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速推进清收还林的探讨
2020-06-19崔国库韩大军
崔国库 韩大军
为进一步推进清收还林工作,加强保护林地资源和生态红线,全面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本文以清收还林为主要研究对象,就如何加速推进清收还林工作提出一些意见。
为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很多农民不惜破坏森林资源,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导致林地大面积流失,生态环境严重失衡。面对森林面积逐年递减、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的严峻形势,人们开始意识到清收还林的价值。清收还林作为一项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关的工作,不仅能够全面保护林地资源,有效解决林改遗留、林地流失等问题,还能改善林区面貌,巩固林改成果,加快我国生态建设进程。
一、明确清收还林的范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清收还林的范围,确切保证清收还林工作的实效性。清收还林的范围主要有林地范围内被开垦耕种草地或湿地、被承包耕种的林地、毁林开垦的林地、规划未造林的林地、侵占蚕食的林地、林粮间中的林地等,在开展清收还林工作时,要突出清收还林工作重点,对城镇周边、高山陡坡、江河两岸、革命纪念地景区附近、城市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要生态区进行优先清收还林。
二、把握清收还林的基本政策
1、做好清收还林基础工作
有关部门在对林地进行清收时,要严格依据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地块认定书、“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林权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同期卫片(航片)等资料,利用GPS定位系统,对清收的林地进行测量,建立专门专项的台账,并及时更新到电子版的林相图上。针对因管理偏差等原因流失的林地,在清理收回后,要及时纳入林地范围、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并添加到电子版的林相图上。
2、对非林业用途林地清收
林权所有者可以依法收回被承包用于耕种的林地、非法改变用途的林地、用作职工工资田的林地或其他非林业用途的林地。在面对一些林地已经享受粮食直补或已进行二轮承包的情况时,林权所有者可以选择用其他土地进行置换等的方式进行解决,或者与林地使用者簽订林地使用合同,待合同期或承包期满便依法收回。
三、加大清收还林的工作力度
1、加大清收还林法规、政策等的宣传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林地保护条例的宣传,鼓励农民向清收还林先进典型学习,让农民更好了解清收还林意义以及拒不还林、侵占林地的危害,引导农民算好经济账、法律账、生态账。
2、贯彻落实清收还林政策
清理收回林地还林前,林权所有者要严格按照林改工作程序规定,与林地使用者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并遵循“谁造谁有”原则,明确林地使用权、所有权,落实护林、育林责任,确保清收还林的效益能够最大化发挥,还要与林地使用者签订还林协议,明确林地还林、培育、管护要求及标准。
原则上,清理收回的林地应禁止任何形式、任何作物的耕种、间种,需要确保林地还林的性质、用途不变,面积不减。针对不同性质的林地需要进行不同的还林方式,例如,对天然林内收回的零星地块进行还林时,可以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天然更新的方式;对收回的国有林地进行还林时,可以对外承包造林,也可以由本单位进行还林。
3、严格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
清理收回的林地既可以营造用材林和防护林,还可以营造经济林。对收回林地进行还林时,选择营造用材林和防护林的,需要严格把控造林苗木质量,达到现行技术规章的造林标准。对收回林地进行还林时,选择营造经济林的,务必不要选择葡萄、五味子等藤本经济植物树种。
四、加强管理清收林地还林成果
植树容易,但造林管护却有一定难度。各级政府应该给予清收林地还林成果管理工作充分的重视,综合应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法制宣传和管护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清收还林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间种、复耕、抢种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依法处理拒不交还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复耕的当事人和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使法律的威慑作用得以发挥,巩固造林成果,确保清收还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完善清收还林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认清自身在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中的地位,意识到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和开展清收还林工作。农业(农经)、国土部门需要负责好土地台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等涉及土地方面的资料和政策解答等工作;林业部门要切实协调好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清收还林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2、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
各级政府要给予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充分的重视,建立完善的目标考核体系、督查体系、清收还林目标责任制等,通过严格考核林地清收和还林目标,将各工作环节的目标和责任进行落实,更好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3、完善林地保护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不能对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掉以轻心,而是应该对现有林场加强管理,建设高素质的林地监管队伍,强化林地日常保护管理,对非法占用林地、侵占蚕食林地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从而有效解决林地流失问题。
总而言之,清收还林工作对我国社会发展与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做好清收还林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每个人长期的努力和付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给予保护林业资源充分的重视,积极推进清收还林工作,通过明确清收还林范围、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清收还林政策、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等多个方面齐头并进,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加快森林资源再生速度,努力开创清收还林工作的崭新局面。
(作者单位:1.132200吉林省永吉县西阳镇林业工作站;2.132200吉林省永吉县经济开发区林业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