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轨电车筹备与通车的历史考证
2020-06-29沙敏
沙敏
有轨电车是一种沿轨道行驶、采用电力牵引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轨道交通的一种。1807年,世界上首次用于客运路面的有轨车辆在英国启用,从英国的曼博斯(Mumbles)到斯旺西海湾(Swansea),有轨电车线路开通。1881年,世界上第一辆有轨电车,在德国柏林周边的里特希菲尔德问世后,这种用电力驱动的有轨电车,在随后的半个世纪里风靡全球,成为诸多大城市最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
北京的有轨电车何时筹备与建成通车?东单牌楼和西单牌楼被拆又与有轨电车有何关系?本文通过档案与实地考证,为读者释疑。
一、北京首辆有轨电车的发起与筹备通车
清末以来,北京的交通工具仍以人力车和兽力车为主。1923年,北京的人力车已经有33000辆,到1924年,北京的人力车增至36500辆。民国初年,北京人口猛增,据1913年10月的户口调查,全市有居民200600户,人口为130万人。到1922年3月20日,据《国民日报》公布,北京除四郊人口不计外,城内人口已增至91.3万人,市内交通亟待发展。
1913年7月1日,北洋政府财政困难,外资银行想趁机扩大在中国的金融势力,北洋政府与法国合办了中法实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在法国巴黎荷司曼街13号,在北京设立了营业局。中法实业银行成立后,北洋政府即与中法实业银行签订了1.5亿法郎的《五厘金币实业借款合同》(下称为五厘金币借款合同),但该行仅付1亿法郎,余款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而停交。北洋政府于1913年,与中法实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附件一。1914年续订合同及附件二、附件三,其中“北京电车一项,应用中法实业借款建筑。”依据合同规定,中法实业银行获得北京电车的优先建筑权。一些商人曾经呈请北洋政府要求建设北京电车,但最终未获批准。虽未成功,但留下一段往事成为插曲。
1913年3月2日,上海的资本家沈霭苍和虞洽卿,联手成立北京华商电车股份公司。为了招募股本,北京华商电车股份公司通过在《国报》第4版公开登载《北京华商电车股份公司招股广告》,规定公司股本为350万元,股票分1股、5股、10股、50股、100股、500股6种。先由南方发起人缴足10万股,合银100万元,并以上海及各省商埠经收处陆续收股银65万元。电车设在北京,由京师内外官绅商民任便购买股票100万元。为吸引投资,还规定“凡经本公司认为招股,若招致1000股,当筹以红股50股,多则追加,不及千股者不在此例”。但不到一个月,就因风潮解散。之后又有商人陈璇枢、陈星舫等人与英国联华银公司订立购买机器合同,请求开办电车,不仅未获北洋政府批准,而且几乎酿成外交纠纷,陈璇枢也因此受到处分,商人创办的电车事业,均以失败而告终。民间商办的银行涉足电车事业未成功,北洋政府按五厘金币合同的规定,在京筹备开办北京电车公司。
1921年5月,北京电车公司筹备处成立。5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京都市政公所督办(相当于市长)张志潭,与中法实业银行代表白乐吉、赛利尔(中法实业银行北京经理),依据五厘金币借款合同,双方确定出资400万元,官商各半,政府认购一半为官股,商股每股100元,采用记名的形式,由市民认购,设立北京电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车公司)。官股股款以财政部的名义划拨,股权属政府所有,规定不得转卖与抵押。商股在市民中公开募集。募集电车公司的股票,又有政府背景,股票招募顺利异常。市民们争相抢购,但真正抢购到的大股东还是有钱的军阀、官僚和资本家及银行。1922年冬,在续收第二期股票款时,逾期缴纳有88股;1923年冬续收第三期股票款时,逾期缴纳的有1421股,合35525元;到1925年2月,续收第四期股票款时,商股逾期达27000多股,合68万多元。直到1928年,商股股款仍未收齐,总计实收只有184.34万元。
电车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按照《北京电车公司章程》第23条的规定:“官股董事6人由政府指派,官股董事6人中之1人,以中法实业银行洋经理充任,由政府指派。”第24条规定:“商股董事5人,由商股就有股份100股以上之股东中选举之。商股董事被选后,应将章程规定被选合格之股票交由监察人点存公司。以为董事任内之保证。”
由此规定,电车公司的重要职位几乎都是民国时期的要员和商人。如董事长张远伯为国务委员、京都市政公所督办;王士珍为北洋政府陆军总长;于学忠曾任北京卫戍区总司令;朱深曾任北京警察总监、电灯公司总经理。商股也是如此,如袁涤庵为金城、盐业银行的大股东;杨济成任金城银行的经理等等,这些当年显赫的人物,虽然身居要职,但不少人在其位并不谋其政。除领取高额的车马费外,基本上不到公司视事。
有轨电车公司的运行,还需要有轨道与发电、变电、输电、车辆、器材等,大部分依赖进口。1922年7月19日,電车公司与法国汤姆孙好斯敦(音译)公司代表法国圣奈尔莫白(音译)钢铁公司及郝特熔钢公司定购合同价值为30.543185万美金的钢轨;1922年8月16日,电车公司与法国电气制造公司定购价值5.5万英镑的车辆及附件。1924年11月4日,电车公司的筹备工作基本完成后,为报工程竣工,可以通车,在致国务院的呈文中谈到:“北京电车一项,前经政府由五厘金币借款案内,于民国十二年向中法实业银行订约,改为官商合办,当于是年六月三十日成立官商股份有限公司,业经呈报注册在案。电车工程浩巨,凡铺轨、筑路、竖杆、挂线惟及修建厂房、购置机械、装设车辆各端,次第进行。现在路工完竣,即日可以通车。”
1924年12月17日,在天安门南,举行了北京市有轨电车的通车典礼。对于当年的百姓来说,叮叮当当、穿行在旧京并不宽阔的路当间儿,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这在当年可是一件新鲜事儿,这种车就被百姓称为铛铛车。北京《晨报》报道当时的典礼情况:“典礼毕,有中外来宾数百人,分乘八辆花车,以天安门为起点,经东单、东四、北新桥,过后门(地安门)、太平仓(平安里)、经西四、西单至天安门,绕行一周。当日下午两点,有8辆花车,4辆普通车,绕行全线成为当年的一景儿。据《晨报》报道:“车上乘客异常拥挤,沿途观者人山人海。秩序良好,并无任何故障。”12月18日正式通车。电车的乘车路线是从前门,经天安门、西单、西四、新街口至西直门,全长约9公里,往返行驶有10辆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