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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革命文物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2020-06-24黄伟坚

锦绣·中旬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保护与利用玉林

摘 要: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见证,蕴含着中华民族的崇高精神价值,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让革命文物活起来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对玉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并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玉林;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

位于广西东南部的玉林是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的革命热土,涌现了朱锡昂、李明瑞等一批著名革命早期领导人,发生过著名的桂东南抗日武装起义,波澜壮阔的革命历史赐予了玉林丰富的革命文物和丰厚的革命文化。近年来,笔者针对玉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走访,摸清了全市革命文物家底,对玉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了归纳、分析和总结,并提出了加强玉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一、玉林革命文物资源概况

从调查情况看,玉林革命文物十分丰富。按文物类别来分,主要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两大类。据统计,市、县两级文物部门收藏的可移动革命文物185件(套),主要包括书信、证章、器械、标志、日用品等。如北流农民运动讲习所学员学习讲义等。

不可移动文物方面,全市文物部门登记在册的革命遗址共62处,其中,重要党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11处,重要党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15处,烈士墓9处,当地革命领导人故(旧)居8处,革命烈士纪念碑17处,纪念设施2处。按照年代来分类,民主革命时期的革命遗址34处,新中国成立以来兴建的纪念设施28处。按文物保护级别来分类,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27处,其中,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按爱国主义基地级别来分,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个,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另有县级国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

二、玉林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举措及成效

在革命文物的保护方面,玉林成立了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对全市革命老区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同时,文化部门组织力量对革命史迹的内涵进行深入挖掘整理,将其申报为自治区级和市(县)文物保护单位,并多方筹集资金对年久失修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投入1000多万元对朱锡昂故居遗址、北流县农民讲习所旧址、中共广西省委机关旧址等进行了抢救性维修,使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

在革命文物利用方面,文化旅游等充分利用现有革命文物资源进行了开展利用。

一是举办革命题材专题展览。博白县博物馆举办《八桂先驱朱锡昂》、《南流烽火》等专题陈列展览。展示朱锡昂烈士的丰功伟绩,弘扬其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二是设立革命专题纪念馆。北流市设立了李明瑞、俞作豫烈士纪念馆,该馆建成于1985年,占地面积53亩,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馆内有邓小平为李明瑞的题词。现已成为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治区廉政教育基地、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广西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等10多个学习、培训、教育基地。

三是依托文物保护单位开辟旅游景区景点。夏威夏国璋别墅位于容县松山镇大中村塘立小学内,始建于1930年,建筑占地面积248平方米。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开辟为抗日烈士纪念馆。

四是依托文物保护单位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每逢重大节日、纪念日,各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组织干部、群众到纪念馆、革命烈士陵园(纪念碑)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朱锡昂是广西地下党早期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朱锡昂烈士陵墓位于玉林市人民公园内,始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陵墓内立有朱锡昂雕像和生平介绍、聂荣臻的题词。每年清明节或抗战胜利日等重大节日,市博物馆组织当地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到这里举行敬献花圈、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自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位于北流市区的中共广西省委机关旧址,始建于1925年,建筑面积1061.04平方米,占地面积2561.04平方米,朱锡昂任广西省委特委书记后,将省委机关设于此,现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北流市投入了100多万元设立了革命斗争史展览。位于博白县松旺镇松山村茂山屯的朱光故居,占地面积188平方米,建于清光绪四年(1878年),现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朱光(1906-1969),曾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秘书长、朱德的秘书、广州市长等职务,现在朱光故居开设了生平事迹展览。

五是以拍摄电视连续剧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文化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挖掘玉林革命斗争史,配合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完成了《红七军》《虎将李明瑞》《朱锡昂》《红旗漫卷西风》《风雨桂东南》等电视连续剧的拍摄工作,中共广西省委机关旧址、桂东南起义纪念塔、高山村明清古建筑群、李明瑞故居等成为电视连续剧的主要拍摄场景,既宣传、弘扬了革命精神,又提升了玉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玉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困难和问题

玉林市虽然拥有一定量革命文物,但大多数分布不集中,散落于广大乡村,同时由于受管理体制、机制上等因素制约,革命文物的保護利用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一)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玉林不可移动的革命文物大部分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部分属于个人私有所有。全市共62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其中,国家所有38处,集体所有11处,个人所有13处。一些革命遗址虽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产权、使用权不在文化部门,而是由教育、乡镇政府、学校等单位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保护措施不到位,维修时存在扯皮推诿等现象。在普通人看来,只要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维修就理所当然是文化部门的事。而文化部门人员少,任务重,资金匮乏,又得不到其他部门、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对革命遗址的保护修缮工作始终处于独立支撑的局面,这也是造成大量革命文物保护现状堪忧的最根本原因。在维修过程中,一些群众不理解,有顾虑,不愿意配合保护维修工作。

(二)革命文物级别及利用率不高。从玉林文化部门收藏的革命文物和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来看,全市一半以上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但尚未具备开放条件。馆藏革命文物级别及利用率较低,除博白县博物馆开设了革命专题展览外,其它博物馆、文物管理所的革命文物或因未有展览场地或不符合展览主题内容等原因,只能沉睡在库房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纳入自治区级以上的红色旅游景区的仅有1处。

(三)革命文物数量偏少。玉林革命文物总量不多,全市文物部门收藏革命文物仅有185件。多年来,革命文物征集一直是我市文物征集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八桂先驱朱锡昂》、《南流烽火》筹展过程中,革命文物的匮缺和陈列需要的矛盾明显地暴露出来,一些章节只能用文字或图片来代替,教育的直观性大打折扣。同时,随着岁月的流逝,健在的老革命同志已为数不多,这些老同志年事已高,记忆力衰退,革命文物征集线索、实物减少,难度增大,及时做好革命文物征集抢救工作显得尤为迫切。

(四)保护利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个别部门和群众对红色历史的作用认识不够,对身边的革命文物了解不深,认识不透,保护意识淡薄。一些管理人使用人只“享受”使用的权利而不履行保护维修义务,一些烈士故居等遗址被随意改建,个别甚至出现拆除现象,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四、玉林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的对策及建议

(一)理顺关系,建立和完善保护管理新体制新机制。一要强化政府主导地位,组建专门机构,由党委或政府牵头,成员单位由宣传、财政、建设规划、文化旅游、党史、退役军人事务、教育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二要进一步明晰革命文物的产权归属,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党史遗址,建议应归口文化部门管理。三要编制全市性的革命文物专项保护利用规划,有条件的革命文物也可单独编制专题性保护利用规划,将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做好科学分类,确定保护重点,落实专项经费,按轻重缓急确定抢救措施和挖掘、利用、保护计划,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四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各级政府应将革命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多方筹集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如兴业县在维修震声楼中,文化部门除积极争取自治区的专项经费20万元外,当地群众集资高达90多万元。

(二)加强革命文物定级工作。一要做好可移动文物定级工作,对新征集的革命文物及时进行登记、入帐、定级。二要加强挖掘与研究,积极申报更高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议将分布较为集中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联合起来申报。如北流市城区有北流县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中共广西省委机关旧址、俞家舍等3处大革命时期的革命遗址,现均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将三个点捆绑起来,再加上北流区域内的中共白米支部、劳农会旧址、俞作豫故居、俞作柏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共同申报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甚至要打破地域界限,将有一定关联或同一历史事件的文物保护单位联合起来,形成专题体系,共同申报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发生在我市的著名桂东南抗日武装起义,在我国抗日斗争史上有着一定的地位,武装起义在陆川打响了第一枪,然后发展到博白、兴业等地,各地现存了不少与武装起义相关的设施、交通站、据点等纪念性建筑,且大多数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据统计,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共有13处相关点,其中,陆川有八角楼、桂东南游击区陆川人民抗日自卫军司令部旧址、慷正温公祠、龙潭岩、粤桂边区总站5处,博白有字祖庙、文龙书院、山水锡矿城、桂东南博白民主抗日自卫军兵工厂旧址、桂东南博白民主抗日自卫军兵沙菱支队旧址5处,兴业有兴业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桂东南抗日游击区办事处兴业抗日武装起义司起义司令部旧址(覃震声楼)、桂东南抗日游击区办事处印刷机关旧址3处,另外,还有一批烈士故居、烈士墓、纪念碑等,应将这些相关点联合起来共同申报为自治区或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才能彰显其更高的价值,发挥其更大的作用。

(三)积极开展革命文物征集工作。要尽快制定我市革命文物征集计划和方案。首先,要结合玉林革命史及重要事件,确定革命文物征集范围及对象。其次,要转变“等靠要”思路和方式,主动出击,深入革命老区、旧货市场“淘宝”。再次,要多与健在的老革命同志或烈士家属以及收藏爱好者沟通联系、谈心,动员他们将手中的革命文物捐赠或出售给博物馆或纪念馆。同时,还要利用传统和现代传媒,定期发布文物征集信息,调动社会力量提供有价值线索,并投身到革命文物征集工作中来。

(四)提高革命文物管理利用水平。要继续加大革命文物的挖掘研究力度,形成鲜活、经典的红色故事和教材,对具有保护价值的革命遗址抓紧挂牌、修葺或立碑加以保护。要融合资源,科学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将桂东南抗日武装起义等重大历史事件的点串联起来,打造成成红色精品旅游线路,提升红色旅游文化品位,提高其缅怀教育和旅游观光功能,走红色文化和生态旅游结合发展之路,从而有效发挥革命文物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促进文化旅游发展中的作用,同时让革命文物在利用中得到更好的保护。

(五)加强革命文物的宣传推介力度。对开辟为旅游景点景区的革命纪念设施和遗址的宣传推介力度也不够。革命文物是革命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历史的见证。做好革命文物宣传,对传承革命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文艺创作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革命文物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全社会革命文物的保护意识。

革命文物是革命斗争的产物,是革命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文化遗产和红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革命文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只要大家群策群力、齐心协力,才能将这一宝贵遗产保护好利用好,让革命精神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陈仕其.红色遗产保护利用大有作为—惠州革命史迹调研报告.《广东党史》.2006.4

[2]黄丽英.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研究—对柳州革命文物保护的思考.《黑龙江史志》2013.12(总第301期)

【作者】黄伟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物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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