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担架员配置及社会化服务方式探索
2020-06-22张玲妍王淑先
张玲妍 王淑先
[摘要] 承担院前急救搬抬服务的担架员是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全国大部分急救单元不配备或少配备担架员,影响了院前急救工作效率。该文以青岛市院前急救为例,通过分析院前急救担架员的配置现状、存在问题及分析,提出合理配备院前急救担架员的必要性,并积极调研其他地市急救中心的做法,探索院前急救担架员社会化服务方式。
[关键词] 院前急救;担架员;人员配置;社会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20)02(b)-0039-03
[Abstract] The stretcher who undertakes the pre-hospital emergency lifting servic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e-hospital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For various reasons, most of the first-aid units in the country are not equipped with or are not equipped with stretchers, which affects the efficiency of pre-hospital emergency work. This article taking the pre-hospital emergency care in Qingdao as an example, through analyzing the configuration status, existing problems and analysis of the pre-hospital emergency stretcher, the necessity of rationally equipping the pre-hospital emergency stretcher was put forward, and the methods of actively investigating other cities' emergency centers were actively investigated, explore the social service methods of pre-hospital emergency stretchers.
[Key words] Pre-hospital first aid; Stretcher; People deployment; Social service
院前急救醫疗是指患者到达医院前的医疗急救和快速转运,其目的是快速诊治、及时处理,为院内急救赢得时间和条件,减少急危重症患者的病死率和致残率。国内各急救中心根据急救半径、服务人口等要素规划配置急救站点,站点内设置1~2个急救单元承担急救出诊任务。急救单元配备医护人员、驾驶员,而搬抬服务作为院前急救服务的一部分,大多数城市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不配备或少配备担架员。一份调查显示,全省救护车出诊无担架员占66.05%[1]。在日常院前急救工作中,抢救患者、心肺复苏、转运危重患者是常见工作。仅凭1个医生和1个护士的抢救能力是有限的,经过初步急救技术培训的担架员在提供搬抬患者的同时,能协作医护人员及时有效的快速进行急救处理,减少二次伤害,明显提高院前急救的工作效率,为抢救患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1 青岛市院前急救担架员配置现状
1.1 全市急救担架员的配置情况
青岛市急救中心实行指挥调度及承担院前急救出诊任务的独立型院前急救运行模式,直属急救站点2018年前每辆救护车配备有2名担架员,推行楼梯椅每辆救护车配1名担架员,三班倒24 h运转。目前担架员12名,年龄40~53岁,平均47岁,实行劳务派遣用工。青岛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共设急救站点29个,分设在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驻军、企业、区属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由各医院自行配备。除崂山区所属的3个急救站点未配置担架员外,市内三区的各急救站点基本配置有担架员。青岛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共设有急救站点37个,分别设在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驻军、企业、区属医疗机构),人员调配和急救车辆、医疗设备均由医院管理和配置,急救业务运行统一由市急救中心通讯调度科通过通讯网络下达急救任务。除崂山区所属的急救站点未配置担架员外,市内三区的急救站点基本配置有担架员。三市(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三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设置有独立的区市急救中心,按照辖区内乡镇人口区域布局设置66个急救站,各区市急救站点担架员的配置情况不尽相同。其中城阳区设置有6个急救站点,除1个急救站点没有配置担架工外,其余急救站点救护车均配置有专职或兼职(保安兼职)担架员,其中4个急救站点每车配备1人,另外1个站点每车配置2人。黄岛区设置有18个急救站点,除其中一个二级医院每车配备有2个担架员外,其余均未配置。即墨区设置有14个急救站点,全部未配置担架员。胶州市设置有9个急救站点,除设置在医院的1个站点每车配备有1个担架员外,其他的8个急救站点均未配置担架工。莱西市现设置有9个急救站点,救护车均不配置担架员。平度市设置有10个急救站点,除其中1个站点配置有担架员外,其余均未配置担架员。未配置担架员的急救站点的急救患者的搬抬服务由医护人员、驾驶员及家属等共同完成。
1.2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2.1 担架员的配置标准不统一,影响急救效率 青岛市区大部分急救站点配备有担架员,且不单独收费,其他区(市)基本不配备担架员,或者由医院的保安兼任,或由医护驾承担。传统的院前急救单元为急救医生1名,护士1名、司机1名。在突发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现场救援中,担架员不仅仅只是抬运伤者,还能与医护人员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伤员损伤,甚至能协助医护人员进行心肺复苏术抢救和包扎等急救操作,明显提高院前急救效率。现场救护及时、处置恰当,能为后续救治创造良好的基础,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和病残率,对挽救生命、减轻伤残发挥关键作用。
1.2.2 搬抬服务缺失容易引起医患纠纷 国内各地因无人抬担架的问题已引发不少纠纷和争执。医务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体力不足,谁有义务搬运患者成为院前急救的难点。担架员的搬抬服务需要一定急救技能,比如心脏病、高血压等危重患者,搬抬时不能背或使用轮椅,须使用担架让患者平躺;脑溢血患者适合用头高脚低侧卧位等。搬抬不当或非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盲目搬抬患者可能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引起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1.2.3 影响医护人员的救治能力和从业人员的稳定性 当前,院前急救医护人员尤其是护士多为女性,在救治体型肥胖的患者时,医护人员抬不动,且现场急救通常要携带医疗抢救器械、药箱。
在缺少担架员的情况下,救护车医生、驾驶员出于爱心和社会公德,除医疗救治外,同时帮助患者家属搬抬患者,在搬抬服务后,医生因体力消耗过多而分散诊治精力,对患者的救治有一定影响;驾驶员抬完担架又急于开车,存在行车安全隐患,且在搬抬过程中极易对急救人员自身带来损伤,一定程度上对救治工作和行车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由于工作强度大大,院前急救從业人员流失率大,造成院前急救人员队伍的不稳定。
因正式编制门槛高、自身学历低等原因,担架员不能成为正式编制人员,劳务派遣方式决定了其收入水平低,同时劳动强度大、职业发展空间小等因素,担架员从业积极性不高,招用困难、来了留不住,导致了各地担架员的配备不足。
2 配置担架员的必要性
2.1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的特殊性
院前急救具有现场条件差,设备少,病情急、病种复杂、医护人员不足、体力劳动强度大等特点。一个急救单元只有医生、护士、驾驶员各1名的情况下,若患者需心肺复苏、胸外心脏按压、输氧、心电图检查、开通静脉通道、注射药物等急救操作时,仅由1名医生和1名护士配合完成,抢救十分紧张,经过培训掌握一定的急救技能的担架员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医疗会明显提高救治效率和服务质量。
2.2 增加患者及家属对急救的满意度
通过配备担架员,可明显提高患者及家属满意度。一项调查显示:通过对从事院前急救的担架员进行院前急救专门培训,提高抢救效率的同时,患者对院前急救中医护人员的工作满意度由培训前的90%提升到98%,出诊医生及护士对担架员满意度由原来的85%提升到98%,出诊医生对护士指导担架员参与抢救的工作表现赞赏[2]。
2.3 社会发展需要
人口老龄化和空巢老人加剧了院前急救服务机构提供搬抬服务能力的需求。尤其在多层住宅、老旧小区内,急救患者搬抬服务需求日益增多。例如,青岛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20.6%,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4个、1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16.5%,预计2020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93万人,青岛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青岛城市老人空巢比例为66%。一旦老人发生急症,急救车组只有医生、护士和驾驶员3人组成,在患者无其他家属,或是孕妇求救、患者过于肥胖等情况下,如何迅速平安地搬运患者将成为一大难题。
3 院前急救担架员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探索
3.1 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方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对传统政府供给方式的一种超越,是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优势、有效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4]。通过政府购买院前急救搬抬服务,可以合理配置院前急救资源。建立院前急救担架员财政专项经费保障机制,经政府招标,确定人力资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组建专业院前急救担架员队伍,经专业技能培训后上岗。
3.2 采用再就业公益性岗位方式
把担架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的范畴,以社会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选聘担架员,选聘的担架员工资补贴由市财政支付,对市民免收担架服务费。选聘的担架员经培训合格后提供搬抬服务。因公益性岗位多为解决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而设置,这部分人员上岗后都很珍惜工作机会,有利于稳定担架员队伍。
3.3 采用医疗救护员服务或志愿者服务方式
将医疗救护员制度引入院前急救行业,对现有担架员给予规范培训,修满一定学时后考核合格者颁发医疗救护员资格证和上岗证书[5]。由医疗救护员承担现场急救和搬运病患的任务,有利于优化急救模式,提高急救资源利用率,提升急救成功率,缓解院前急救人才严重匮乏的局面。或者在社区、单位等招募志愿者建立医疗救护员服务体系,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志愿服务。自2018年5月,青岛市急救中心以院前急救专业志愿者培训方式对社会志愿者进行专项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随车作为救护员承担包括搬抬服务在内的院前急救服务工作,有效缓解了院前急救专业人员短缺及在无法使用楼梯椅条件下的患者搬抬问题。
[参考文献]
[1] 陈兵,张宇杰,林才经,等.福建省救护车出诊相关人员现状的调查[J].中华急诊医学杂,2016,25(2):256-258.
[2] 刘鑫,王梦娟.我国院前急救立法存在问题与对策[J].中国医院管理,2016,6:57-59.
[3] 黎玉莹,陈月媚,黄艺仪,等.谈加强担架员在院前急救中的作用[J].全科护理,2008,6(23):2130.
[4] 邓金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演化路径及其条件—以上海职业培训服务社会化历程为例[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9, 2:22-32.
[5] 唐志红.院外急救医疗救护员制度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2015,10(5):474-475.
(收稿日期: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