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融入司法
2020-06-27秦许
秦许
【摘 要】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重要内涵之一的友善思想,始终被视为弘扬社会友善良好风尚的主要价值指引。现如今更是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也表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已成为常态。裁判文书是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融入司法最直观地呈现,通过对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可以窥见其在融入司法存在说理空洞、模糊不清、理由不同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应着眼于提高文书说理与价值观的契合度,增强司法裁判中法律方法的運用,加强法官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能力。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友善 裁判文书 司法
一、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研究背景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召开,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平等、诚信、友善等24字思想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24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其内涵丰富、涵盖面广、意义深远,是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所作出的重要论断; 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友善作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位列其中。友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华夏儿女不可或缺的优秀品质; 2015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赋予友善新的时代内涵,更表明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融入司法已成常态。意见强调对公序良俗的维护,公序良俗主要体现在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方面,善良风俗蕴含友善思想。通过践行善良风俗,坚决摒弃各种缺德行为与丑陋现象,大力倡导“以和为贵”、“宽容互让”等高尚行为,着力于构建和睦的人际关系。探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友善思想,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善良风俗的时代内涵,要通过具体案件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促使道德和法律共同发挥作用,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齐头并进。 本文着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在司法领域的适用等情况进行阐述。
二、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研究意义
(一)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融入司法,是提高裁判质量的途径。
作为正式法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已纳入裁判依据,并体现在《民法总则》第8条:“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说明核心价值观与法律条文之间并不存在冲突,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暗合。法官运用体现友善思想的法律条文,实质上也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表现。而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作为非正式法源可推动司法制度的完善,为裁判提供说理依据,提高裁判文书说服力,也对正式法源进行补充和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具备法律原则的品格,有助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融入司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将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融入司法从而达到弘扬友善思想的目的,此种方式在全世界均有迹可循。中国古代的司法裁判文书中就包含了浓郁的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取向。无论是我国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孔子,还是古希腊的先哲亚里士多德,毋庸置疑的是他们都推崇友善思想,他们的“友善”思想为核心价值观友善观提供了理论基础。社会的稳定发展离不开核心价值观的指引,友善融入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融入司法,是友善风尚的有效弘扬。
我国传统文化倡导守望相助、邻里和谐、与人为善。倡导友善思想,正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引导公众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方式,更是凝聚普通民众的最好方式。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强化司法裁判文书友善价值的说理,在司法裁判中贯彻友善价值观,促使公众树立友善理念并潜移默化地在行为中坚持友善价值理念,发挥价值价值导向、价值指引、价值准则作用,弘扬和谐友善的社会风尚。
(四)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融入司法,维护职业共同体的形象。
法官的友善有利于推动司法建设,裁判公正,推进主观程序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法官自觉运用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进行释法说理,法官作为特殊职业群体更要倡导、践行友善,在审判活动中保持友善态度,有助于拉近法官、当事人、律师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推进和谐审判,缓和庭审剑拔弩张的氛围,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维持职业共同体彼此形象。
三、法院适用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的现状分析
为了更加清晰直观地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在裁判文书的运用情况,设定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并以“OpenLaw”为检索平台对法院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的相关裁判文书数据进行全文检索。由于2020年刚过,涉及友善的裁判文书数量较少且尚无完整裁判文书数据,故以201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搜索到裁判文书共计443份。以搜索到的443份裁判文书为样本进行统计分析,清楚地呈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在裁判文书中的体现与运用。
(一)裁判时间
2014年至2019年,裁判文书中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的文书呈上升趋势,且2017到2018年的涨幅最为显著。前文提及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友善思想作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位列其中,在核心价值观意见被印发的次年,裁判文书中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的文书数量与日俱增。2016年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发布,强调了司法裁判对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其中示范案例北京某集团总医院申请执行陈某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典型意义就是促进公序良俗。关于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的裁判文书的巨幅增长与相关文件密不可分。
(二)裁判类型
通知书占0.23%、裁定书占8.58%、判决书91.20%,判决书占绝大多数。民事案由占比较高,其中人格权纠纷89个、侵权责任纠纷56个、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占54个、物权纠纷52个,其它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行政行为等等。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与民法典有原则和理念的交合点,主要为公序良俗原则,故民事案件占较大比重体现民法原则对友善思想的重要意义。由于友善价值观的特殊性质,刑事案件占比相对小,但并不意味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弱,法官在刑事审判中合理运用核心价值观友善思想,有助于审判过程中法理与情理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