一的,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为实现党的历史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能力、更有信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但这一宏伟目标并不是轻轻松松就可以实现的,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新时代,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战胜一切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困难、重大矛盾,中国共产党只有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建设廉洁政治,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不动摇。

三、加强党内监督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党内监督放在至关重要的地位,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党内监督理论与实践。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①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5月3日。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所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关键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当然,领导干部也要做好自我监督。在《之江新语》中,习近平同志就指出:“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干干净净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①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56页。党培养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很不容易。但是,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不能自觉接受监督,他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如果没有党内监督,就容易腐败变质。

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我们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保证自身肌体健康,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毛泽东指出:“依靠民众则一切困难能够克服,任何强敌能够战胜,离开民众则将一事无成。”②《毛泽东军事文集》(第二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81页。“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密切的联系。”③《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4页。中国著名抗日爱国将领、共产党员续范亭说:“共产党失掉了群众就是一副干骨架,群众失掉了共产党就是一块被人宰割的骨肉,两者是相依为命的。”④续磊、穆青编:《续范亭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86页。越是改革开放,越是要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得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增强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⑤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可以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事业得到大发展,人民群众得到真实惠,就是因为我们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统一起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事实一再告诉我们,脱离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就做不到清正廉洁,从严治党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这就要求我们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运用好、执行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邓小平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9页。2000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反腐倡廉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法制化。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必须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2008—2012年,中国已经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为从严治党奠定了良好基础。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党制定或重新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将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着眼于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今后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施行;2018年8月,党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还专门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新时代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备、科学、规范、有效。

四、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①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1月9日。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要建立好这些制度,关键还是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而要做到这一点,不加强党内监督,不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不可能实现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①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其中,党内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把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必须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调贯通有机协调的大监督格局。要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要把强化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下大力气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人永远不变的政治本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传承的优良作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加强党内监督,持续抓好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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