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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及其健康后果的社会学研究
——美国学者的贡献及启示

2020-07-08耿言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

耿言虎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一、 被忽视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

有害物质排放造成的环境及社会后果是环境社会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作为有害物质的排放单元——工作场所,在国内既有的社会学研究中往往被视为一个与外部环境相对应的空间单元。在“工作场所—外部环境”的分类体系中,大量的研究关注工作场所(如工厂)的环境负外部性以及工作场所和周边社区的关系等方面,但是,工作场所内部生产空间的环境问题却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美国社会学界一度也忽视了对此问题的研究,但一些嗅觉敏锐的学者仍然发现了这一议题。迈尔(Mayer)指出,“当人们发现有害物质从工厂排出时,他们将整个工厂看成是他们的敌人,但也许工厂里的人也有同样的担心,并且他们首先遭受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1]。为了对工作场所环境问题进行研究,希恩(Sheehan)和文德恩(Wedeen)等人提出“毒素圈”(Toxic Circles)的概念,他们认为一个工厂的污染物质扩散至少经过3个递进的空间:工作场所(The Workplace)、围栏社区(Fence-Line Community)、广阔的环境(The Broader Environment)[2]。“毒素圈”概念的提出将工作场所危害性暴露问题(Hazardous Exposure)纳入研究视域。

美国的职业病与工作场所环境关系密切,但历史上由于没有官方统计记录,美国因工作致死、致病的准确人数一直不得而知。自从1976年美国劳工部根据各州的“工人补偿”(Workers′ Compensation)记录而建立“补充数据系统”(Supplementary Data System)以来,因工作致死、致病人数得以记录和评估。根据美国11个州1979—1986年死亡人数作为样本的估计,这一时期美国全国平均每年的致命性职业病伤害人数超过5 000人[3]25。美国劳工部的官方资料显示,1992年每万名全职就业者中患非致命性职业病的人数为305人,其中暴露于有害物质和环境的人数为15人(1)参见:美国劳工部网站,https:∥www.bls.gov/iif/.。考虑到庞大的就业人口,暴露于有害物质和环境的工人总量为数不少,电子制造业是工人有害物质暴露的高发区域,相关数据见表1[4]。

表1 美国电子及半导体等相关制造业职业病情况(1997—2001年) %

石油、化工、核电场、钢铁厂、煤矿、皮革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往往也是暴露型职业病高发的行业。此外,随着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由于工作场所、化学物质等信息资料的不全,加之“有害物质暴露—疾病”之间关系认定的困难,还有部分疾病难以被明确认定与有害物质暴露存在因果关系。美国学界普遍认为,与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相关的死亡和疾病的官方统计数据并不充分。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及其后果不仅是物理或化学问题、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受害人员多是脆弱和边缘群体,有害物质暴露引起了诸多美国社会学者的注意,他们从环境正义、有害物质暴露的社会差异、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等视角对工作场所环境问题进行研究,积累了较为可观的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至今尚未引起国内学界的足够重视。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的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决定了高环境健康风险的产业和工作种类在短时期内仍占有较高的比例[5]。同时,由于相关的职业安全法律的执行和工作场所污染的技术治理能力相对不足,因此有害物质暴露的控制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6]。根据国家卫生部门每年公布的全国职业病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每年新增尘肺病例在20 000例以上,每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皮肤病等新增职业病数量也有数千人。目前中国学界对暴露型职业病研究多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探讨,如煤矿工人尘肺发病[7],垃圾焚烧厂区二恶英污染及工人呼吸暴露评估[8]等。在社会科学领域,一些法学、经济学的研究关注到暴露型职业病,但是社会学特别是以关注环境平等为核心的环境社会学,对此研究极为缺乏。工作场所环境问题是环境社会学、健康社会学、职业社会学等社会学分支学科的交叉领域,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将通过梳理相关文献,介绍美国社会学者对工作场所环境健康问题的研究,以期为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议题的扩展提供借鉴。

二、 市场失灵与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的应对困境

1. 蓝领工人与农业从业者:暴露型职业病的主要受害人群

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认为包括环境风险在内的多种风险最终会消解阶级社会,“回旋镖效应”[9]会造成一种去阶级化的环境平等。然而,从工作场所污染来说,受害人群的阶级划分仍然是重要的分析维度。培罗(Perrow)总结了高技术事故的4种受害者类型:第一类是工厂的操作工;第二类是产品的提供者或使用者;第三类是无辜的旁观者;第四类是胎儿或者下一代。一线的操作工人无疑是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的首要受害人群。在美国,工作场所的非正义(Workplace Injustice)[10]问题较为突出,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主要受影响人群是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较低层次的蓝领工人以及一些经常接触化学品的农业从业者。从纵向看,由于环境问题治理及相关预防措施的实施,暴露型职业病总体呈下降的趋势;从横向看,大企业防护措施相对规范,中小企业由于条件相对“简陋”,往往成为有害物质暴露问题的高发场所。一些研究发现,工人群体健康状况受环境影响的程度具有内部差异,在工厂中的职位高低、是否为移民、工作期限长短、是否少数族裔等对工人的健康状况都有影响[11]。蓝领工人与农业从业者中的有色人种、外来移民、农场职工等,由于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工作技能不高,在就业市场中的选择机会不多,为了工作不得不忍受恶劣的工作环境,此外,他们职业健康风险防范的意识和应对能力较弱,更有可能成为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的受害者。

一些典型案例研究证实了以上论断。佩罗(Pellow)等在《梦幻硅谷:环境正义、移民工人和高科技全球经济》一书中对加州硅谷电子工厂进行了深入研究,他们指出,工厂的大部分管理岗位是由白人担任的,但70%~80%有风险的生产性工作的从业者是外来移民、妇女和有色人种,更准确地说是“有色女性外来移民”,这些工人在找工作中时刻面临着隐性的歧视,被主流就业市场排斥,不得不从事这些高风险行业。半导体芯片的生产过程需要使用1 000余种化学和金属物质,接触这些物质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2]。蒂里克森(Derickson)在《“地狱之门”:非裔美国炼焦工人,种族歧视和对职业性癌症的斗争》一文中关注了美国炼焦工人的健康状况。20世纪以来,大量非裔美国人从南方农村移民到北方城市,很多人在炼焦产业中就业,这些工人的工作环境非常恶劣,在炼焦炉附近工作除了容易造成外伤外,还会由于长期吸入排放的烟尘而患严重的肺部疾病,甚至是恶性肿瘤[13]。哈里森(Harrison)在《农药漂移和追求环境正义》一书中指出,加利福尼亚州商品农业从业者中有90%是墨西哥移民,他们不仅生活贫困,并且很多人没有合法的居留权,在政治和经济方面非常脆弱。移民没有能力选择工作,农场农民是他们可以选择的最好的职业,但是,在农药喷洒的过程中,他们成为了农药漂移最主要的受害人群[14]。

2. 高危补偿的市场失灵与受害者的应对困境

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高污染—高收入的工作本质上是类似于契约的自愿交易。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就认为,在市场经济中,高风险与高收入是相匹配的,高工资可以对高风险进行补偿[15]。美国已经实施的补偿性工资差别(Compensating Wage Differential)、高危工作津贴(Hazard-Pay Premium)就是在这种思路指导下实施的工资政策,但是,这种劳动力市场自身的调节有其缺陷。吊诡的是,现实中很多高风险行业却是低收入行业[16]。在工作危害补偿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工人受制于知识水平、风险判断以及疾病的潜伏期等,加之信息不对称,无法做出理性选择。由于主观感受的风险和实际风险不同,工人无法准确计算出一个合理的工资与风险的可接受匹配点,所以,他们往往无法获得充分的收入补偿。另外,经济学家的观点还受到严重的价值层面的批判,在他们看来,决定何种风险“可接受”是由经济因素决定,而非由工人的健康因素决定。一些批评者尖锐地指出,支付费用让人们在高风险下工作无异于光明正大地“谋杀”[17]。

具体到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上,受雇佣者的“自愿”选择往往是一种无奈。首先,很多工人并不知道工作的危险性,很多高风险的工作,企业主没有主动告知或者刻意隐瞒工作可能导致的健康后果,工人面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美国,只有5%~20%的工人被告知需要关注职业健康和风险问题[3],环境健康风险需要工人自身去判断。由于工人没有相关的环境与健康知识,他们很难对暴露性危害做出准确的评估,特别是在一些新技术领域,风险的识别超出了工人的认知范畴,很多工人把污染物质仅仅视为“脏”,而没有作为一个致病因素看待,一些工人甚至把疾病问题归咎于自身原因。其次,拥有选择权的前提是工人有很多工作可以作为备选,但是底层工人不具备这种条件,工人在工作和健康之间被迫做出选择,他们不得不为了工作而愿意忍受有害物质带来的伤害。

当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发生时,工人面临严重的应对弱势,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沉默的少数”(Silent Minority)[16],不仅是因为暴露型职业病群体占全部工人人数的比例较少,更主要因为他们常未察觉危害,即使察觉,也因难以发出强有力的声音而“沉默”了。工人不仅要接受有害物质的暴露,在应对有害物质暴露方面也处于不利地位,很多外在因素限制了他们报告污染暴露、得到医疗救治以及寻求法律保护[14]30。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往往与其他社会问题纠缠在一起,如贫困问题、社会不平等问题等。受害群体应对的困境主要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

第一,“有害物质暴露—疾病”因果关系难证实。对于特定类型的疾病,如尘肺病,与有害物质(工作场所中的粉尘)的关系是容易确认的,但是对于一些其他类型的疾病,如癌症,受制于病理的复杂性,很难将工作中接触的有害物质确定为唯一致病因素。在美国,暴露型职业病的认定难度很大,很多疾病被排除在职业病的范围外[3]18。工人无法掌握复杂的科学知识,有害物质信息的收集、 “有害物质暴露—疾病”的因果关系证明等都需要科学家参与。科学证据不足加之暴露型疾病的确定困难造成受害群体应对的“合法性”不足。

第二,地位弱势阻碍受害群体的抗争行为。很多时候,尽管工人知道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的危害,但他们担心遭受企业主的报复,进而失去就业机会,不敢向相关部门报告其所遭受的危险或疾病。此外,绝大多数的职业健康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和科学家制定的,但是受影响的主体——工人却没有参与其中,处于缺席状态。在遭受疾病后,由于工厂并未为受害者购买健康保险加之他们收入较低,往往难以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

第三,受害群体的弱组织性限制了集体抗争行为。大部分受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影响的蓝领工人和农业从业者群体都处于社会分层中的底层。在美国硅谷,有30%的工人是临时工人,还有大量在家工作的计件制工人,这些非正规经济中的就业工人随时都有失业的风险。很大比例的工人无法加入工会,更没法有效组织起来维护自身的权益[12]。在加州农场案例中,农场工人们缺乏农药漂移事件的应对经验,社区公共机构中精通西班牙语的工作人员有限,诊所工作人员农药暴露的健康知识不足[14]30,这些因素都减弱了农场工人的应对能力。

三、 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治理的多维困境

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与企业的短期经济理性关系密切,很多工厂从自身经济收益出发,在较弱的外部监管情况下,所能提供的工人健康保障明显低于实际应有水平,工厂应承担的健康成本未完全内部化。爱德曼(Edelman)研究指出,很多微电子企业并不提供防护服和呼吸器,在非工业真空中缺乏足够的内部密封,常规工业真空吸尘器被用于去除灰尘,会产生潜在的空气污染[18]。减少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是此类问题最根本的治理措施。美国第一届“全国有色人种环境领袖会议”(First National People of Color Environmental Leadership Summit)在1991年10月就通过了一份“环境正义基本原则”,“安全及健康工作环境”被列为17个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在美国,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治理阻力很大,面临较为严重的困境。

1. 困境一:政府的“旋转门”角色

政府是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治理的重要力量,但是,政府在治理中也面临难题。例如,在农药治理方面,美国农业部身兼双重角色,农药监管处于“旋转门”(Revolving Door)中:一方面,美国农业部需要对农药使用造成的危害进行规制;另一方面,美国农业部也需要促进农业的发展,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化学品制造商强大的实力也让其监管手段的实施大打折扣[19]。哈里森发现,很多化学品制造商资金实力雄厚,他们通过游说、向联邦机构和政党候选人提供竞选捐款、资助对其有利的投票表决和消解威胁到其利益的投票表决等方式影响政府监督和立法决定。尽管环保组织也试图采取此类策略,但微薄的预算让他们力不从心。此外,很多化学品制造商大量雇佣曾有政府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这使得企业和政府部门间保持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关系让政府负责人在产业和监管机构之间左右摇摆,并且通过以“提供内部知情人和友好关系的方式扭曲规则并利用漏洞”[14]60-61。

2. 困境二:“增长联盟”的利益捆绑

美国学者注意到了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背后的制度性根源,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和暴露型职业病的高发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模式有密切的联系。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社会主导的观念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对自然的统治理念、对现代科技的过度崇拜、对以发展生产解决社会问题的迷思等观念一度占据主流,现代政府把持续增长作为首要的发展目标并以此稳固其合法性。施耐博格的生产跑步机(Treadmill of Production)理论指出,在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下,政府、资本和劳动者合力促成了一个不断扩张的生产系统,系统的正常运转可以实现多方的利益诉求,形成共赢格局。生产跑步机背后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与环境保护理念常常背道而驰,这是环境问题不断加剧的制度性根源[20]。由此衍生出的“毒素跑步机”(Toxic Treadmill)这一用于解释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治理困境的概念与生产跑步机的本质逻辑是一致的:一些产业尽管对工人健康有害,但由于对政府、企业、工人都有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内在动力维持其运行[4]。

3. 困境三:反环境运动的强力回击

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的治理涉及工作与环境(Jobs Versus the Environment)之争论,这是一个在美国学界和现实中长久以来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墨菲根据韦伯阶层划分中“生活机会”这一标准,将环境作为分层的分析维度,提出“环境阶层”的概念,不同环境阶层的差别体现在:①在操控自然的权力以及由此操控带来的利益分配上的差异;②在遭受这种操控的负面后果上的差异。墨菲区分了两种环境阶层:受压榨的环境阶层(Exploited Environmental Classes),主要包括当地居民、污染和环境事件的受害者;绝对特权环境阶层(Positively Privileged Environmental Classes),主要是通过环境衰退来成就事业、获取权力和积累财富的群体[21]。前者是环境衰退的主要受害者,后者是环境衰退的主要受益者。但是,作为“受压榨环境阶层”的工人也能从环境衰退中获益,这让他们的态度常常左右摇摆,绝对特权环境阶层则构成反环境运动的主力。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遭遇了反环境运动的巨大挑战,因为相关的环境治理措施将损害这一群体的既得利益。一些研究发现,环境保护会造成局部性的失业,很多自然资源行业的工人甚至反对环境保护[12]。环境治理嵌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人们所处的阶层不同,生计依赖的手段不同,对环境保护所持的观点也会有所差异。环保主义者批评企业污染了环境,损害了人的健康,将经济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但是,企业则批评环保主义者忽视企业的利益,忽视普通民众和政府对工作和发展的需求,甚至将动物的权利凌驾于人类之上。在美国,工人的抗争和抵制运动常受到“工作恐吓”(Job Blackmail)[23],特别在经济萧条或高失业率爆发时,“工作恐吓”是企业主消解工人抗争的一种策略,一些企业主甚至威胁将工厂迁移国外以消解工会的对抗活动。

四、 美国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及其危害的社会应对

如前文所述,美国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的治理面临着严重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是一个典型的环境非正义问题,需要多方力量合力以消除不平等。尽管面临诸多不利条件,但是随着受害群体自身意识的觉醒以及外部力量的支持,以经济补偿、改善环境、消除不公等为目标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ovement)开始涌现。在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中,针对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各种社会力量介入,组织了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抗争活动,并且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煤矿、电子装配厂、农场等领域的从业者群体参与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美国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试图联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其参与主体包括积极分子、科学家、NGO、政治家、受害群体、媒体等,表现出一些自身的特点:

第一,组织化程度较高。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的大部分抗争群体都成立了自己的组织,这些组织通常具有明确的章程和目标,便于统一采取行动。在硅谷电子厂工人抗争事件中,硅谷毒物联盟(Silicon Valley Toxics Coalition)应运而生。在加州农药漂移事件的应对中,参与抗争者成立了一个名为“农药行动网络”(Pesticide Action Network)的组织,他们运用漂移捕捉器将农药浓度与标准做比较并开展生物监测。

第二,注重邀请科学家参与。由于暴露型职业疾病涉及诸多科学知识和专业领域,与科学家合作对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至关重要,因此很多运动中都有科学家的介入。

第三,注重发挥普通工人和社区居民的作用。赋权工人和普通社区居民参与有害物质的记录、观察自身身体状况、收集原始资料等。

第四,积极利用媒体发声。报纸、杂志等媒体作为重要的信息发布方,构成了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的重要主体。在蒂里克森的研究案例中,《芝加哥太阳时报》(ChicagoSun-Times)就对炼焦工人维权进行了大量的报道。

除了以上特点外,美国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还与环境保护运动联合,这是该运动较为鲜明的特色。传统上,环境保护运动主要是中产阶级及以上阶层群体参加的运动,而工作场所健康运动多是底层蓝领工人或者农业从业者群体参与,两种运动的主要参与人群有明显的差异。美国的蓝绿联盟(Blue-Green Coalition)是一个具有跨阶级性的运动联盟。为何本是不同阶层的运动会出现联盟的趋势呢?研究发现,资源稀缺可以解释跨阶级运动联盟的形成。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加之自身力量弱小,单打独斗难以对抗强大的企业以及与之具有高度利益关联的政府,每个组织都被驱使与非传统盟友合作[24]。很多环境保护者认识到工人与企业主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是不同的,他们希望联合工人组织一起参与治理工作场所的有害环境。蓝绿联盟具有互惠性质,健康是联盟重要的集体身份和组织间重要的沟通桥梁,通过改变联盟的核心使命和价值观,将文化价值观从劳工运动融入环境运动中来改变联盟的目标,实现新的集体认同[1],也为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创造了新的机会(见表2)。

表2 美国三种“蓝绿联盟”的参与群体[25]

美国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的主要行动方向在以下方面:

第一,揭露行业危害与争取知情权。工作场所的环境健康风险隐藏在不同的行业中,社会对行业健康风险的认知也有差异。在一些高危险性行业,社会对这些行业的健康风险已有一定的认识,但是,一些大量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高科技行业的健康风险却不为外界所知,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在美国,硅谷毒物联盟通过职业安全与健康中心项目,揭露高科技行业的地下水污染、化学品使用等状况,让外界知晓该行业对工人健康具有的潜在威胁,同时促成政府和企业的污染信息公开。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民众认为工作场所环境状况是雇主的保密特权,随着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一书的广泛传播,民众开始意识到,他们对其生活和工作中面对的有害物质享有知情权(Right to Know)是理所应当的。通过社会力量的持续斗争,知情权已经在美国联邦政府和一些州政府的法律中得以具体化,主要包括社区知情权和工作场所知情权[26]。

第二,挑战主导的流行病学。科学为健康运动提供了重要的证据。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中需要处理疾病与科学的关系。在一些研究中,研究者既学习和利用科学知识,同时也批评甚至挑战自然科学。工厂流行病学有自身的缺陷,如健康工人效应(Health Worker Effect)就是其缺陷的一种表现,这一效应指出,由于工作性质的要求,许多对接触有害物质不适应者已调离此类工种,或者由于招工中的限定,经过筛选的工人健康水平本身较高,在分析结果中会发现接触有害物质工人的死亡率或某些疾病的发病率甚至低于不接触有害物质的工人,因而得出该有害物质对人体无害的错误结论,受到很多批评。主导的流行病学(Dominant Epidemiological Paradigm)在疾病的致因过程中过于强调个人因素,而忽略了环境和社会因素,由此在疾病的应对上更加强调对个体行为的调节,而非改变社会制度、生产过程以及政府管理。Brown以乳腺癌为例对主导的流行病学的个人主义模式进行挑战[27]。

第三,推进危害源头的治理。一些激进的环保主义者坚持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试图从源头上阻止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他们反对风险评估,认为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有害物质的可接受风险(Acceptable Risk)会造成工作场所环境危害的合法化[28],但是,完全杜绝有害物质的零风险目标几无可能。在一些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中,运动参与者采取了更为务实的态度,他们积极争取参与制定标准,推进源头治理,而以往的标准是由毒理学家、工业卫生学家、经济学家等科学和技术专家制定的。在蒂里克森的研究案例中,炼焦工人们积极参与维权,通过争取,使得每立方米空气中所有颗粒物质的苯溶性值大幅下降到0.15毫克[13]。职业健康与安全运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有害物质的源头治理,同时也实现了一些新治理技术的运用。

五、 美国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研究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的产生根源及围绕职业健康与安全展开的社会运动深度嵌入美国社会结构之中,其所展现出的形态与美国社会特有的社会结构、发达的社会组织和工会等有着紧密的关系。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问题是典型的环境不平等问题。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有着数量巨大的工人群体,其中工作于高危险性环境中的工人不在少数,他们大多数经济社会地位较低[29]。随着工人健康和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场所工人有害物质暴露问题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美国学界的相关研究对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方向和研究路径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以往中国的环境社会学研究过于关注“外”部,忽略了工厂“内”部。实际上,工厂内部工人的有害物质暴露问题同样受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和权力结构的影响,这些外部结构性因素造成了不平等的再生产。因为工人所处的位置,他们更多地考虑工作收入,往往处于“失语”状态,即使有少量工人“发声”,他们也会发现自己面对极为强大的对手,面临极大的维权困境。

对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健康后果的研究有利于扩展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丰富环境社会学研究的议题,同时,探索推动环境社会学、健康社会学、职业社会学等社会学不同分支学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打破分支学科间的日益孤立和学科“碎片化”状态。针对在中国开展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健康议题的研究,笔者从研究路径和研究议题两个方面分别提出设想。

1. 在研究路径上,遵循“认知—解释—对策”的研究路径

首先,需要积极消化和吸收涉及此议题的国外已有研究成果,为学界开展研究提供思想和理论资源。其次,立足于中国现实,进行扎实的田野调查,特别是发挥社会学在经验研究和资料收集方面的优势,对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业、产业工人等不同主体展开深入调查,在这方面,环境社会学可以与相关社会学分支学科加强合作,借鉴国外社会学学者研究此问题的方法与介入方式,可以先以一些影响较大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和受害工人维权事件为切入点,深入了解受害群体的“生活世界”和各个不同主体在其中的态度和行为,再逐渐探索“常态化”状态下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强化解释性研究,着重探讨中国当前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及其健康后果的形成原因和治理困境。最后,在掌握理论和经验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相关的对策研究,使研究既能丰富和发展社会学对此问题的认知,也能服务于现实,减少发展代价,提升工人福祉。

2. 在研究议题上,重点关注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的现实状况、学理阐释以及治理建议

第一,中国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及其健康后果的现实状况。本议题主要解决是什么(What)的问题,可能涉及:①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的受害人群社会特征、健康风险认知、工作中的自我保护策略等;②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受害群体的“影响链”研究,除了对个人健康损害外,可能还会对其劳动能力与收入水平、人际与家庭关系、所在社区声誉等产生影响;③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的人群差异性研究,如不同企业工人之间的差异、企业内部管理者和普通工人的差异等。

第二,中国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及其健康后果相关议题的学理阐释。本议题主要解决为什么(Why)的问题,可能涉及:①工作场所环境问题中的“政治—经济”关系模式对环境治理产生的影响,如普遍存在的“增长联盟”(Growth Coalition)对环境治理的影响;②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健康损害的维权困境解释,如工人知情权—企业保密权平衡问题、工人维权的制度壁垒问题、工会作用范围和功能定位等;③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受害群体有组织抗争/维权中的资源动员、斗争策略及其运作机理等。中国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受害群体(如暴露型工伤、“尘肺工人”等)的维权行为值得深入研究。

第三,中国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及其健康后果的政策建议。本议题主要解决怎么样(How)的问题,可能涉及:①政府层面如何完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及其治理的相关政策供给和制度设计;②企业层面如何推动企业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暴露健康影响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人健康防护培训以及生产技术和过程的“去害化”等;③社会和从业者层面,推动环境健康、有害物质、疾病等方面的教育和知识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