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江苏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
2020-07-01黄京京戴军周衍涛
徐 凡,黄京京,戴军,周衍涛
(金陵科技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
1 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治理内涵、理论综述
1.1 乡村振兴政策解读
基于我国农村当前经济发展不均衡、土地粗放利用不节约集约以及基础设施不完善的普遍现象,党的“十九大”首次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5个方面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国对三农问题和城乡发展基本规律的深层认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1.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
随着我国对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与农村有关的一系列发展战略也相继部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基础。在此背景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显著增加,不仅增加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也极大地提高了农村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今后搞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创新和顶层政策设计指明方向。目前据统计年鉴显示,2012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2017年增至13432元,增长了近70%,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确立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中,明确提出到 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2012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在同步增加,可收入差距却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图1)。近年来,针对这一突出现象,我国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放在了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工作上,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有助于真正实现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的宏伟蓝图。
与此同时,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是许多不容忽视的普遍性问题,诸如人居环境建设总体水平仍然较低,资金来源、土地粗放利用不节约集约、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等。事实上,我国农村分布散、量大、涉及类型多,不同地区之间农村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按照经济发展优先次序合理分配资源,把农业农村放在优先位置,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前提。
图1 2012~201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2 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及标准
乡村振兴,即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这五点相辅相成,缺一不可[1]。
(1)产业兴旺。我国虽解决了人民基本的温饱问题,但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还面临诸多挑战。因此,我们应该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区本土的经济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的互融互动,形成“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2)生态宜居。许多农村只片面的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了环境问题,造成了不可忽视的人地矛盾。生活及工业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垃圾也缺乏系统化的处理方式,诗句里“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的中国传统田园风光也逐渐沉没在历史的长河里不再复见了。我们应当进行科学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正常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将环境污染降到最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良好生态环境支撑,建设宜业宜居的美丽乡村[2]。
(3)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文化是农村在长久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沉淀,承载了居民的精神寄托,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实质。唯有明确乡村的历史特色,结合文化找准其发展定位,才能实现环境美向生活美的升华。
(4)治理有效。治理有效突出了从重视过程向重视结果的转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同时,乡村治理也要立足于农村实际,因地制宜的进行各项目建设,不能盲目的追求发展速度而“揠苗助长”。
(5)生活富裕。生活富裕也就是提高农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当地政府需密切关注贫困户,对贫困户进行精准分类、精准扶贫,争取早日达到共同富裕。
1.2 乡村人居环境内涵与研究综述
1.2.1 乡村人居环境内涵
新农村建设发展以来,乡村人口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造成了村庄布局混乱,出现了大量废弃农田,宅基地等,生活设施不健全,污水垃圾也随意处理。到2016年底,行政村中有20%已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较2013年增长了10.9%,虽有一定增长,但仍存在80%的行政村未采取污水治理措施;同样,65%的行政村已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增幅明显,但仍有35%的村落未采取相应措施(表1)。可以说,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已是亟不可待。
表1 2013~2016年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覆盖率
而长期以来,研究人员大多把目光放在城市领域,对乡村人居环境的研究尚未形成系统的规模,因此,对于乡村人居环境这一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余斌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住区演变与人居环境优化研究》中提到:“乡村人居环境不是人居环境的一个低级发展阶段,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有序发展的人居环境类型,是一种渐进变化的复合生态系统,是一种动态开发的人居支撑体系。”[3]笔者认为,乡村人居环境大体上可以理解为在乡村范围内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与乡村风貌的种种因素,如图2所示。
而关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则主要包含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住房条件等,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后文会从以上四者出发,对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进行分析。
1.2.2 乡村人居环境研究综述
以中国知网为检索单位,以“人居环境”为关键词进行文献检索,共检索到文献5743篇,发表总体趋势如图3所示,可以看出,2005年实施新农村建设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聚焦到人居环境的研究上来,特别是“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政策后,文献发表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对于农村建设来说是一个很积极的态势。笔者对现有研究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后发现,学者大多从农村人居环境的现状、发展模式、问题及对策出发,研究其乡村环境、乡村文化和乡村聚落3个方面。
图2 我国农村人居环境主要构成因素
图3 知网数据下近年来人居环境发文量趋势
如在《乡村空间治理的系统效应研究——基于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的实证分析》中,朱东风阐述了新农村建设和乡村人居环境的涵义,强调要建立新型长期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体系[4]。在《中国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评价及差异化治理策略》中,孙慧波,赵霞指出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环境污染现象,并结合中国城镇化进程,阐述了城镇化与农村环境的关系[5]。在《乡村人居环境研究进展与展望》中,李伯华强调要根据村民意愿来确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点,同时指出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6]。在《中国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研究》中,冯亮为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强调了要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等举措的重要性[7]。
2 案例地区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现状与问题分析
2.1 江苏乡村人居环境现状调研与分析
《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报告中指出,江苏力争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在改善民生的同时持续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早在“十二五”之初,江苏就已实施了“村庄环境整治计划”,进行了“自上而下”全域性的乡村空间治理以推动乡村地区的整体复兴[8]。至2016年1月,省域范围内19.8万个自然村将近 87%完成了村庄环境整治,全省村庄环境得到了普遍改善,预计2020年可达到95%。笔者将从以下4个方面分别对江苏省乡村人居环境现状进行调研分析。
2.1.1 乡村环境
(1)化肥农药处理。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显示,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江苏农村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农药等土壤污染源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图4、图5)。由此可见,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较好成效,村民随意排放化肥农药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图4 江苏近年来农地化肥排放量变化情况
图5 江苏近年来农村农药排放量变化情况
(2)污水处理。长期以来,农村地区污水处理方式落后,再加上污水排放量大、处理率低、收集困难等问题,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任意排放,造成了严重的水源污染问题。在全面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之后,政府开始实行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强制关闭多家可能会造成大气和水源污染的企业,污水排放情况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2009年,江苏省范围内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村庄有2250个,占比为14.6%,到了2013年,这个数量已达到3774个,增长了约68%,并在近几年持续保持增长。
(3)垃圾处理。垃圾随意处理是江苏省城乡建设过程中均不可忽视的重要漏洞,人们习惯将生活垃圾采取直接填埋方式进行处理,不仅其垃圾渗漏液会长久地污染地下水资源,还因为没有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残留着大量的细菌、病毒。近年来,江苏省针对这一现象,鼓励城乡地区设置垃圾收集点以集中堆放,进行无害化处理。就农村而言,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占比67.93%,2013年上涨到87.11%,近几年也进一步上涨,基本完成了江苏省原先所制定的目标。2018年底,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2019~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任务,如表2所示,以进一步扎实有效的推进人居环境建设,更好的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表2 2019~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任务
2.1.2 住房条件
修建改善应尊重地方发展实际,有选择性的进行拆除或保留。根据调查显示,江苏90%以上的农房是1979年以后建造的,笔者通过对自己家乡村民的走访调查了解到,75%的村民希望村庄住房改建不要搞大拆大建,应尽量不动已有住宅,采取分类整治、渐进改善的方法,推动农村住宅的逐步更新。江苏十三市乡村人居环境的居住条件呈由南向北递减趋势,但整体上居住条件较好,各地级市之间差距不大,苏南地区稍优先于苏北地区。高水平区域包括苏州、无锡的代表乡村,其房屋结构多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卫生设施也较为完善,居住条件明显优于其他区域。较低水平区域包括淮安、徐州的部分农村,居住条件相对落后,住房多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内部设施不完善,也难以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突发情况。
2.1.3 公共服务
江苏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计划”以来,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政府明确规定每个2500人的标准村享有维护公共服务运行基本保障8万元。目前,苏南地区总体情况较好,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部分经济薄弱村;苏北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差,主要投用于环境卫生以及小型维修项目管护。近年来,除了满足农民在义务教育、社会医疗、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以外,江苏许多村落已着力修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服务中心、文体活动设施等一系列现代化设施,并逐步扩大中小学和医疗卫生站的规模。现有部分村庄学校配置标准已与城市小学的规模旗鼓相当,如徐州市的丰县华山镇华星小学大程庄教学点始建于1912年,现占地面积10000 m2,校舍建筑面积1887 m2,操场等运动场面积5000 m2。
2.1.4 基础设施
江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政府积极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显示,江苏乡村区域的基础设施已具备较高水平,形成了一批“美丽乡村”的样板,但仍要注意村落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同时,部分地区更多的关注以乡村水电网、村内道路等为主的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而忽略互联网建设等人文基础设施,不利于农村现代化生活的普及。
2.2 江苏乡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
2.2.1 农村空心化倾向严重
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加速了农村向乡镇、乡镇向城市迁徙的步伐。随着中国逐步加快城市化进程,江苏省内原始自然村落逐渐消失,规划保留集中居住区出现空心化的倾向,这无疑将造成农村公共服务和管理困难,甚至导致农村传承千年的经济文化走向衰败。因此,从乡村内部激发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从而防止农村空心化和经济文化衰败,已经成为新时期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关键问题。
2.2.2 村民对环境破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调查表明,尽管江苏乡村近年来化肥农药、污水处理等已得到明显改善,80%的村民都具备最基本的环境保护意识,且通常选择在垃圾集中点倾倒日常生活垃圾,但仅有5%的人了解分类处理,15%的村民存在着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远远未达到高标准的环境治理标准。笔者通过走访江苏盱眙马坝镇内卧龙村基本情况时了解到,70%的村民不了解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的差别,也不了解固体废弃物对身体的有害影响。平常没有专门人员清理公共道路,车辆行驶时,灰尘起起落落。此外,对于诸多不需付费的公共资源,村民头脑中的普遍观念是“多多益善”,因此置资源破坏和生态危机于不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2.2.3 部分政府资金及技术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源源不断地输入城市,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而城市的资金和技术却很少反哺农村[8]。一方面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日益增大,另一方面乡村劳动力不足,不能保证充足的人力资源投入各项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中来。尽管国家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各级政府也显然对新农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了重视,但城镇的资金投入依然占更大的比例,且部分农村环境现状十分严峻,由于现有的资金不足,农村面貌不能够得到全面的改善。以农村基础设施为例,笔者所走访的卧龙村北湾支渠年久失修,却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影响了乡村整体环境,也很难起到其自身的作用,即抵御自然灾害。此外,由于村间土路的投入使用最多,所以路面损坏严重,对村民的生活质量造成消极影响。
2.2.4 乡村规划不全,传统文化保护滞后
相对于城市规划,村庄规划自开始便不被理论界所重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村庄规划的关注也远不能满足实际要求。[9]两者综合便导致了各地包括江苏在内的众多乡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其中最典型的问题是建设问题,大部分乡村没有理论指导与前期规划,整体布局杂乱无章,村民的住房条件也得不到改善。各地如出一撤的建设模式影响下,乡村面貌千篇一律,原有的传统文化也在建设工程中丧失,缺乏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
3 江苏乡村人居环境治理路径与策略
3.1 各级政府角色调整,加强宏观调控
各级政府应明确在乡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的宏观调控、衔接与监督作用。以江苏省为例,各市农村发展基本情况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因此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成为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以及缩小地区之间差异的关键。对于经济较发达区域,如南京、苏州地区农村等,可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的运行管理机制。根据历史经验,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运行管护机制,往往比工程建设更重要[10]。村民因公共意识不足,破坏环境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级政府特别是乡政府更要提高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好现有各项设施,做到有专人看护,有资金维护,有制度保护,避免边整治边反弹的现象。
而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薄弱的区域,如淮安、连云港等,政府则要科学的加大住房、环境、基础设施等硬件的建设资金投入,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实现市县间均衡可持续发展与城乡发展的协调统一。同时还要引导村民团结,实施奖罚机制,严厉处罚破坏人居生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为日后长久的管理维护打下基础。
3.2 合理规划村庄布局,强调村庄特色
目前,江苏农村地区存在的普遍现象是村庄缺乏整体的规划布局,处于盲目建设、无序规划状态中,更缺乏对村庄本身特色与乡土风情的考量,许多乡村在建设过程中变得“千村一面”。
此外,明确乡村的定位,加强乡村特色规划设计,把人居环境建设做到因地制宜,是当地政府当务之急。2014 年《国务院关于人居环境指导意见》中曾明确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农村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传统文化、环境特色、经济水平均有很大差异,应结合村庄特色与发展程度对各个村庄进行实地调查和具体分析,“量身定制”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建设方案。对于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应着重保护好其历史特色,引导建成“美丽宜居村庄”,而对于一般村落,则以产业转型和环境整治为主,找准产业定位,从而体现乡村特色。
3.3 加强村民的公共意识与参与力度
在以往的村庄治理中,村民大多被动的接受上层的指令,而少有自下而上的自主参与,整个人居环境治理的过程都与村民本身脱节。人居环境治理不仅是为了村民,更是依靠村民。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村民的主体要求与意愿,优先发展其最需要的建设项目,鼓励村民自主参与到人居环境建设的决策与管理中来,才能有效表达和满足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居住条件等需求,实现精准供给[11]。对于生活条件较为落后的村庄,应该把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从而促使村民的基本生活条件逐渐完善。若政府盲目追求“面子工程”而以并不紧急的建设项目为先,便与本来的目的背道而驰。
此外,当地政府要加强宣传力度,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及环境污染的危害性,使村民意识到人居环境建设与自我息息相关,从而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与公共意识,推进垃圾治理和污水治理等,实现乡村社会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4 结论与讨论
本文全面解析了乡村振兴政策与人居环境治理的内涵,并从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村民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基于数据与理论分析对近几年来江苏省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并指出其中存在的较为明显的问题,诸如农村空心化倾向严重、村民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部分政府资金及技术投入不足和乡村规划不全,传统文化保护滞后的现象,有针对性地分别从政府、村庄建设、村民3个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在江苏,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会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只有政府与村民共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打造舒适宜人的农村人居环境才足以实现。近年来虽已取得明显成果,但不同市县间仍存在较大差异,应根据现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对各类乡村进行人居环境建设。南京、苏州等市内发展条件较好的乡村应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建设宜人的居住环境,而宿迁、连云港等市内部分发展落后的乡村仍应以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不仅与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息息相关,更是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联系,只有真正站在村民的角度,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才能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最终达到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