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提新规审查外企收购
2020-06-18
环球时报 2020-06-18
“外国企业收购欧盟公司将更加艰难。”德新社17日报道称,欧盟委员会当天提交有关“新收购规则”的战略文件,旨在防止“获得国家援助的外国企业”收购欧洲公司。美国《华尔街日报》称,许多观察家认为欧盟此举是针对中国国有企业的,但它也可能影响欧洲企业的美国竞争对手。
该文件规定,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的有关机构可以追溯审查完整的收购案件。如果发现外国企业在收购欧盟企业的过程中获得了国家补贴,且补贴额在三年内超过20万欧元,就可以采取措施,阻止收购行为。其次,被审查的收购案不仅针对年营业额在1亿欧元以上的欧盟公司,甚至连较小的公司也可以审查。第三,投标欧盟公共合同的外国企业如果获得国家补贴,最终可能会被排除在合同招标之外。此外,这份文件还要求启动立法程序,力争2021年完成,以更好保护欧盟公司。
美国CNBC网站称,该文件的内容由法国、德国等提出,提交后将供各成员国讨论,截止日期为9月。报道称,根据目前的规定,如果外国政府计划购买欧洲公司的股份,需要得到欧盟委员会的批准。但该立法不涵盖获得外国政府支持的企业。新规定将使外国政府支持的企业更难在欧洲开展收购活动。
德新社17日认为,这一文件可能让中欧关系变得更加不明确。但欧委会副主席兼竞争事务专员韦斯特格自信地表示,她相信目前正在进行的中欧谈判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青木)