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让“双轨制”走开
2020-07-06李秋生
李秋生
2019年12月11日,湖南发生了一件令人称快的事情。湖南首例“同命同价”机动车事故案宣判,郴州市永兴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告郭某按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获得伤残赔偿金7万余元,而非过去一直执行的老标准2万元。
又闻,安徽、陕西、河南等多地启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这意味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的“不平等条约”将逐渐进入历史博物馆。
曾记否?2005年12月,14岁的重庆女孩何源和两名同学一起坐三轮车上学途中出了车祸,被一辆卡车压在下面,三名少女不幸丧生。肇事方分别赔偿何源两名同学的家属20余万元,仅赔偿何源父母8万元,因为何源是农村户口。仅仅因为户口性质不同,同样是孩子,生命的价值如此悬殊,令人唏嘘不已。不平则鸣,“同命不同价”顿时引发广泛争议。
如今,这不公平的一页终于翻过去了,不能不令有社会责任感、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感到惊喜,因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是对生命态度的进步,是对生命歧视和冷漠的告别。当年,“战争让女人走开”,体现了对女人的保护;今天,公平让赔偿金“双轨制”走开,展示了对人性的尊重。
自从有了人类,人们一直在为公平而抗争,不惜付出无数人鲜血与生命的代价。公平是人类心底的天籁,公平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康德讲:“人本身就是尊严。”意思是说,人生来就是平等的,而尊严建立在公平之上。《吕氏春秋》云:“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唐代吴兢说:“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拿破仑说:“在政府事务中,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力量。”西塞罗提醒:“让我们记住,公平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孙中山呼吁:“天下为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郑重提出,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彻立法全过程。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公司法》《证券法》《公务员考核法规》等都已经把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作为根本原则、立法之基。
所以,我们要为湖南实行事故公正赔偿热烈鼓掌!但是,我們也应看到,在公平问题上,我们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大学录取分数线“双轨制”。微信上有个段子引人注目:北京的孩子在晨跑,四川的孩子在晨读;北京的孩子睡眠充足,四川的孩子挑灯夜读。因为北京的孩子410分能成为工程师,而四川的孩子510分只能成为搬运工。网民强烈要求高考全国一张卷,一个录取线,考生一个待遇!
医疗保障“双轨制”。公务人员的医疗保障与企业人员的医疗保障不是一个水准,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同样有差别。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实际上是“多轨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退休后各有各的标准,退休养老金差距很大。
诚然,历史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诸多“双轨制”的形成有其历史因素,更有经济条件制约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有些步子迈得还不够大,有的“双轨制”与经济实力无关,比如大学录取分数线“双轨制”毫无道理,完全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改革在路上,我们需要思想再解放一点,步子再大一点,公平之心再强一点,在公平问题上求得“最大公约数”,让人民满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更多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