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2020-07-04
陸瑶瑶和陈涵结婚后一直想要一个孩子。可是因为陈涵的问题,他们拥有自己孩子的概率很小。最终,两人到孤儿院领养了一个男孩,取名陈兴牧。
孩子的到来让夫妻俩喜不自胜,他们倾尽心血抚养陈兴牧。陈兴牧大学毕业后不愿意找工作,就跟养父要了一笔钱做生意。但他眼高手低,做什么亏什么,本钱很快亏得精光。陈涵背着妻子又给了养子20万元。没想到,知道自己不是做生意材料的陈兴牧动起了歪脑筋,干起了诈骗的勾当,骗到的钱很快挥霍一空。受骗者找不到陈兴牧,就天天堵着陆瑶瑶的家门,陆瑶瑶夫妻只好一次次出钱替陈兴牧收拾残局。
长此以往,陆瑶瑶对养子心灰意冷。在她的坚持下,经法院调解,夫妻俩解除了与陈兴牧的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之后不久,陈兴牧因诈骗犯罪案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出狱后,陈兴牧从事个体经营。虽然养父子关系不存在了,但陈涵对陈兴牧仍有感情,不差钱的他瞒着妻子,分6次从自己的银行卡上转款至陈兴牧的银行卡,共计203万元。2018年5月底的一天,陈涵突发脑出血昏迷,手术治疗后至今仍呈昏迷状态。陆瑶瑶用陈涵的银行卡取钱为其付医药费时,才发现这几笔钱的去向。陆瑶瑶认为丈夫无权单独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陈兴牧,便找陈兴牧讨要,但遭到拒绝。
陆瑶瑶向法院申请宣告陈涵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得到了批准。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陆瑶瑶遂将陈兴牧及丈夫陈涵告上法院,要求追回203万元。
法院经详细审查后,认为这笔钱属于陆瑶瑶和陈涵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在陆瑶瑶与陈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处于整体存在的状态,其归属具有不可分性。陈涵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陈兴牧,事先未经陆瑶瑶的同意,事后也未得到其追认,且处分该钱款的行为非因夫妻日常生活所需,该行为侵犯了陆瑶瑶的财产利益,系无权处分。陈兴牧无偿接受了该赠予财产,其行为不属于善意取得,故陈涵的赠予行为无效。而陆瑶瑶要求陈兴牧返还其203万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应予支持。
虽然追回了巨款,但是陆瑶瑶并不开心,曾经幸福的家庭已经支离破碎,只留给她一颗千疮百孔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