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用工”,未来可期
2020-06-21
共享用工,是在特殊情况下创新人力资源供给的模式。借此,企业在困境中进行劳动要素资源的灵活配置,不仅有益于员工生计,也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北京、广州等地甚至上线了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助力实现员工资源共享以及企业跨界合作。
2020年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共享用工”这个词一夜爆红。它吹皱了人力资源市场的一池春水,改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思路,颠覆了人们对传统劳动关系的认知。也许正是这个契机,在疫情过后将会给人力资源市场带来用工方式的变化。
企业互济催生“共享用工”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共享用工火了,继前期在国内兴起后,近日这一模式在国外一些巨头公司中也被更多采用。据悉,为应对食品网购需求激增,3月29日,亚马逊公司招募内部仓库员工完成旗下全食超市的杂货挑选及包装工作,并为此向员工提供更高的薪酬。而半个月前,亚马逊还鼓励因疫情丢失或暂停工作的其他行业员工,加入亚马逊团队,直到情况恢复正常。
此前,在国内市场,京东、盒马鲜生、苏宁等率先推出了共享用工模式,歇业中的餐饮、酒店、旅游业员工是主要资源输出方。2月初,IT巨头联想集团也曾发布“招募令”,开放与其他企业的用人合作,提供电脑、服务器、手机的组装、包装等临时工作机会。
共享用工,是在特殊情况下创新人力资源供给的模式。借此,企业在困境中进行劳动要素资源的灵活配置,不仅有益于员工生计,也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趋稳,全国快速复工复产,但共享用工推广范围仍在不断扩大,北京、广州等地甚至上线了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助力实现员工資源共享以及企业跨界合作。
对于“共享用工”的运营模式和实际效果,可以从石景山区的例子当中窥见一斑。石景山区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疫情防控期间,在政府支持下,来自旺顺阁的400余名待岗员工全部进入物美社区服务站等便民商超就业。“在疫情期间搭建企业间互通互助平台,既稳定了员工就业,保障了基本收入,又帮助企业对员工进行管理,对企业经营来说起到了极大的缓冲作用。”旺顺阁餐饮的负责人说。物美方面则表示,员工因在物美上班时间出现的意外由物美负责。薪资待遇,采取因岗而定,多劳多得的方式。
总体而言,共享用工模式在疫情之中扩大了劳动力的适用行业。同时,这一用工模式还催生了一些配套服务的普及,比如电子劳动合同等。
应急之举不改变劳动关系
对于“共享用工”的性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有表态——当前,一些缺工企业与尚未复工的企业之间实行“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但“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FESCO业务总监郭念表示,“共享用工”可以说是企业打疫情防控之战的应急之举和权宜之计,这种用工方式并不是一种标准的劳动关系,而是企业之间基于合作关系对生产资源的灵活共享和匹配,其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就要靠企业之间签订合作协议来进行明确。
将成为重要的用工形态
实际上,“共享用工”并非是疫情期间才诞生的新鲜事物,它已经存在多年,且发展迅速,只是更多的时候被称为“灵活用工”,或者说,“共享用工”是“灵活用工”的一种形式。
就拿这几年最热门的共享单车来说,运营公司很难独立招聘、管理全国数以万计的车辆运营人员,所以他们通常都是以外包的形式来满足人员上的需求。人力资源公司承接项目后,会在短时间内快速、精准地招聘到大量员工上岗,而这些员工通常都不会与单车运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这一项目结束时,这部分员工会被人力资源公司召回,再派往另一个急需人手的项目。
郭念认为,灵活用工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招聘成本,实现业务灵活配置,降低用工成本;从员工个人来说,也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这种灵活自由的工作方式,不仅是人们所熟悉的商超、物流、客服等中低端岗位需求,包括设计师、软件开发、创业策划、财务会计等高端岗位,近年来也出现了大量的劳务外包现象。因此,在未来,灵活用工必将会成为一种重要的用工模式,产生巨大的经济能量。
疫情之后,共享用工能否走向普及化
从政府的态度来看,共享用工是被鼓励的。3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指出,支持发展共享用工平台。此外,共享用工也符合人力资源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受到年轻人追捧的“斜杠青年”(指不再满足“专一职业”而选择多重职业和身份)正是劳动力多栖取向的写照。
尽管如此,共享用工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从劳动者的角度而言,在被“共享”的过程中,可能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劳动劳务关系,而不同劳动劳务关系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是不同的,长期“灵活用工”的酒店行业就存在劳动者到手工资难达最低工资标准、“短工长用”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则需要避免共享用工从真共享变为被“截胡”,在需要时能够召回足够的劳动力。而从社保缴纳的角度讲,又涉及用工企业的利益及责任分割问题。此外,电子劳动合同仍然有一定法律风险。
从特殊时期的权宜之计走向日常化,共享用工仍需要制度层面的创新。就目前而言,共享用工的法律问题错综复杂,权责切割仍不十分明晰。不过,鉴于共享用工模式仍在初期大量应用阶段,不仅有强劲需求,也有制度研究和改进的空间,我们认为,只要能一鼓作气厘清矛盾点,做好制度层面的规划创新,共享用工定能走稳走远。(《每日经济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