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长江旅游客运渡过难关推动长江旅游客运高质量发展
2020-06-23张正柱蒋宗金
张正柱 蒋宗金
长江游轮旅游是世界内河游轮中设施最好、功能最全、服务最优的旅游观光模式之一,更是长江水运在全国乃至全球的一大亮点。2019年,长江游轮旅游接待游客110多万人次,境外游客10多万人次。在疫情冲击下,长江游轮旅游成为受影响最明显的行业之一,现就长江旅游客运发展的有关情况、必要的政策支持及建议予以报告。
1 问题
长江旅游客运为抗击疫情作出贡献,但也遭受巨大冲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长江旅游客运有关企业及时做好春节航次退订停航工作,避免了类似“钻石公主”号邮轮的重大险情发生;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了行业安全稳定;积极支持武汉防疫,7艘游轮开往武汉作临时防疫酒店,为抗击疫情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受到重大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使长江游轮旅游业遭受重大创伤。新冠肺炎疫情,使长江旅游客运处于全部关门歇业状态,市场和经营全部中断,游轮公司无任何收入,游轮靠泊成本、能耗成本、人员成本、财务成本高,当期运行困难。因受疫情影响,组织疫情防控、游轮停航维修、开航准备、员工招聘等都存在诸多问题;与上年同期相比,一季度游轮公司直接收入减少约2亿元,预计全年将减少8亿元以上。
疫情后的市场恢复非常困难。旅游业中的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等企业,从二月底開始部分市场恢复,三月份除湖北外将全部恢复营运。而长江三峡旅游由于航线和产品的特殊性,不仅受制于重庆、湖北的景区开放和全国疫情的控制,还受制于境外疫情的控制,因而恢复营业时间会更迟,预计五月份只能投入部分航次运行,后期会因游客量不足、运行将大幅度亏损。预计全年整个行业将出现40%以上的负增长,因而长江游轮旅游是全国旅游的重灾区,是长江水运行业的重灾区。
2 建议
2.1 对长江旅游客运恢复发展的政策
减费降税帮企业渡过难关。建议协调相关部委将长江游轮旅游企业的增值税税率由9%降至6%,即由交通业调整为旅游业(企业收入中,旅游收入占比非常高)。同时,对长江游轮旅游企业的所有减税降费期限延至2020年12月底,减轻游轮旅游企业负担。
降低港口收费标准。建议调整、修改、完善港口收费办法,对游轮港口综合服务费的类型、服务要求、收费标准予以规范,避免港口以市场定价为由,高额收取游轮公司的游客人头费。适当减免船舶检验方面的费用。
2.2 推动长江旅游客运高质量发展
推进长江水运安全绿色发展,不能完全采用市场的途径,应采用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途径,着力解决长江旅游客运安全绿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全面推行游轮靠港使用岸电问题。当前,长江旅游客运企业岸电使用成本太高,电价比柴油发电的成本更高的情况普遍存在,建议供电设施投入由国家电网负责,用户缴纳电费;港口(码头)只收取用户使用管理的综合服务费,避免岸电设施投资主体混乱、电费及综合服务费过高。
着力解决好长江游轮垃圾回收特别是生活污水回收问题。目前,长江游轮固体垃圾回收和生活污水的回收点太少,且收费太高,不利于保护长江生态,建议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来解决,并制定切合实际的游轮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实施办法。
长江沿线旅游港口码头规划建设问题。目前,重庆至宜昌长江沿线“大游轮、小码头”现象十分突出,港口及码头建设和相关设施与大型游轮不配套,旅游港口规划建设滞后,有一定的安全风险。长江中下游旅游码头严重缺乏,大多数港口甚至没有游轮码头,严重制约了长江游轮经济发展。此外,长江游轮码头的发展定位不准确。建议研究将旅游码头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