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患者社区康复疗效观察
2020-06-29龚国萍王玉菡
龚国萍?王玉菡
摘要:目的:总结脑卒中后遗症患者85例社区康复护理疗效,探索社区康复护理的意义。方法:抽取我社区康复中心收治的脑卒中后遗症患者85人,年龄55~78岁,平均(69&plusmm;2.9)岁,均分为观察组、对照组,符合脑卒中后遗症诊断标准,有不同程度肢体功能障碍。对照组给予系统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结合患者实际情况,进行个体化的康复性锻炼、缓解心理压力、生活指导等社区康复护理手段;对比观察指标。结果:观察组患者Fug-1Meyer评分、Barthel数、QLI评分均较对照组高,HAMD评分比对照组低。结论:结合患者实际情况,针对性的进行个体化康复性锻炼、缓解心理压力、生活能力指导训练与功能训练等社区康护理手段在脑卒中后遗症患者肢体功能、生活能力的康复中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值得推广。
关键词:患者;康复;社区;护理;疗效;观察
脑卒中是目前临床多发病,发病一般较急,且后遗症常涉及神经、运动系统功能。在临床中脑卒中后遗症患者的康复治疗涉及范围较广、时间较长,长期的住院康复治疗给患者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本次研究选取85例社区康复护理的脑卒中后遗症患者进行研究,探索社区康复护理工作在脑卒中后遗症患者康复工作的有效方法。
1 资料和方法
1.1 基本资料
取2014年1月~4月间我社区康复中心收治的脑卒中后遗症患者85例,年龄55~78岁,平均年龄为(69±2.9)岁,男性50名,女性35例,随机分为观察组43人、对照组42人。病程最短者1年,最长者12年,平均(7±1.4)年。脑出血29例,脑梗死56例,伴有不同程度的肢体偏瘫情况。观察组平均年龄为(70±0.5)岁,平均病程(8±0.7)年;对照组平均年龄为(68±3.1)岁,平均病程(5±2.2)年。两组患者年龄、病程等方面无明显差异(P<0.05),且符合本次研究条件:(1)、影像学检查(CT、MRI等)证实符合脑卒中的诊断标准;(2)、患者处在出院后的恢复期阶段,病情稳定伴不同程度运动系统功能障碍,格拉斯昏迷评分>8;(3)、患者接受且配合康复护理,无认知功能障碍、明显的脏器病变。
1.2 方法
對照组系统的常规护理,控制患者血压、血糖,规律用药等;对照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结合患者实际情况,针对性的进行个体化康复性锻炼、缓解心理压力、生活指导等社区康复护理。
1.2.1 心里康复指导 观察组患者病程时间较长,年龄偏大,脑卒中遗留肢体功能障碍需依赖护理,使其自身认可度较低、心理消极。在社区康复护理中增加护患沟通,缓解其心理压力。
1.2.2 生活能力指导训练与功能训练 长期卧床、依赖护理,患者脑卒中后遗症有不同程度的肢体瘫痪、肌力、肌张力较差。患者穿衣、洗漱、大小便等日常活动较健康人缓慢且需要一定帮助。在康复护理中针进行增强肌力、耐力、功能锻炼,循序渐进,从屈、伸、翻身、转移、行走到完成简单的动作,耐心帮助患者掌握生活技巧。
1.3 观察指标
肢体运动功能用简化Fug-lMeyer评分;日常生活能力评估用改良Barthel指数,患者生活质量用指QLI量表统计;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评估患者心里状况。
1.4 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数据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处理分析,计数资料用卡方检验,t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2 讨论
脑卒中后遗症患者病程较长,且伴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住院治疗产生高昂的费用,给患者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社区康复是目前国内较新颖的一种手段,患者及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社区康复多变、灵活的方式能够有效、合理的安排时间,社区康复结合家庭康复对患者肢体功能的康复有积极意义。社区康复护理增加护患交流帮助患者缓解心理压力;针对性、计划性的肢体功能锻炼、生活能力的康复指导,促进患者的生活能力的恢复,提高生存质量。
总而言之,通过本次研究可见结合患者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康复性锻炼、缓解心理压力、生活能力指导训练与功能训练等社区康复护理手段在脑卒中后遗症患者肢体功能、生活能力的康复中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值得推广。
作者简介:龚国萍(1997一),女,甘肃省定西市人。
指导教师(通讯作者):王玉菡(1992—),女,山东省德州市人,教师,研究方向:康复医学。
(作者单位:山东协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