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棕地治理现状及对策
2020-06-21罗玉虎
罗玉虎
摘 要: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棕地,严重阻碍了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危害了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面对日益增加的城市棕地问题,必须提出有效的治理方法才能促使城市化进程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综述了我国棕地的污染特征和现状,并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治理建议,以期为我国城市棕地的开发利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棕地;污染;修复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China had produced a large number of brownfields, which seriously hinder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 economy and endangered the health of urban residents. In the face of increasing urban brownfield problems, effective governance methods must be proposed to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In this paper, the pollu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brown land in China were summarized, and some suggestions were given based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urban brown land in China.
Keywords: urban brownfield site;pollution;repair
棕地(Brownfield Site)一词最早源自于英国。1980年,美国在《综合环境响应、补偿与责任法案》中对棕地进行定义,认为棕地是指废弃、闲置或未被充分利用的工业或商业用地,由于受到实际或潜在的污染而使其扩建或重建变得复杂的土地[1]。随后英国学者认为棕地是在城市中被遗弃或废弃的土地,而对该土地是否受到污染并没有进行解释[2]。目前,我国学者普遍认为棕地是指已经利用过的土地,因某种原因被废弃闲置,再次开放利用之前需要进行修复治理的土地[3]。
棕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城市中的棕地主要是指工业废弃地。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一些原有的工业企业倒闭,或者搬离城市中心地区,从而形成了大量的工业废弃型棕地。与西方发达国家对比,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对城市土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因此城市棕地的再开发也变得更加紧迫。但是,在棕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由于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对土地的治理还缺乏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及开发商只注重经济利益等,导致在棕地再利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环境污染及人身伤害事件。棕地污染事件频发引起了学界的普遍关注,已经成为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
1 棕地的特点
1.1 棕地污染具有隐蔽性
首先,棕地污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同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可以通过一些表观特征进行判别,棕地污染是人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中造成的土壤污染,大部分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并不会改变土壤的表观特征,而且有些污染物可以进入地下很深的层位[4],肉眼很难进行判断,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的专业检测手段和仪器才能識别。这就导致很多棕地在改造过程中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1.2 棕地污染具有累积性
在城市中,很多污染企业存在了几十年的时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逐渐排放进土壤中,部分污染物短期内不能被降解,如重金属,进入土壤后以各种形态保存在土壤中,而且不容易发生迁移、扩散或者被水流稀释。久而久之,土壤中的污染物不断积聚,污染程度不断加重,最终演化为棕地中毒事件。
1.3 危害具有延迟性
因为棕地污染具有隐蔽性,在棕地再次利用之前,如果没有强制的修复要求,很少有人会关注棕地污染问题。因此,很多棕地在开发过程中由于没有进行前期治理就进行利用,引起了很多土壤中毒事件。例如,2005年北京东五环毒小区事件、2010年武汉长江明珠小区土壤污染事件和2016年江苏常州外国语学院学生中毒事件。这些污染物开始并没有对人体造成实质性伤害,直到十几年后,毒性才慢慢显现出来。棕地污染的滞后性往往会导致棕地治理不被重视,在还没对人体造成实质性危害之前,很少有人会意识到棕地治理的必要性。
1.4 棕地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
棕地虽然是已经被污染的土地,但在城市土地严重紧缺的时期,棕地也会变成宝贵的土地资源。在20世纪以工业为支柱的城市中,大量工矿企业的选址位于城市中心地带,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经济格局的变化,工矿企业开始没落,大量企业倒闭或者向城市外围搬迁,从而导致城市中心形成了大量的工业废弃地,这些废弃地位于城市中心关键区域,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但是,由于存在污染无法直接利用,必须对其进行综合治理达标后才能充分利用。
2 我国城市棕地污染特征
我国的棕地问题可以追溯到1960年左右,1998年房地产改革后,棕地问题开始引起重视,到2005年房地产行业开始高速发展,棕地问题变得更加尖锐[5]。截至2012年,我国有棕地30余万块,总面积约为2 000万hm2,而且棕地面积每年呈上升趋势[6]。尤其是在一些一线城市及省会城市中出现了大量棕地。
城市棕地主要是工业废弃地。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了大量棕地,对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调查的81块工业废弃地的77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率高达34.9%,其主要污染物为锌(Zn)、汞(Hg)、铅(Pb)、铬(Cr)、砷(As)和有机污染[7]。这些污染物中重金属Pb会对人体的神经、造血、消化、心血管以及内分泌等多个系统造成危害,而且会严重影响儿童的智力;As会引起呕吐、麻痹中枢神经,严重时可导致死亡;Hg中毒又称“水俣病”,Hg主要危害人体神经系统,汞中毒会导致四肢麻木、运动能力失衡、听力困难等症状;Cr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肾脏、肝脏等造成危害,长期积累在人体中有致癌风险;Cd中毒会引起骨骼代谢受阻,造成骨质疏松、萎缩、变形等危害;苯系物中毒会引起致癌、致残、致畸胎;多环芳烃是强致癌物质;多氯联苯会对皮肤和肝脏造成危害,引起肝癌等。
同时,这些污染物在城市土壤中分布范围广泛,尤其是一些老工业区,已经运行了数十年的时间,产生的污染物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具有扩散范围广、污染深度大等特征[8]。而且,城市棕地多处于人口密集地区,增加了污染物与人体接触的可能性。城市土壤中的重金属极易与人体产生接触,它们可以通过水体、空气、灰尘等进入人体,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3 我国城市棕地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治理现状
棕地的治理是对城市受污染地块的清理与修复,但同时又包括污染物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责任分担与资金筹集以及跟踪维护等多种工作,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已经有了城市棕色地块治理的实践,如北京市对第三化工厂以及染料厂等数十万立方米的城市棕地进行了成功清除。但是,这只是个例,我国城市棕色地块的治理仍面临着技术、法律、资金、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棕地治理方法主要包括化学修复方法、物理修复方法及生物修复方法。化学修复方法主要是通过添加化学试剂以达到降低污染物的活性或者降解污染物的效果。例如,添加双氧水、过硫酸盐、高锰酸盐等可以有效降解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9];添加磷灰石可以钝化土壤中的重金属[10-11];利用水、酸、碱等无机淋洗剂、螯合剂以及表面活性剂等淋洗去除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有机物[12]。物理修复方式主要包括换土、深耕翻土法、热处理法及电动修复技术。换土和深耕翻土法是通过将表层污染土壤换成干净土壤或者深翻入深层的技术。热处理法是将污染土壤加热,使土壤中的挥发性污染物挥发并收集起来进行回收或处理。电动修复技术,主要指土壤中重金属离子在电场作用下,以电渗透或电迁移等方式向电极方向移动,重金属离子在电极处富集,再借助离子的沉淀、电镀等手段集中处理的一种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达到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目的,主要包括微生物修复、植物修复、动物修复和生物联合修复,如引入蚯蚓、种植超富集植物等。
3.2 存在的问题
3.2.1 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棕地研究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且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并未明确治理主体的义务,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执行力不足的情况,大部分棕地再次利用中并没有进行必要的修复治理,导致很多污染事件的发生。
3.2.2 缺少相关的技术规范。在棕地开发过程中,棕地污染物类型和利用方式不同,对应的治理方式和治理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棕地治理过程中,必须针对具体问题做出相应的科学规范,作为棕地治理行业的标准来执行。
3.2.3 技术研发薄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棕地治理技术方面相对薄弱,缺少实践环节,大部分技术都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未能真正投入实际应用中。
3.2.4 缺少资金的支持。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棕地治理过程中资金的短缺都是目前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污染场地的修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且投入后短期不会有明显回报。因此,在缺少资金的情况下,很少有企业能主动承担污染场地治理工作,导致棕地治理往往被忽视,严重危害了居民的身心健康。
4 棕地治理建议
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遗留的棕地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要保证城市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解决城市棕地问题。根据我国棕地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对于棕地治理问题,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治理主体及其责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加强相关部门对棕地的监管力度,及时对出现的棕地进行检测,详细了解土壤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污染程度、扩散范围,从而针对棕地的特点在后期改造过程中提出对应策略。
第二,责任确定和基金建立。足夠的治理和修复资金是棕地重建的基本条件。我国应该设立相关基金为棕地治理提供资金支持,基金的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支持和特定税收的转移支付外,其他非营利组织也可以作为基金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第三,引进和学习国际上在棕地治理方面先进的技术。对于城市棕地的改造,可以参考国外一些成功经验,如将废弃工厂改造为创意区[13]。同时,也可以借鉴我国目前已经成功的一些案例,如北京市朝阳区798、751、铜牛等60余家老旧工业厂房改造为文创产业园区,既节省了棕地治理资金,又保留了历史遗迹,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14-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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