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村协同”理念下乡村规划路径初探*
2020-07-03刘维东佘美萱林蔚
刘维东 佘美萱 林蔚
我国乡村目前普遍面临着人居环境恶化、产业发展迟缓、人口逐渐外流的衰败局面,亟需寻找一条突破发展瓶颈、激活村庄活力的发展新道路。自20世纪90年代起,国内掀起的乡村旅游发展热潮及其近年来的有效实践,都验证了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乡村转型及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对于地理区位毗邻风景名胜旅游区,或行政管辖范围内拥有风景旅游资源的乡村而言,“景村协同”发展理念为其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国内学者对如何推动村庄与景区协同发展提出一系列理念,包括“景区式美丽乡村”[1]、“景村融合”[2]、“景村一体化”[3]、“景村共生”[4]和“景区带动”[5~6]等相关概念。本文在村庄与景区关系现有类型的基础上提出“景村协同”理念,即基于村庄毗邻或村庄内部具有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或已成型的旅游景区,协同带动整个村庄建设的乡村发展模式。“景村协同”是将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景区建设融为一体的有效途径之一,以旅游景区的标准建设美丽乡村,并以旅游景区建设带动乡村发展,实现乡村景区化与景点化,从而达到乡村与景区融合协调发展[2]。
近年来,广东省旅游业的发展为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粤北山区乡村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本文以粤北山区特色保护类村庄代表—连州市星子镇沈家村为例,通过规划实践,分析“景村协同”理念下村庄与景区协同发展的可行性,探索乡村特色化发展与脱贫致富的新路径。
1 “景村协同”发展模式及特点
在乡村传统发展模式中常出现“景”“村”发展不和谐的现象,村庄与景区难以形成有机统一体。“景村协同”发展模式通过村庄精准定位、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及旅游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明确利益主体权责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建立村庄与景区长效发展机制,形成协同共建的乡村发展新局面。
“景村协同”型村庄因景区的存在而具有农村居民点和旅游点的双重属性,在空间形态、社会网络变迁等方面也异于一般村落。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各类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村庄和景区作为2个基本单元,在空间上具有相邻、重叠乃至重合的位置关系[7],并由此形成不同时期的发展模式。时期不同,其作用主体、辐射范围及影响力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表1)。
在“景村协同”发展初期,因景区本身建设基础较好,可发挥其带动作用及影响力,虽服务范围有限,但对基础设施缺乏、人居环境恶劣、经济发展滞后的村庄来说,已产生较大的辐射带动作用,易形成村庄对景区的单向依赖关系。在发展中期阶段,随着村庄建设的进步,村庄与景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村庄不再完全依赖于景区,形成自身产业,景区对村庄的带动效果减弱,但双方的交流与初期相比得到了加强,形成功能互补。随着村庄和景区各方面的提升和发展,“景村协同”模式将最终实现两者趋于协调统一,并逐步形成相互依赖、协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双向交流由原先单一产业辐射,拓展至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综合交流。
2 挑战与措施
2.1 现存挑战
“景村协同”重点关注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如何解决村庄和景区的发展关系,是提升村庄发展竞争力的新探索。目前阶段,该理念实践面临的挑战主要有3点。
2.1.1 定位模糊,缺乏功能互补
景区前期开发缺乏统一规划,仅单纯对现有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忽略了村庄与景区的协同,各自应有的定位及功能不明确。一方面容易造成优势资源过分倾向景区,景村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村庄与景区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单一重叠,形成相互竞争态势。
2.1.2 建设落后,互动性弱
村庄与景区在规划建设初期,信息、物资、人员、资金等资源交互和流动不足,辐射途径单一,无法满足村庄脱贫转型目标的要求。景区知名度不高,各项配套设施不完善,自身发展受限,对村庄的辐射影响有限;村庄建设一般滞后于景区,其基础条件既无法满足自身发展,更无法满足来自景区的各项需要,无法完成与景区间良性的互动循环。
表1 “景村协同”发展模式
2.1.3 利益主体权责模糊或缺失
政府、企业及民间力量作为推动村庄与景区协同发展的主体,在景区开发及村庄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每一环都不可或缺。在建设过程中,应协调落实好各方利益和权责关系。当忽略以村民为代表的民间力量的利益公平时,容易造成农户失权和贫富再分化;且当城市开发模式过度入侵乡村贫困地区时,极易造成本土文化旅游资源浪费及乡土文化消逝等问题。而当企业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时,则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企业投资开发热情,进而导致景区及乡村无法得到进一步发展;当优势资源过度倾斜于企业时,无法使村民获得乡村旅游发展的实质性红利,更是激化两者间的矛盾。政府在参与景区管理的同时,通过对企业征收赋税来提高财政收益。当政府对开发建设干预过大或缺失时,都将影响乡村整体经济的发展,导致政府、企业和村民三者权责和利益的不对等。
2.2 解决措施
2.2.1 差异化互补发展
景区的同区域旅游发展需要重点关注“互助”和“求异”。乡村发展是对景区旅游产品功能的有机补偿,与初始景区形成差异化互补发展的格局[8]。景区带动型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发展的根本在于,贫困村在景区的带动效应下如何实现自身的乡村旅游发展[5]。可在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内涵及景区旅游优势的基础上,盘活闲置资源,通过功能互补,延长旅游产业链,使得两者成为提供不同类型旅游产品的独立体,达到村庄为景区承载压力、景区带动村庄发展的目的,形成景村协同发展模式。在村级以上层面,规划及决策部门应以全域旅游的规划视野,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进一步明确村庄及景区定位,实现功能错位发展,联动形成区域集聚效应。
2.2.2 加强景村基础建设与互动
景区是景区带动型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发展的核心[6],应重视景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核心景区的吸引力。同时,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升其承接景区补充性功能的能力。此外,应不断增强村庄与景区间的“流”互动,包括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等。在实际建设中,以交通路线、公服市政管线、景观带等作为物质载体,强化村庄与景区间的空间联系,更好地促进两者间客源、资金、物流等的交互,实现成熟景区客源市场与村庄旅游目的地共享,从而发挥景区的带动作用,盘活乡村旅游资源。
2.2.3 建立统筹管理机构
积极寻求村庄与景区合作的新机制,可由周围村庄与核心景区进行合作,在政府、专家团队及村民理事会等的共同推动下,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各方职责,统筹管理。规划开发前期,政府需组织专家及村民做好必要的乡村规划,评估景区资源开发情况,精准确定村庄定位,为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同时,积极为投资企业及村民提供发展平台,包括提供投资名录、就业信息及技能培训等。企业应发挥其开发管理景区的重要作用,在实现自身创收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与周边村庄进行互动,包括部分功能转移优化、信息沟通、提供就业岗位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公司,需配合政府部门对景区及村庄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同时也可选择性进行项目投资。村民则需充分发挥自身主人翁意识,积极建言献策,并把握景区发展契机,结合村庄特色资源,寻找创业、就业突破口。从政府、企业及村民等执行主体上加强村庄与景区的联系,形成“以景带村,以村兴景,景村协同”的良好局面。
3 沈家村规划设计实践
3.1 村庄概况
沈家村位于广东省连州市星子镇西北,总面积约2 514.4 hm2,包括下辖的沈家、杨梅、上洞、蓝田及鱼本5个自然村。与粤北大多数乡村类似,沈家村存在着人口外流严重、公共基础建设落后、村庄人居环境水平低下、产业结构失衡等共性问题。村内拥有溶洞景区“杨梅古洞”,颇具开发价值,虽初具规模,却与整个村庄联系薄弱,未能有效利用,暂未形成良好带动效应。
3.2 杨梅古洞与沈家村的“景村协同”
3.2.1 明确定位,功能互补
因杨梅古洞是沈家村最具开发价值及旅游吸引力的资源,在规划发展过程中,结合市场需求和本身资源状况(图1),进行乡村性格凝练,形成“绿野奇岩,寻梦沈乡”的乡村旅游定位,并统筹总体功能与用地布局,形成村域总体空间结构(图2)。充分发挥杨梅古洞的辐射带动能力,各自然村错位发展,实现功能互补。依托杨梅古洞等优良生态景观资源和地方特色文化,打造自然与人文多元特色兼备的全域旅游,在生态、休闲、娱乐、养生、购物、餐饮、住宿、体验等功能模块上提供差异化旅游服务,打造生态旅游沈家村(图3)。
图1 沈家村特色资源
图2 沈家村村域空间结构布局图
在村庄产业布局和空间规划中,以景区所在的自然村杨梅村为主导,重点推进杨梅古洞旅游景区的奇岩景观、山顶观景平台以及特色民宿建设。此外,沈家村政府为增强景区吸引力,已在其附近种植银杏Ginkgo biloba林,并成立“脐橙节”。其他自然村则充分考虑自身优势,深度挖掘多样性的乡村资源,大力开发乡村旅游商品,如依托丰富的山林资源发展森林养生;重点围绕当地四大特色农业(水晶梨Pyrus pyrifolia、鹰嘴桃Amygdalus persica、油茶Camellia oleifera、冷水鱼养殖),打造农家乐;结合村内的人文乡土风情,发展人文旅游等。不断完善产业链,打造“立得住”的产业,实现“一村一品”差异化产业特色发展,协同拉动旅游消费(图4)。
规划时充分结合连州市全域旅游战略发展的新定位,村庄发展重点依托现已形成的具有相当规模的环城乡村游憩带。在连州地下河、湟川三峡-龙潭生态旅游度假区以及福山景区等精品“龙头”景区的带动下,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体验。
3.2.2 空间连接,完善基础
目前杨梅古洞景区能提供的旅游服务较为单一,各类旅游配套设施相对匮乏,通往景区的道路系统通行情况较差。其主要经济来源为门票售卖,仅靠游玩溶洞吸引游客,无法形成成熟的旅游景区,使得大量优质景区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此外,自然村沈家村建设相对落后,村内农产品、劳动力等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和开发。
针对上述问题,在对杨梅古洞景区进行发展规划时,重点进行景区内部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游览路线,丰富景区活动形式,增强景区吸引力。同时,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开发特色农产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优化村庄对内、对外交通,提高村庄与景区的互通性,为日后承接景区部分功能打好物质基础,形成一种“旅游环境+村庄设施”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3.2.3 政企合作,民间参与
杨梅古洞以往的开发主体为投资公司,村民未能从景区开发获得实际收益。为使村民、投资者及政府三者利益得到平衡,规划方案提出由政府进行整体把控,建立更为公正有效的投资平台,制定并推行有利于村庄及景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为村庄及景区发展保驾护航。在景区开发及乡村规划前期,应突出景区在协同带动整个村庄全域发展的作用。在了解沈家村政府及村民对杨梅古洞的强烈开发意愿后,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尽量向当地倾斜,使企业与村民相融合。开发商要在旅游扶贫中发挥核心作用,为村民脱贫致富提供资金、技术、技能培训等支持,兼顾村民的美好生活诉求[9]。同时,鼓励更多有能力的村民参与景区及村庄建设,分类型、分阶段脱贫致富:可通过资源或劳动力入股分红、围绕消费需求提供旅游产品等形式参与旅游景区的开发,也可通过景区提供的就业岗位,如环境保洁、物资运输、景区讲解等多种方式获利。因此,也需要建立统一的监管部分,保障三方利益。此外,重视高校及科研团队在村庄规划及景区设计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多方共赢(图5)。
图3 沈家村村庄功能推导图
图4 沈家村产业定位布局图
图5 利益主体权责关系图
在未来乡村规划建设中,沈家村可充分依托山、水、林、田、洞等自然资源,形成的良好自然生态环境,结合完整的乡土人文风情,与杨梅古洞景区共同谋划村庄发展道路,将沈家村打造为集生态、旅游、休闲、康养于一体的休闲康养度假基地,实现传承乡村文化,提升生活品质,体现生态文明,构建美好家园的目标。
4 结论
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背景下,将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相融合,是建设宜居可持续乡村的有效途径之一[10]。现阶段我国“景村协同”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有助于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实现乡村精准脱贫。但目前还存在着景区开发未充分发挥扶贫带动作用,旅游扶贫精准度不高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甚至带来生态破坏等负面影响。基于“景村协同”理念提出的乡村发展路径及规划策略,将村庄规划建设同景区发展结合起来,根据现有资源及上位规划,实现景区与村庄功能精准定位;通过物流、人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等的紧密联系,协调景区与村庄两者的关系;兼顾各方利益和权责,重视民间力量在景区及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其为拥有旅游资源的村庄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以共生共赢、协同发展的方式,为人们提供宜居、宜业、宜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